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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伯特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伯特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浙江伯特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阀门专业生产企业,总占地面积60462.29m2,总建筑面积61031.66m2。项目总投资17198万元,企业拟新增喷漆流水线(为确保喷涂质量,原部分外协的喷漆全部自行喷漆)、热处理、清洗及试压设备等,对机加工设备进行合理优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产品质量大幅度提升,并进一步加大产品升级与新产品开发相关的研发投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阀门由10000吨调整至60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现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 食堂废水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中COD、NH3-N、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其它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预计对周边地表水的影响不大。 (2)地下水 企业各生产单元均采用防渗或防漏效果很好的装置设备,固废和原材料堆场均置于厂区内,废水排水管道均采用密封、防渗材料。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引起的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厂界的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限值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生产设备严格落实本环评中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 (5)固废 本项目对固废分类、分质,严格遵守固废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 食堂废水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激光打标废气建议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抛丸(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水帘除尘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处理后与其他油漆废气一并经“漆雾离心+气旋喷淋+除雾+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 ①首先重视总平面的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②厂房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③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安装隔声门窗及吸声装置;④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重视设备基础设计,基础应加固加强,底座尽可能安装减振装置;⑤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在落实施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能有效的促进永嘉县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矩形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镇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16日~2024年07月31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伯特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永赞 联系电话:15067712451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温州中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088902971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区阳光大道5966号四楼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单位地址: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7-57672707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伯特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