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平阳润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阳 1 号海上风电项目 500 千伏输电线路 (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9 14:03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 年  11 月  18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
1平阳 1 号海上风电项目 500 千伏输电线路 (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浙环辐〔2024〕32号2024-11-18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7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500千伏输电线路(瑞安丁山三期围填海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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