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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银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铝棒及8000吨铝锭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武义银鑫铝业有限公司
2024-12-2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武义银鑫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温州工业城龙源村1号(浙江银河铝业有限公司内)

项目名称:武义银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铝棒及8000吨铝锭生产线技改项目

行业类别:C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建设规模:利用已建厂房,购置熔化炉、铸锭机等生产设备,购置铝锭、废铝(不含危废)、合金添加剂等,采用熔炼、铸造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铝棒及8000吨铝锭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1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保护对象

规模/

(约人)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m

大气/大气风险

百花山村

龙源村

居民集聚区

1400

人群

(GB3095-2012)二级

N

60

石甲洞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SE

625

金畈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NE

1175

叶棋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NE

1700

王大路村

王大路村

居民集聚区

600

人群

NE

2130

朝阳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NE

2680

双仙厅村

下厅前村

居民集聚区

2300

人群

NE

2170

双联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SE

2700

仙洞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SE

2330

双溪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E

1800

白阳山村

界首村

居民集聚区

260

人群

NE

2400

茭塘畈村

茭塘村

居民集聚区

220

人群

NE

2865

新石湖村

湖塘沿村

居民集聚区

2200

人群

NW

1695

石井口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NW

2138

新金塘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W

1310

朱村

朱村

居民集聚区

1100

人群

N

1900

里山头

居民集聚区

人群

NW

630

履一村

履一村

居民集聚区

1300

人群

SW

1530

建畈村

居民集聚区

人群

SW

520

履三村

居民集聚区

1200

人群

SW

1800

履二村

居民集聚区

1500

人群

SW

2077

后陈村

居民集聚区

900

人群

S

1440

下邵村

居民集聚区

1280

人群

SE

2040

武义县白阳小学

文化教育区

1077

人群

E

460

武义县邵宅小学

文化教育区

2100

人群

SE

2511

武义县银小学

文化教育区

350

人群

NW

2085

履坦小学

文化教育区

700

人群

SW

1385

大气风险

王大路村

吴村

居民集聚区

200

人群

NE

2895

北岭社区

塘头村

居民集聚区

600

人群

SW

2580

坛头村

居民集聚区

280

人群

NW

2740

上邵村

居民集聚区

1020

人群

SE

2590

地表水

武义江

地表水

宽约140m

地表水环境

(GB3838-2002)

III类

W

1250

龙源村

居民集聚区

300

声环境

(GB3096-2008)

2

N

60

土壤

龙源村

居民集聚区

300

土壤

GB36600-2018)一类用地

N

60

武义县白阳小学

文化教育区

1077

土壤

E

460

建畈村

居民集聚区

260

土壤

SW

520

石甲洞村

居民集聚区

400

土壤

SE

625

里山头

居民集聚区

400

土壤

NW

630

场地及1km范围内工业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壤

土壤

/

土壤

GB36600-2018类用地

场地及1km范围内

1km范围内农田

农田

/

土壤

(GB 15618-2018)

厂区1km内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熔炼废气经骤冷后与冷灰桶废气、球磨筛分粉尘经2套“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新增污染物正常工况下排放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二类区),叠加现状浓度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短期浓度或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企业需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事故工况的发生。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果,厂界内外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企业排放废水量较小,经过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防渗措施,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项目采取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对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可维持周围声环境现状。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固废主要有杂质、二次铝灰、废包装材料、粉尘收尘、废布袋、沉渣、废保温材料、实验室废物、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按要求进行收集和处置,杂质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二次铝灰、废包装材料、粉尘收尘、废布袋、沉渣、废保温材料、实验室废物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应按规范配置风险防范设施,编制应急预案,并根据本报告书、消防设计、安全评价提出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距离与防火间距,并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将项目事故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项目,企业运行30年,项目地土壤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周边居民点土壤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周边农田土壤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筛选值。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对厂区内设备跑、冒、滴、漏的检查,尽量杜绝事故性泄露与排放,同时企业做好厂区的防渗防漏措施。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选址于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温州工业城龙源村1号(浙江银河铝业有限公司内),在现有厂房内实施,不新增用地,营运过程的影响主要是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积极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则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内容

类型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1、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冷却水。

3、厂区设置1个废水标准化排放口,并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和采样口。

4、项目厂区设置规范化雨水排放口,并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和采样口。

5、项目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与雨水排放管之间设连接管,雨水排放管外排口应设紧急切断阀。

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标准要求

废气

1、项目在熔炼炉、冷灰桶、球磨筛分机设备进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罩,熔炼废气经骤冷后与冷灰桶废气、球磨筛分粉尘经2套“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

2、排放口应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

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

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输送泵、室外风机等设置减振基础,并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

3、车间按规范进行设计、布局,考虑隔声降噪等因素。

4、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

5、搞好整个厂区的绿化。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

固体废物

1、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同时应将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收集。

2、项目设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库面积约20m2。杂质等一般固废收至暂存场所,一般固废贮存按要求执行。

3、项目设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面积约2000m2。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相关要求进行设置。

4、项目杂质等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二次铝灰、废包装材料、粉尘收尘、废布袋、沉渣、废保温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符合环保要求

地下水

1、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为原则,从源头采取控制,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做好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

2、采取分区防渗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熔炼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等,一般防渗区包括原料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库、成品堆场、应急池等,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等。

3、加强防控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方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4、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应设置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专章,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途径等措施。

符合环保要求

土壤

1、加强源强头控制,生产设备、工艺及污水处理设施等设计时考虑土壤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生产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

2、结合地下水防控,做好分别防渗措施。

3、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

符合环保要求

其它

1、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制定相关环保规章制度。

3、建立相关的废水、废气、固废等台账,并按要求填写。

4、按要求配置监测人员、仪器,制定监测方案,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符合环保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武义银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铝棒及8000吨铝锭生产线技改项目选址于武义县经济开发区温州工业城,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武义县城市总体规划、《武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求;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能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可区域调剂解决,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实施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其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可接受,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周边公示栏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1223~20251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义银鑫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温州工业城龙源村1号(浙江银河铝业有限公司内)

联系电话:0579-8792105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3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82350515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湖滨路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武义银鑫铝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