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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渔用码头维修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嵊泗县枸杞乡人民政府
2024-04-0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龙泉渔用码头维修改建工程

2)建设单位:嵊泗县枸杞乡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嵊泗县枸杞岛龙泉村

4建设规模:在现有码头的东侧和南侧新扩建码头平台,往东侧扩展6.0m,往南侧扩展6.0m,扩展码头平面为一反向L型。扩展平台东侧为长44.1m,宽6.0m;南侧为长15.6m,宽6.0m;与现有码头衔接后形成一长44.1m,宽15.6m的码头平台。同时对现有码头进行修理加固。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 陆域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类别

名称

坐标

相对方位

场界最近距离/m

主要保护目标规模

保护内容

X

Y

声环境

居民区

龙泉村

481322.7302

3399811.2614

N

55

4366龙泉村总人口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风景名胜区

三级景源

枸杞沙滩

/

/

NW

130

/

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

一级景源

山海奇观

/

/

N

100

/

2 海域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名称

方位

最近距离(km

敏感目标特征

主要影响因素

1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0.23

海洋自然生态和海洋文化资源

水质、环境风险

2

马鞍列岛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E

15.15

渔业资源

环境风险

3

嵊泗县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

W

27.86

滨海旅游

环境风险

4

泗礁旅游休闲娱乐区

W

20.62

滨海旅游

环境风险

5

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

嵊山渔港

景源

NW

3.8

景观

景观

6

四岙沙滩

景源

NW

2.06

滨海旅游

环境风险

7

三大王沙滩

景源

NW

1.03

滨海旅游

环境风险

8

嵊山岛周边养殖区

S

4.28

养殖品种为贻贝,为浮球养殖。

水质、生态、环境风险

9

枸杞岛周边养殖区

W

0.31

环境风险

10

壁下山周边养殖区

NW

6.97

环境风险

11

三横山养殖区

NW

12.85

环境风险

10

东库山、柱住山养殖区

NW

12.44

环境风险

11

绿华岛周边养殖区

NW

15.73

环境风险

12

花鸟岛周边养殖区

NW

13.82

环境风险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文动力和冲淤

由于项目码头规模较小,为透水式桩基结构,且项目所在区域水动力条件较弱,因此对水流的阻力较小,流速最大减幅也不超过1cm/s。因此该工程不会对周边海域的潮流场造成显著的影响。冲淤稳定后,本工程导致码头西南侧约10m范围和北端局部区域淤幅相对较大,最大淤积量为0.1m

2、废水

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对船舶的排污设备进行铅封管理,铅封后的船舶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禁止含油污水排放入海;打桩施工产生的悬浮物影响范围和程度均有限,且随着工程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冲洗废水与泥浆水经收集、沉淀处理达回用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营运期间渔船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接收上岸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不在本项目海域排放。故营运期废水基本不会对附近海域水质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船舶尾气、扬尘、车辆废气等。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做好船舶(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使用达标油品作为燃料,加强洒水抑尘,本项目施工为间歇式作业,且海上空气的稀释扩散能力强,施工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渔船产生的船舶废气和渔获物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xH2SNH3等。渔船靠泊期间产生的尾气较少,恶臭污染源主要存在于码头,海边空气扩散条件较好,注意做好渔船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则营运期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根据预测分析,距离316m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昼间噪声标准施工单位应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采用低噪高效的机械设备,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避开居民休息、学习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区声环境的影响,此外施工噪声将随着建设施工的结束而停止,这种影响持续的时间是短期的。施工排放的噪声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区的日常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营运期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渔船噪声等。本项目渔船锚泊和停靠具有不定期和不统一特点,噪声持续时间较短,渔船停稳后无噪声。从预测结果可知,日常运行各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龙泉村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项目实施对其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

施工期:施工船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上岸,陆域生活垃圾在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灌注桩施工产生的钻孔废渣和冲洗废水产生的沉淀废渣定期清理,暂存在临时施工场地,经干化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废弃物经过本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收集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橡胶护舷等,经垃圾桶收集后,上岸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橡胶护舷经更换后由更换厂家回收,不在场内储存。营运期固废基本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生态

本项目实施造成底栖生物永久性影响的一次性损失量约0.061kg造成底栖生物暂时性影响的一次性损失量为1.956kg。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造成渔业资源暂时性影响的一次性损失量分别为鱼卵约1193个、仔稚鱼约1856尾、鱼类约1.62kg

7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溢油风险。营运期渔船的溢油量较小,本项目需纳入嵊泗港区的联防机构。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水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见表3

