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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设单位:浙江青工阀门有限公司
2024-06-1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青工阀门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浙江青工阀门有限公司

浙江青工阀门有限公司位于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六路36号沙城标准厂房项目租赁建筑面积约为1620平方米。该企业拟投资200万元,年产300t阀门。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详见环评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968381;传真:0577-86968382

通讯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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