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粉末涂料助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双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粉末涂料助剂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双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原良盛元公司已经建成的 2#甲类车间,公用工程车间,质检办公楼,甲类仓库,丙类仓库,罐区等建筑和公用工程设施,进行技改。2#甲类车间建设4条HAA固化剂生产线,年产5000吨HAA固化剂,建设3条GMA聚丙烯酸酯树脂生产线,年产GMA聚丙烯酸酯树脂10000吨。以及配套的冷冻系统,冷却系统,空压制氮系统,蒸汽锅炉、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离厂界最近距离(m) |
X | Y |
水环境要素 | 濂溪 | -963 | 1261 | Ⅲ类水体 | Ⅲ类水体 | Ⅲ类 | 西南侧 | 1587 |
空气环境要素(现状) | 上市 | 692 | 184 | 居民点 | 188户,约658人 | 二类 | 东南面 | 716 |
下马 | 1196 | 566 | 居民点 | 458户,约1602人 | 二类 | 东北面 | 1323 |
松树坞 | 1632 | 871 | 居民点 | 103户,约361人 | 二类 | 东北面 | 1850 |
东源 | 1577 | 1092 | 居民点 | 65户,约228人 | 二类 | 东北面 | 1918 |
龙祥、祥川 | 772 | 1745 | 居民点 | 310户,约1085人 | 二类 | 东北面 | 1908 |
殿岭脚 | 822 | 2032 | 居民点 | 31户,约109人 | 二类 | 东北面 | 2192 |
小广坑 | 1194 | 1859 | 居民点 | 54户,约189人 | 二类 | 东北面 | 2209 |
白灶头 | 432 | 1300 | 居民点 | 3户,约11人 | 二类 | 东北面 | 1370 |
堪下 | 0 | 1260 | 居民点 | 78户,约273人 | 二类 | 北面 | 1260 |
柿亨 | 0 | 1730 | 居民点 | 15户,约53人 | 二类 | 北面 | 1730 |
大务 | -295 | 911 | 居民点 | 157户,约550人 | 二类 | 西北面 | 958 |
外垵 | -810 | 857 | 居民点 | 20户,约70人 | 二类 | 西北面 | 1179 |
洋内 | -1125 | 1504 | 居民点 | 123户,约431人 | 二类 | 西北面 | 1878 |
内洋倪 | -1125 | 1772 | 居民点 | 22户,约77人 | 二类 | 西北面 | 2099 |
丽故塘 | -1511 | 1927 | 居民点 | 16户,约56人 | 二类 | 西北面 | 2449 |
中铛背 | -1829 | 2067 | 居民点 | 2户,约7人 | 二类 | 西北面 | 2760 |
白岩源 | -2047 | 1948 | 居民点 | 18户,约63人 | 二类 | 西北面 | 2826 |
苏山 | -1500 | 1512 | 居民点 | 15户,约53人 | 二类 | 西北面 | 2130 |
寺后 | -1913 | 711 | 居民点 | 152户,约532人 | 二类 | 西北面 | 2041 |
后潘 | -1355 | 530 | 居民点 | 192户,约672人 | 二类 | 西北面 | 1455 |
龙口 | -1984 | 236 | 居民点 | 318户,约1113人 | 二类 | 西北面 | 1998 |
石桥 | -1792 | 0 | 居民点 | 23户,约81人 | 二类 | 西面 | 1792 |
田畈 | -1805 | 387 | 居民点 | 4户,约14人 | 二类 | 西南面 | 1846 |
上寮 | -2072 | 463 | 居民点 | 33户,约116人 | 二类 | 西南面 | 2123 |
西山下 | -1888 | 839 | 居民点 | 3户,约11人 | 二类 | 西南面 | 2066 |
下寮 | -1756 | 1081 | 居民点 | 28户,约98人 | 二类 | 西南面 | 2062 |
杨家 | -1463 | 1109 | 居民点 | 77户,约270人 | 二类 | 西南面 | 1836 |
古亭 | -1219 | 906 | 居民点 | 171户,约600人 | 二类 | 西南面 | 1519 |
社后村 | -306 | 1919 | 居民点 | 538户,约1882人 | 二类 | 西南面 | 1943 |
后葛 | -325 | 750 | 居民点 | 143户,约500人 | 二类 | 西南面 | 817 |
后葛口 | -136 | 921 | 居民点 | 76户,约266人 | 二类 | 西南面 | 931 |
东姑 | 0 | 1135 | 居民点 | 520户,约1821人 | 二类 | 南面 | 1135 |
村前 | 558 | 450 | 居民点 | 171户,约600人 | 二类 | 东南面 | 717 |
樟树塔 | 713 | 907 | 居民点 | 58户,约203人 | 二类 | 东南面 | 1154 |
下岩 | 1187 | 1316 | 居民点 | 36户,约126人 | 二类 | 东南面 | 1772 |
石步下 | 1223 | 1869 | 居民点 | 11户,约39人 | 二类 | 东南面 | 2234 |
山牛边 | 1611 | 2005 | 居民点 | 5户,约18人 | 二类 | 东南面 | 2572 |
黄井岗 | 1481 | 376 | 居民点 | 16户,约56人 | 二类 | 东南面 | 1528 |
宝山口 | 122 | 1807 | 居民点 | 33户,约116人 | 二类 | 东南面 | 1811 |
空气环境要素(规划) | 后葛村安置区 | -325 | 750 | 居民点 | / | 二类 | 西南面 | 817 |
古亭村安置区 | -1219 | 906 | 居民点 | / | 二类 | 西南面 | 1519 |
龙口村安置区 | -1775 | 0 | 居民点 | / | 二类 | 西面 | 1775 |
土壤环境要素 | 项目拟建地及厂界周边0.2km范围的土壤环境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生产工艺废水、清洗水、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中常规因子参照执行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标准,即COD≤400mg/L,SS≤250mg/L,氨氮≤35mg/L)。
