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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安信数控技术有限公司新增特种电机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宁波安信数控技术有限公司
2024-05-1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64号)的相关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就本工程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工程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特种电机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宁波安信数控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小浃江中路518

主要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459万元,依托现租用的7#8#9#厂房,新购相关生产设备,实施“新增特种电机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新增伺服电机45000台、伺服驱动器20000台、伺服控制器4000台、特种电机10000台,全厂可形成年产伺服电机90000台、伺服驱动器50000台、伺服控制器5000台、特种电机10000台、电动汽车永磁驱动电机15000台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1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类别

敏感点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备注

环境空气

小港街道

陈山社区

居住区

环境空气质量

6092

环境空气

二类功能区

NW

60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枫林社区

下倪桥村

541

W

330

鲍家洋村

878

SW

2300

东岗碶村

1559

S

1113

依山村

1213

SE

1690

山下村

1024

NW

1380

竺山社区

13000

N

1780

红联社区

12000

N

2100

高河塘社区

12000

NE

720

堰山村

1213

NE

760

长山社区

12000

E

660

方前村

567

NE

1850

兴岙村

269

E

1980

地表水环境

小浃江水系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地表水Ⅲ类功能区

南侧紧邻

/

纳污水域

(甬江)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地表水Ⅲ类功能区

NW2860

/

地下水环境与环境风险

/

不涉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执行GBT14848Ⅲ类标准

/

/

/

声环境

陈山社区

居住区

声环境质量

6092

声环境3类功能区

NW

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预测因子为TSPPM10PM2.5苯乙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醋酸乙酯,厂界外网格点贡献值最大占标率未达占标率100%;且未出现本项目厂界之外的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出现超过短期浓度标准值的情况。

2)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各污染物在叠加现状浓度和在建项目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1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3)经预测非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浓度贡献值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经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综上,可以认为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宁波海天驱动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甬江,对纳污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企业现状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设备作业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背景噪声后亦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空气吸收后,对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报废件、废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污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报废件属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只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的储运管理,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合理、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厂区内的液压油、绝缘树脂、聚氨酯面漆、聚氨酯固化剂、聚氨酯稀释剂、危险废物等,经预测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影响可控。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较为完善,危险性可控,并能够确保各系统对泄漏物料及事故废水的收集在厂区内。同时通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置,减少风险事故的影响。

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基础上,环境风险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见下表。

2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分类

污染源

污染因子

主要内容

预期防治效果

废气

9#车间打磨废气

颗粒物

分别收集后汇总送至企业现有1套废气处理装置(布袋除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9#车间焊接废气

颗粒物

9#车间浸漆及烘干废气

苯乙烯、臭气浓度、TVOC

分别收集后汇总1套废气处理装置(水旋塔+水汽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9#车间灌胶及烘干废气

非甲烷总烃TVOC

9#车间贴磁钢废气

非甲烷总烃TVOC

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的方式排出车间外。

9#车间水性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非甲烷总烃TVOC

水性漆喷漆废气经水帘喷台去除漆雾后汇同收集的烘干废气一同经2套废气处理装置(三级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内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7#车间三防漆涂覆废气

非甲烷总烃TVOC

经收集后通过企业现有的1套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7#车间焊接废气

颗粒物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8#车间浸漆及烘干废气

苯乙烯、臭气浓度、TVOC

分别收集后汇总送至新增的1套废气处理装置(干式过滤预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8#车间灌胶及烘干废气

非甲烷总烃TVOC

8#车间油性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苯系物、苯乙烯、臭气浓度、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TVOC

废水

水帘喷漆废水

pHCOD、石油类、SS

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宁波海天驱动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喷淋废水

pHCOD、石油类、SS

生活污水

pHCOD、氨氮等

噪声

噪声

设备合理选型选购低噪声、低振动及高效节能型环保型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各类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③对水泵、风机、空压机高噪声设备设于必要的合理布置各类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隔声房内,采用消声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来隔声降噪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

测试

报废件

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喷漆、废气处理装置

废漆渣

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油漆存放

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

废气处理装置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装置

废催化剂

废气处理装置

废过滤棉

污水处理站

污泥

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其他

风险事故

根据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情况,及时编制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供可操作的应急指导方案,以利于减缓风险损害。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其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包括北仑区小港街道的部分区域。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051320240524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单位

宁波安信数控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小浃江中路518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泰路149

邮编

315801

315171

联系人

张工

杨工

电话

0574-86188257(工作日8:30-16:30

0574-55000332

传真

传真:0574-86188257

0574-55000300

电子信箱

zyw9767@mail.hait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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