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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现将国能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等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国能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国能(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拟建国能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厂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新建500kV升压站一座,本期建设2台容量为960MVA的主变,2台容量为26MVA的厂变,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GIS户内布置,本期设2个500kV出线间隔。本工程不设500kV电抗器及备用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调查,本工程500kV升压站南侧50m范围为1#、2#主厂房,西侧50m范围为天然气调压站、掺氢实验楼,东侧、北侧50m范围无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电厂周围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本工程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电磁环境 根据电磁环境现状评价、升压站电磁环境类比评价结果,在采取并落实本次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成后对工程升压站站界外的电磁环境影响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的相关限值要求。 (2)声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正常运行过程中主变结合其他设备噪声对厂界贡献值在42.6~49.7dB之间。东侧、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dB、50dB)。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70dB,55dB)。 (3)固体废物 蓄电池仅在损坏并需要更换时产生,更换当日通知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在站内贮存,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事故废油排至事故油池后,直接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回收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电磁环境: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建设绿化带。 (2)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优化总平布置。 (3)固体废物:设事故油池。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国能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本工程拟建站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经采取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因此,只要本工程在建设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在建成运行后又能切实加强环保管理,做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国能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2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 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国能(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615802097
国能(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