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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铭盛牧业有限公司新建牛羊加工智慧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铭盛牧业有限公司
2024-07-3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铭盛牧业有限公司新建牛羊加工智慧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铭盛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陶朱街道展诚大道82号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50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企业拟投资15000万元,购置诸暨市珵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陶朱街道展诚大道82号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13046㎡),并利用该工业用地上现有的3栋空置厂房(建筑面积为18150.31m2),购置牛屠宰主线、牛屠宰副线、羊屠宰线、副产加工设备等设备,实施浙江铭盛牧业有限公司新建牛羊加工智慧生产线项目。

建设期:项目厂房已建成,工程涉及废水处理池的建设、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等的安装调试,工程预计总工期7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马湖、湖庄、银湖花园、陆家村、祝桥村、官庄村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初期雨水、屠宰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加工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污水、软水处理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软水处理废水收集后用于车间清洗;废气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每循环使用5天后排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定期排放的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屠宰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加工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阳江。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根据分析可知,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剩余处理量可满足本项目日排水量,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基本上不会造成明显的冲击影响,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车间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措施而且废水采取了相应的收集处理措施,因此,正常工况下,废水对地下水影响不大。非正常工况下:如污水收集管道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破裂,废水等漫流进入地下,可能会对地下水等造成污染。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非正常情况下,生产废水因污水收集管道设施或污水处理设施破裂等原因造成污水渗透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污染影响范围比较有限。只要企业能重视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末端控制、地下水长期监测等措施,且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本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待宰间、接收圈、隔离间、固废间、屠宰车间等产生的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NH3H2S小时落地最大值均达标,对各敏感点小时浓度最大值均未超过各污染物的浓度标准,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恶臭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项目非正常排放条件下(收集效率不降低,处理效率降低一半),NH3H2S在各敏感点和网格点处1h最大贡献值浓度均未超标。因此,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废气收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恶臭由有组织转为无组织排放发生的概率,一旦发生恶臭集气效率降低,企业须及时应对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放的恶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声环境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东、西、北3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因此,企业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5、固废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粪便、牛羊角、蹄壳、肠胃内容物、屠宰废弃物、污水处理残渣、废油脂、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运输、处理;病死牛羊、不可食用部分、病胴体及病变部位、检疫后残肉收集后委托诸暨市永安农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其他废包装材料/桶、检验检疫废弃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6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属于诸暨经济开发区内,所在区域无大面积的植被,也无珍贵陆生、水生动物。只要严格做好项目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营运期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确保固体废物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7土壤环境

本项目类别为Ⅳ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8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生产、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故该项目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待宰间恶臭、接收圈恶臭、隔离间恶臭、固废间恶臭、无害化处理间恶臭污水站恶臭

待宰间恶臭、接收圈恶臭、隔离间恶臭、固废间恶臭、无害化处理间恶臭经各车间密闭收集后与经收集的污水站恶臭一起经1套二级双层填料喷淋塔除臭系统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达标排放

屠宰间恶臭、急宰间恶臭

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1套二级双层填料喷淋塔除臭系统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

收集的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

/

1、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项目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软水处理废水收集后用于车间清洗;废气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每循环使用5天后排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定期排放的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屠宰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加工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阳江

3、污水及雨水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作进行管网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达标排放

地下水

/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设防的措施,减少跑、冒、滴、漏;无害化处理冷库、污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危废仓库、危化品仓库、车辆清洗区为重点防渗区;待宰间、屠宰车间、加工车间、一般固废仓库为一般防渗区;通道、办公楼、冷库区等为简单防渗区。

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

噪声

生产车间

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生产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2、合理布局,把高噪声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3、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或减振基础。

4、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尽量关闭车间门窗。

5、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6、控制牛羊群活动噪声,避免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

7、为减轻项目牛羊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建议运输单位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车辆在厂区内控制车速在10km/h内行驶。

8、车间四周加强绿化,厂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达标排放

固废

固废贮存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

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固废处置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粪便、牛羊角、蹄壳、肠胃内容物、屠宰废弃物、污水处理残渣、废油脂、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运输、处理;病死牛羊、不可食用部分、病胴体及病变部位、检疫后残肉收集后委托诸暨市永安农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其他废包装材料/桶、检验检疫废弃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屠宰车间加工车间等地面敷设防渗材料,避免污染物渗入地下泡沫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急救箱、消防沙箱等应急物资以及事故应急池等。

预防环境风险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铭盛牧业有限公司新建牛羊加工智慧生产线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陶朱街道展诚大道82号,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选址较合理,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要素;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或敏感点的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周围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同时,项目采用先进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清洁生产符合国内先进水平,且环境风险可接受,公众参与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认真落实本评价提供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政策,尤其是落实好废水、废气和噪声的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则本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示为20240801~ 20240814日),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浙江铭盛牧业有限公司肖世洪  18006661919

2、环评单位杭州知时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巧红  1836717110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周坪路258号优盟商业中心2号楼9906

邮编:310000

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0575-80727112

  地址: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铭盛牧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