3 环境保护措施汇总一览表

时期

对象

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租住当地居民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嵊泗县嵊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后排海。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2)施工船舶在施工前进行铅封管理,铅封后的船舶油污水定期进行委托处理,以保证船舶含油污水不排放入海。3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修建冲洗平台、集水沟和沉淀池,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排入沉淀池。设备冲洗废水采用沉淀处理方法进行简易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4)泥浆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钻孔废渣及时清运,经沉淀池干化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弃置。5桩基施工应采用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钢护筒钻孔灌注桩,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减少泥、沙的散失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尽量少搅动附近海域海底底泥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施工作业尽可能缩短打桩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悬浮物剧烈扩散;控制桩基建设施工强度,从根本上减少悬浮泥沙的扩散源强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在大风天气避免进行混凝土搅拌等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搅拌机周边地面进行硬化,搅拌机工作期间加强搅拌机周围的洒水抑尘频率,定期清扫;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洒水频率。(2)在临时施工场地进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洗车作业地面和连接进出口的道路必须硬化,经常清洗运输车辆及底盘泥土,作业车辆出场界时应对车轮进行冲洗,减少车轮携带土,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3)做好施工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禁止使用未环保登记上牌和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达标燃油。(4)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时间较长,则应覆盖防尘布,定期喷水抑尘。(6)切割和焊接过程中建议施工人员佩戴防尘毒口罩,避免对身体造成危害。钢筋加工均在钢筋加工棚内完成,加工棚设置顶棚,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粉尘飞扬,加强钢筋加工棚内的洒水频率,定期清扫棚内地面。

噪声

1)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工程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2)对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限时作业,尽量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打桩,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800120014002100时间范围内。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3)合理安排不同施工船舶的施工范围,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减小组合噪声。(4)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5)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活动时间,选用低噪声车辆,运输途中尽量减少鸣笛。

固废

1)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采取覆盖措施。若在工地内堆置时间较长,则应覆盖防尘布,定期喷水抑尘。(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箱内,经收集后与陆域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3)施工灌注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处理后的钻渣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产生的废渣,固化处理后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4)施工场地合理分区,物料堆放有序,在后方临时施工场地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暂存生活垃圾和沉淀废渣。一般固废暂存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建设要求。(5)经常清理各类施工垃圾,确定责任人,垃圾定期清理。(6)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项目附近海域中。

营运期

废水

渔船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接收上岸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气

1)加强船舶的管理,对船机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不良的船舶应禁止靠泊,以减少船舶废气污染。(2)推广船舶使用清洁燃油。(3)在渔获物装卸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细小海产品的散落,散落在地面的细小海产品应及时回收后清扫干净,地面及时清洗干净;海产品应尽量采用防渗容器盛装,防止因海产品所带的水滴漏到地面,滴漏到地面的废水应及时冲洗干净。

噪声

1加强船舶的管理,禁止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进入作业区。2加强船舶动力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对高噪声的动力设备或排气管备,应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固废

1)渔船上配备垃圾桶,渔船生活垃圾经渔船垃圾桶收集后,上岸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排入附近海域。(2)废橡胶护舷经更换后由更换厂家回收,不在场内储存。

生态

陆域

1)项目设计时充分考虑与风景环境的景观协调,确保项目景观与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风貌相协调。(2)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在临时施工场地做好排水沟设计,设置临时围栏,堆放期间加盖篷布。(3)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平整。(4)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加强洒水频率,避免在大风日进行混凝土搅拌作业,并做好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工作,避免流入周边区域和水体;营运期做好渔船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使用达标油品。

海域

1)根据海洋生物生长繁殖的特点,施工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将高强度的施工作业尽量避开生物量的高峰期,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桩基施工尽量避开鱼类产卵高峰期(46月)。尽量选用先进低噪的施工设备和船舶,并注意日常设备维护,降低施工噪声。(2)施工应准确按照设计要求操作,划定作业带,限定船舶的活动范围,禁止非施工船舶驶入,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增加对底泥扰动的范围,减小施工对底栖生物栖息地的破坏3)对施工船舶加强管理,加强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减少泥、沙的散失和掉落,造成海水悬浮物的增加量。(4)施工应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施工作业,避免恶劣天气,保障施工安全,避免悬浮物剧烈扩散,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5)桩基施工应采用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桩基施工采用钢护筒钻孔灌注桩工艺,以减少施工悬浮泥沙的产生,施工过程中应将泥浆水进行收集处理,禁止溢流入海。(6)严格落实本报告前文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期废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按要求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禁止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或排放未达标的废水。(7)加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溢油事故。配备溢油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尽可能将影响程度降到最低。(8)建设单位应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生态补偿。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施工会对附近的环境等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本项目建成后对枸杞海岛旅游及环境的正面效益远大于其实施对环境带来的负面效益,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47日至2024418日止)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公示版)。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嵊泗县枸杞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枸杞乡欣欣巷1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海大海洋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百川道9

联系电话:王工 13396598500

邮箱:1586965638@qq.com

 

 

 

公告发布单位:嵊泗县枸杞乡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20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