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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资源化利用废催化剂10万吨/年、其它危险废物6万吨/年建设项目(新能源原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二)(舟发改审批〔2024〕45号,项目代码2307-330900-04-01-755513)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浙江聚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定海工业园区东拓展区块内,占地约97亩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87860万元人民币 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本项目劳动定员约160人,采用四班三运转,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间7920h。 建设规模:项目处置规模为资源化利用废催化剂10万吨/年、其它危险废物6万吨/年和废电池拆解物(一般工业固废料,以下简称“电池黑粉料”)2万吨/年。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包括电池级碳酸锂、钼酸钠、全钒液流电解液、电池级一水硫酸锰、镍铁、黑刚玉磨料、玻璃化产物、MHP、无水硫酸钠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初步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空气因子质量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 厂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皂化废水、转皂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员工生活污水。其中项目皂化废水、转皂废水、废气喷淋废水依托项目一含硫酸钠废水处理系统,分别经过除油、芬顿氧化、高能氧深度氧化、反应沉淀、砂滤、活性炭吸附等预处理后排入硫酸钠清水储罐,最后经环保车间内的硫酸钠MVR系统生产副产品硫酸钠,环保车间蒸发冷凝水及碳酸锂生产线MVR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纯水制备、循环冷却水补水、废气吸收补水等,多余部分纳管排放;初期雨水经项目一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正常情况下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造成不良影响。装置区防渗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实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固体物料输送设备、压滤机、焚烧炉、裂解炉、电弧炉、各类泵、废气处理设施等。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落实各项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可以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后,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 5、土壤影响 建设单位在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原辅料、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影响 项目从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在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置过程等加强风险防范,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建立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配备应急物资,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汇总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平衡;项目的实施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其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起满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起满10个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起满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聚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浙江聚泰项目部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513591792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71-88771339 3、环评审批单位 单位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0580-2663035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受理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将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全文公开。
浙江聚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