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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对淳安县杭州千岛湖蒋和友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1万升其他蒸馏酒(各种水果白兰地)、15万升果酒(加工灌装)、4万升其他发酵酒米酒(醪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传真:0571-64883871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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