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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绍兴超超染整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三期区块展滨路180号,是一家专业进行各类中高档纺织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的企业,现有厂区占地面积65814平方米,建筑面积132533.29平方米。企业现有“绍兴超超染整有限公司年产24000万米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于2019年4月通过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绍柯审批环审[2019]46号),并于2019年12月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自主验收。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实力,积极提升企业的品牌竞争力,需对产品结构进行优化,提高产品附加值。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淘汰部分设备,新增部分设备,实施年产23500万米中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 该项目已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404-330603-89-02-575143)。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实地踏勘及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实施生产,项目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主要保护对象见表1。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浓稀分流、分质回用。屋面雨水收集后架空排放,地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接入中水回用系统调节池;制网含铬废水进行单独处理(处理工艺:还原沉淀)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碱减量废水经酸析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轻污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高浓度废水与经处理后的制网含铬废水、碱减量废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管标准后排入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经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到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⑵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绍兴市2023年环境状况公报》,柯桥区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另外,根据引用的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日均值300μg/m3)。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定型机废气、拉幅烘干机废气、印花、蒸化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纤维尘、食堂油烟废气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油烟、VOCs、SO2、NOx、NH3、H2S等。其中定型机、拉幅烘干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进出布口加装废气收集装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7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达标排放;印花机、蒸化机废气采用3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达标排放;1台烘干机采用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余2台烘干机就近接入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称料间、染料间、助剂间废气采用3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一车间称料间、打浆间、制网间、二车间打浆间、制网间就近接入印花、蒸化废气处理装置或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进行加盖,臭气收集后采用5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3支15m、2支30m排气筒达标排放;刺毛(刺毛、起毛)过程中产生的纤维尘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去除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屋顶达标排放。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各污染因子产生量较小,且采取的治理设施均属于可行技术,经治理设施治理后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⑶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故只对厂界达标情况进行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是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时引风机的噪声,由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四面场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 ⑷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中边角布料、废网、纤维尘、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出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试剂瓶、含铬污泥、废乙酸丁酯、定型废油、定型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印染碱减量废水处理产生的白泥收集后贮存在白泥仓库内,委托专业处置白泥的单位(天台云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印染污泥经收集后由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超超染整有限公司年产23500万米中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展滨路180号,项目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并且本项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清污分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绍兴超超染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红芳 联系电话:13588585821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晓岚 联系电话:13857520884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8604938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超超染整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