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彩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疏堵结合抓好秸秆禁烧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宣传部,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加大宣传力度。政府应该加大对禁烧秸秆的宣传力度,由村委会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利用小喇叭、面对面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将秸秆露天禁烧行动变成农民群众自觉行动。 | 1.制作《"秸"尽所能 "秆"为人先—坚决打赢秸秆综合利用攻坚战》宣传片,在央视、浙江卫视、农民日报、浙江日报、潮新闻等主流媒体宣传近50余次;开设秸秆禁烧经验做法专栏,科普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露天焚烧危害,累计发布信息20余篇。 2.组织开展"绿色先锋·防患未'燃'"志愿服务活动,招募200名志愿服务者,下基层、入农田、访农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政策宣传,实现"县县都有志愿者,人人都是服务员"。 3.各地通过微信、抖音、横幅标语、电视栏目、村委广播等方式,精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营造"政府引导、社会关注、农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 2 | 加强服务队建设。政府应缩小巡查人员成立秸秆清理服务队,定期为村庄路边田头零星秸秆集中进行搬运。对难处理的秸秆如茭白叶、甘蔗叶等,采取合适的有条件焚烧,如在无风或不影响交通安全情况下进行,保障下季作物种植质量,极大地减轻农民负担,也减少了行政投入成本。 | 1.推进建设省级、区域、村级秸秆收储中心(点),探索推广秸秆换肥(物、积分)等运作模式,已认定省级标准化收储中心27个,已建成固定收储网点968个,培育各类收储服务组织152个。鼓励各地将秸秆禁烧巡查和搬运相结合,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工作成效。 2.出台《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加大收储、利用、技术、重点县创建、综合评价等各环节支持力度。 3.落实《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秸秆露天禁烧规定,在农收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省级联合督导帮扶,督促各地加强巡查检查,依托秸秆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技防+人防"常态化开展秸秆露天禁烧管控。 | 3 | 完善秸秆处理设施。政府应该加大对秸秆处理设备的投入,推广利用新型机械设备,如秸秆粉碎机,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秸秆处理方式,提倡秸秆还田,解决当下农作物秸秆资源浪费、秸秆露天焚烧等系列问题。 | 1.加强资金支持,优先把符合条件且适宜我省应用的粉碎机、搂草机、打捆机、揉丝机等秸秆收集利用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补贴范围。 2.组建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发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十大主推技术和十项典型模式,发布秸秆利用技术视频8期。 3.大力推广农作物低留茬收割,强化秸秆还田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秸秆粉碎还田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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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王 峰 联系电话:0571-28992131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向省人大代表提供的建议参考材料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向省人大代表提供的建议参考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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