拟对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机炉升级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02 18:39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  9  2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机炉升级改造工程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7号现有厂区内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对厂内现有一期工程3台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升级为3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对一期工程配套的2台15MW次高温次高压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改造升级为2台20MW高温高压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对二期工程2台130t/h锅炉进行SCR脱硝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维持全厂耗煤量不增加。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评文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9  2 日 至  2024  9  9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869037      传真:  0571-28869121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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