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6 10:44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要求,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辖区名录筛选制定工作。

全省共确定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9225家,其中按区域分:杭州市1286家,宁波市1277家,温州市1260家,湖州市753家,嘉兴市1210家,绍兴市946家,金华市787家,衢州市506家,舟山市201家,台州市730家,丽水市269家。按类别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07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609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645家,噪声重点排污单位3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412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4592家。

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汇总各设区市正式发布的名录后,形成2024年浙江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2024年浙江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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