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405170002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浙江省义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已批准 | ||||||||
|
||||||||
受理编号为202405170002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浙江省义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24年5月17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浙江省义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N1号 法定代表人:吴李鸣 种类和范围:射线装置活动种类—使用:Ⅱ类,Ⅲ类 非密封放射物质活动种类—使用:乙,丙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G2314] 有效期至:2027年11月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