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桥镇110万羽蛋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江山新迪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江山市大桥镇陈家村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利用现有承包山场新增农用设施用地约2433m2,对现有4幢养殖用房进行改造提升,新建4幢现代化养殖用房,新增年存栏86.1万羽蛋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存栏110万羽蛋鸡的养殖规模。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经除臭剂除臭处理后排放。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标。 经预测分析,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和敏感点处的预测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做农肥使用,不外排。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病死鸡由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无害化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以及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经分析,在加强厂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恶臭气体经除臭剂除臭处理后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厂区排水为雨、污分流制,雨水排至厂区外雨水管网;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做农肥使用,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病死鸡由菲尼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无害化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养殖过程、末端治理等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4年 6 月 19 日~2024年 7 月 2 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山新迪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山市大桥镇陈家村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676609121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99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71-88334122 环评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公示发布单位:江山新迪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 6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