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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武义县武义江流域防洪减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2、建设单位:武义县水务局 3、建设地点:武义县熟溪街道、白洋街道、茭道镇、王宅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包含六个子项目,分别是城东片右岸段、铁路桥至白洋渡左岸段、八仙溪茭道镇段、白鹭溪马府下段、小白溪仁寿桥至西田畈段和后陈段。具体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本项目建设内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本工程沿线地表水体主要为武义江、八仙溪、白鹭溪、小白溪,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工程内容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保护要求:施工期、运行期污废水处理后回用,各水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评价范围无重要价值泉眼以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矿泉水、温泉水),地下水保护目标主要是维持该区域地下水位以及区域地下水水质。 3、声环境、空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基本一致,主要为各施工标段两侧200m范围内的居民等。各敏感目标的详细情况详见表2。 表2 施工范围周边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22) 》判断,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生态敏感区为浙江武义熟溪省级湿地公园。 保护要求:①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障区域原有水生生物物种不消失,保证足够的水生生物资源量存在,以维持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稳定。②保护工程所在区域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扰动施工管理区范围外的动植物,尽量避免伤及野生动物。③保护工程区域的陆生生境,保护自然风貌和自然植被,减小生态和景观影响。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基础开挖等产生的扬尘、混凝土拌合粉尘、施工车辆运输引起的扬尘、尾气等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有纳管条件的纳入污水收集管网,未纳管区域经所在村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建成后,工程本身不产生污染物,工程运行对河道水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随着局部河段水域条件的改善和河势的稳定,对水质有一定的净化作用,对河流水环境有着长期的有利影响。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根据工程分析,可能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噪声影响的主要为施工机械生产噪声和施工道路交通噪声等,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小。 5、生态 工程建设施工期虽然会造成区域植被面积和生物量的减少,但不会影响到区域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对沿线地区的植物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区域生物量的会相应平衡,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水库建设将阻隔水生生物及鱼类通道,使水生生境的连通性阻断。工程建成后适应缓流水环境的生物种类会增多,适应急流水环境的生物种类将减少。 6、环境风险 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存在潜在的事故风险和环境风险,须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环境空气 施工单位应采取封闭式施工,在工地周围应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和渣土。对主要施工运输道路及多粉尘作业面的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装载土、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场内外交通道路硬化,对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施工道路应避开居民集中区,施工道路洒水抑尘。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带来长期不良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施工场地、设备清洗、道路洒水,施工生活污水纳管或排入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3、声环境 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时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禁鸣喇叭,控制夜间行驶。施工区靠近附近居民点侧设彩钢板或围墙拦挡。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和规定。 4、固体废物 工程弃渣应尽可能用于回填或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及生态。施工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结合工程及当地环境制定合理的复绿计划。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采取避让、移植保护性等措施。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临时占用水域范围施工,涉水工程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的宣教工作,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破坏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生生态,禁止施工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捕捞鱼类等水生生物。施工过程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减少噪声对鱼类的影响。 (4)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场地临时排水及沉沙措施、剥离表土措施、密目网临时防护措施、草皮护坡措施、绿化景观措施、绿化建议及水土保持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符合《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浙江省“十四五”期间解决防洪排涝突出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武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具有广泛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污染物,对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请在公告期11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7日,共11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义县水务局 建设地点:武义县熟溪街道、白洋街道、茭道镇、王宅镇 联系电话:0579-87651983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5楼 联系电话:0579-82722951 3、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