从地下水预测分析可知:CODMn浓度中心在水流方向逐渐向下游移动,中心浓度逐渐降低,在假设情景下100d的超标距离约为19m,1000d的超标距离约为72m。由上述预测和分析表明,虽然污染范围小,但污染时间长(几十年,甚至有几百年),本项目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大,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静能力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首先确保厂区内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迁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最大占标率为:30.83%(甲类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236m(甲类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根据章节5.4.3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6.4.1和章节6.4.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区域规划环评结论,叠加现状浓度、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投产后,项目各噪声源及敏感点昼间噪声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项目正常营运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中,普通物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蒸馏残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工序 | 环保措施 | 验收执行标准 | 投资估算万元 |
水环境 | 生产废水 | 生产工艺废水、清洗水、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 | ①甲类生产车间内均设置车间排水沟 ②废水产生点设置管道收集和输送 ③依托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间接排放限值 | 100 |
生活废水 | 生活污水 | ①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 |
地下水环境 | 物料泄漏等 | 重点防渗区 | ①厂区罐区、甲类仓库、废水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甲类车间、应急导污沟为重点防渗区 ②重点污染防治区属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30 |
环境空气 | 生产工艺废气 | 生产过程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HAA固化剂生产时产生的甲醇废气,GMA聚丙烯酸酯树脂的含有环氧氯丙烷,二甲苯和单体的有机尾气。甲醇废气和GMA聚丙烯酸酯树脂废气,采用冷冻低温冷凝方式对废气中的有机物料进行冷却,使之转化为液态回收处理,之后根据尾气性质采用水喷淋、焚烧或活性炭吸附等多级处理工艺处理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350 |
储罐呼吸废气 | 物料贮存 | 储罐采用了浮顶罐,灌料时与运输车辆采用平衡管连接,罐区顶部设置了废气收集装置,废气接入RCO装置处理 |
跑冒滴漏废气 | 物料输送 | 加强管理和检查和维修,保证管网的密闭性,减少外排量。加强管道、阀门的密封检修和维修。 |
危废间废气 | 固废处理 | 危废间采用整体换风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
污水处理站臭气 | 废水处理 |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臭气收集后经除臭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 |
声环境 | 甲类车间 | 反应釜、物料泵等 | 房屋隔声,有条件的安装双层窗户;对破碎机、切片机等设置减震基础,设减振垫以降低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输送物料泵等设可拆卸的隔声罩;设置值班室和控制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10 |
污水处理站 | 水泵等 | 单独设水泵间;水泵在进出口管道端安装软橡胶等柔性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
固体废物 | 蒸馏残渣 | 生产过程 | ①依托厂区已建危废暂存间 ②在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③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 20 |
危化品废包装材料 | 包装桶/袋 |
污水处理污泥 | 污水处理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普通物品废包装材料 | 原料使用 | 定期清理到厂区一般固废堆场以出售综合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环境管理 | 制定环境保护六项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保奖励和考核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境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 | 20 |
建立台帐,包括环境监测台帐、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原辅物料(特别是有机溶剂)消耗台帐 |
制订环保监督检查制度;制订办理和报告程序,包括项目停产、设施停运、检修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
合计 | 530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双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粉末涂料助剂技改项目位于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项目符合遂昌县“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网网站上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双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冯先生,电话:19817782088,地址:遂昌县化工园区龙板山化工集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571-85092063。
浙江双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