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4-24419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文号: 浙环提〔2024〕122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9 11:44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庄凌飞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科学管理秸秆焚烧行为的对策建议》(第682号)悉。经认真研究,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焚烧治理工作,去年以来,省委两次召开秸秆焚烧治理专题会,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高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依法推进秸秆露天禁烧,上下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秸秆综合利用。连续召开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全省“秸秆变肉”暨秸秆饲料化、全省秸秆收储体系暨产业化利用项目建设等3次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出台《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加大收储、利用、技术、创建、评价等各环节支持力度;制定《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浙江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认定办法》等系列文件,指导全省80个市、县(市、区)出台相关政策。制定《浙江省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导则(试行)》,推进建设省级、区域、村级秸秆收储中心(点),探索推广秸秆换肥(物、积分)等运作模式,已认定省级标准化收储中心27个,已建成固定收储网点968个,培育各类收储服务组织152个。2023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5%。

二是强化秸秆露天禁烧。借势借力主题教育上下联动问题整改,专班推进,建立省级部门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省市县乡四级秸秆露天禁烧管控体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落实网格化管理,乡镇干部包村联户、网格员包干巡查。实施联合执法巡查、问题发现、闭环处置、通报曝光等四个露天禁烧工作机制,统筹全省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乡镇等多部门、多层级联动,汇聚多方力量,聚焦“两路两侧”、农田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及时发现、扑灭露天焚烧火点。杭州市出台“无冒烟乡镇(街道)”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巩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成效。

三是强化火点发现处置闭环。发挥我省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成效,以“技防+人防”加强秸秆露天禁烧数字化监管。综合运用高位瞭望、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化手段,织密监测监控网络。建成全省高位瞭望数字化平台和4100余套高位瞭望监控设施,今年新建成1000套,实现露天焚烧火点实时监控、实时调度。建立秸秆露天焚烧“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高效闭环处置机制,实现火点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乡镇、到村、到网格员,实现露天焚烧火点快速发现、快速处置,火点处置效率明显提高,火点数量保持低位。杭州市通过高位瞭望、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及时发现火点,通过“生态智卫”平台,强化问题交办处置闭环。

四是加强禁烧执法检查。制定实施《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省级部门联合督导帮扶行动方案》,在农收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省级联合督导帮扶,督促各地加强巡查检查,依法查处露天焚烧违法行为,达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市县乡村联动,常态化开展秸秆露天禁烧管控。今年以来,全省共对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立案2389起,处罚2389起(其中不予处罚308起),罚款金额88.6万元。建立秸秆露天焚烧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地露天秸秆焚烧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累计通报40期。将秸秆露天禁烧纳入“七张问题清单”、美丽浙江、平安浙江等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五是加强科技资金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列入省农业核心攻关项目2项、省“三农九方”科技项目5项,重点推进秸秆替代塑料、饲料、肥料、燃料等材料化利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秸秆快速腐熟、固碳减排等技术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原创性、引领性、标志性的技术成果。组建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发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十大主推技术和十项典型模式,发布秸秆利用技术视频8期。加强资金支持,省财政安排1亿元创新设立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政策跑道,优先把符合条件且适宜我省应用的粉碎机、搂草机、打捆机、揉丝机等秸秆收集利用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补贴范围。嘉兴市对购置秸秆捡拾压捆机等秸秆收集利用机械的,在落实中央及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承担地方财政配套补贴的50%。

六是加强禁烧宣传引导。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科普宣传,制作《“秸”尽所能 “秆”为人先—坚决打赢秸秆综合利用攻坚战》宣传片,在央视、浙江卫视、农民日报、浙江日报、潮新闻等主流媒体宣传近50余次;开设秸秆禁烧经验做法专栏,科普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露天焚烧危害,累计发布信息20余篇;组织开展“绿色先锋·防患未‘燃’”志愿服务活动,招募200名志愿服务者,下基层、入农田、访农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政策宣传,实现“县县都有志愿者,人人都是服务员”;各地通过微信、抖音、横幅标语、电视栏目、村委广播等方式,精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营造“政府引导、社会关注、农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衢州市各县(市、区)大力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将秸秆露天禁烧纳入其中,1652个村(社区)均完成修订。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强总结提炼宣传。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做法。总结推广“秸秆换肥”“秸秆换积分”等基层创新模式和方法,一体推进、全民参与,激发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秸秆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浓厚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农作物低留茬收割,强化秸秆还田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秸秆粉碎还田效率;推进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和综合利用主体培育,提高秸秆离田利用率,全面拓宽秸秆“五化”利用渠道,让秸秆“变废为宝”。2024年,加快建成100个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培育50家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的产业化利用企业,建成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其中秸秆离田利用率达30%。

三是进一步加强秸秆露天禁烧。落实《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秸秆露天禁烧规定,把秸秆露天禁烧作为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奖惩,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高人民群众优美生活环境获得感。依托“141”基层治理体系,持续落实“1530”闭环机制,强化露天焚烧火点智能发现和高效处置,提高火点处置效率。在农收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专项巡查检查。

四是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优先纳入减污降碳标杆项目。依托农业“双强”“三农九方”等平台,设立技术攻关项目,重点突破秸秆科学还田、离田高效利用等技术。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试验示范,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提高秸秆收集、处理、利用等新机具、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的覆盖面。

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王  峰

联系电话:0571—28992131  传    真:0571-2886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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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