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浙江曼斯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CNT导电新材料、3200吨碳酸亚乙烯酯、845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50000吨液体乙酸钠、20000吨复合碳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浙江曼斯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CNT导电新材料、3200吨碳酸亚乙烯酯、845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50000吨液体乙酸钠、20000吨复合碳源建设项目已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年产40000吨CNT导电新材料、3200吨碳酸亚乙烯酯、845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50000吨液体乙酸钠、20000吨复合碳源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浙江曼斯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址:桐乡市洲泉工业园区(化工集聚区),洲泉镇新安路南侧,永安北路东侧,临杭大道北侧,崇新线西侧地块 (5)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 (6)建设内容: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40000吨CNT导电新材料、3200吨碳酸亚乙烯酯、845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50000吨液体乙酸钠、20000吨复合碳源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有丙烯酸、异丙醇、乙醇、醋酸、硫酸雾、环氧氯丙烷、甲醇、NMHC、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有关评价等级划分原则和项目工程分析的结果,采用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i,并以此确定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由估算结果可知,项目PMAX为71.710%,评价等级为一级,须进一步预测和评价。进一步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量占比环境标准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经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正常情况下对园区内河水体不会产生影响。 厂区严格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危废库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可从源头上避免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间歇性噪声,在企业切实做好机泵、风机的隔声措施前提下,预计厂界噪声能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企业应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做好对固废堆场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可从源头上避免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 2。 表 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本项目拟建于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园区(化工集聚区)内,所处区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排放的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可在桐乡市内进行替代平衡;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曼斯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0573-8881399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层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71-87992779 十、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本项目在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全文公开。 浙江曼斯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