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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关于淳政工出【2022】7号杭州千岛湖威士忌酒业有限公司单一麦芽威士忌酒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千岛湖威士忌酒业有限公司
2024-05-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5月2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对淳政工出【2022】7号杭州千岛湖威士忌酒业有限公司单一麦芽威士忌酒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22日-20245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淳政工出【20227号杭州千岛湖威士忌酒业有限公司单一麦芽威士忌酒厂新建项目)

淳安县文昌镇千岛湖大道高铁生态产业园B54-1

地块

杭州千岛湖威士忌酒业有限公司

杭州靖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期工业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占地面积20.2亩,建筑面积15944.78平方米。购置干法麦芽粉碎机、糖化锅、发酵罐、调配罐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威士忌生产规模900千升/年。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1、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麦芽预处理粉尘、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麦芽破碎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发酵产生的乙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 CIP盐酸呼吸废气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新建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稳定在30mg/m3以下)。待《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实施后,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按新地标执行。污水处理站产臭工序进行加盖封闭处理,主要产生源进行局部区域隔离,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须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管道设施完善前暂时外运)。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标准”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管道设施完善前暂时外运)。

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危险品包装、检测废液属危险废水,须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除尘器收集粉尘、酒糟、废过滤材料、废麦芽收集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一般废包装物、废弃酒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传真:0571-64883871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