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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孙桥印染有限公司年加工坯布水洗1700万米、水性涂层加工1700万米等后整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海宁市孙桥印染有限公司
2024-11-0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加工坯布水洗1700万米、水性涂层加工1700万米等后整理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海宁市孙桥印染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海宁市许村镇孙桥村许家琦58号;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购置水性涂层机、热熔胶复合机、数码印花机、拉毛机等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坯布水洗1700万米、水性涂层加工1700万米、热熔胶复合加工2000万米、数码印花加工1000万米、高档服装砂洗加工220万件、蒸丝加工75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30500万元。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宁市许村镇孙桥村许家琦58,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UTM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孙桥村

245297.18

3372127.98

居民

/社区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S

65

新益村

245404.24

3371582.44

居民

S

590

庄湾村

244875.83

3373054.05

居民

NW

800

永福村

246359.18

3372422.96

居民

NE

980

双林社区

244141.95

3371752.58

居民

SW

1175

荡湾村

245443.52

3373519.17

居民

N

1220

塘湾社区

244042.79

3372968.94

居民

NW

1335

新塘社区

243740.81

3372580.92

居民

W

1500

丁塘社区

243827.87

3370941.13

居民

SW

1880

团结村

245497.79

3370338.87

居民

SE

1840

费庄村

243205.67

3373322

居民

NW

2245

许村镇孙桥小学

245198.96

3372117.2

师生

学校

SW

80

新益小学

245435.55

3371027.07

师生

S

1155

许村镇永福幼儿园

247082.27

3372789.32

师生

NE

1765

海宁市许村镇永福学校

247075.23

3372664.51

师生

NE

1730

许村中心卫生院

245743.72

3372955.11

医患

医院

NE

765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247178.02

3372562.14

/

规划敏感点

NE

1810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数码印花废气、涂层废气、复合废气和恶臭。

定型废气收集后经2级水喷淋+2级冷却+2级高压静电”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数码印花废气收集后经“2级水喷淋+2级冷却+2级高压静电”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复合废气收集后经2级水喷淋+2级冷却+2级高压静电”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涂层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冷却+高压静电”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污水站恶臭经加盖和密闭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工艺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DA001~DA004排气筒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油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站、污泥压滤间和污泥暂存间排放的硫化氢和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从估算结果来看,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均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因此,本次新建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运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计算得到的相关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废水可分为水洗废水、砂洗废水、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水洗废水、砂洗废水和喷淋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厂区自建污水站“格栅+调节+混凝沉淀+A2O+二沉”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废水均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要求以及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要求后纳入管,最终经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本项目废水不向周边水体排放,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根据噪声预测的结果,在正常生产工况下,项目在采取所提及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企业厂区四侧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均相对较小;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周边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次品、一般废包装物、污泥、废胶、沾染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油、废抹布、废机油、生活垃圾。

沾染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油、废抹布、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废胶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污泥委外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只要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的储运管理,可以做到综合利用,不直接对环境排放,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防治措施

1

水污染防治

废水处理

1、本项目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制度,废水输送应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沟明管。

2、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喷淋废水、水洗废水、砂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事故应急

建议企业单独设置事故应急池,并需配备输送管线和泵等应急设施。

2

大气污染防治

定型废气

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2级水喷淋+2级冷却+2级高压静电”处理工艺;

数码印花废气

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2级水喷淋+2级冷却+2级高压静电”处理工艺;

涂层废气

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2级水喷淋+2级冷却+2级高压静电”处理工艺;

复合废气

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2级水喷淋+2级冷却+2级高压静电”处理工艺;

污水站恶臭

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工艺;

其它要求

1、企业应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置,预留标准化采样平台。

2、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艺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的要求,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时应进行安全设计,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

3

固废

防治

暂存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新建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暂存间。

收集和转运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处置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管理要求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危险固废的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以实现对其产生、转移、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

4

噪声防治

1、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应优先选用变频调速装置,风机应优先选用宽叶片、低转速的低噪声风机。

2、对机泵等类的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等隔声降噪徐欧式。

3、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可采取安装消声器等适当的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此外,管道与振动设备的连接由刚性连接改为弹性连接,避免机械设备激发管道振动。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

风险防范措施

①厂区应建1个容量大小符合相关要求的应急池,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截止阀门;②仓库周围须建有围堰,围堰高度满足应急要求;③企业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运行管理台账;④加强对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⑤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⑥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海宁市孙桥印染有限公司年加工坯布水洗1700万米、水性涂层加工1700万米等后整理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海宁市总体规划和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且符合总量控制原则,也基本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各项环保审批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115~20241119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市孙桥印染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孙桥村许家琦58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85733015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嘉兴环发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文桥路505号融通商务中心1号楼901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3-82851163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1、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2、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2号楼4

3、电话:0573-87288491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海宁市孙桥印染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