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澳林眼镜厂年产80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海市澳林眼镜厂年产80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建设单位:临海市澳林眼镜厂
(4)建设地点:临海市杜桥镇汾东村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和性质,结合建设项目所在片区总体规划,确定受本项目影响主要保护目标如下表。
表1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行政村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 环境功能区 |
X | Y |
大气 | 半洋村 | 351612.1 | 3180075.8 | 居住区 | 约750人 | 南 | 427 | 环境空气二类 |
上墩头村 | 352562.7 | 3179719.3 | 居住区 | 约1350人 | 东 | 1259 |
酒店村 | 352908.3 | 3180108.2 | 居住区 | 约450人 | 东 | 1389 |
东际村 | 353405.3 | 3179865.3 | 学校 | 约350人 | 东 | 1894 |
横西村 | 351765.1 | 3179125.4 | 居住区 | 约350人 | 东南 | 1389 |
妥桥村 | 352566.7 | 3178854 | 居住区 | 约1200人 | 东南 | 1923 |
王礁村 | 353368.3 | 3178459.4 | 居住区 | 约750人 | 东南 | 2718 |
六联村 | 353035.4 | 3177953.8 | 居住区 | 约780人 | 东南 | 2937 |
下西村 | 352431.1 | 3177731.8 | 居住区 | 约780人 | 东南 | 2899 |
上西村 | 352147.4 | 3178274.4 | 居住区 | 约780人 | 东南 | 2300 |
陶家村 | 352085.8 | 3177620.8 | 居住区 | 约2000人 | 东南 | 2840 |
七年村 | 351345.8 | 3178508.7 | 居住区 | 约900人 | 东南 | 2006 |
汾头洋村 | 351185.5 | 3177694.8 | 居住区 | 约1761人 | 南 | 2834 |
道感堂村 | 350827.8 | 3178632.1 | 居住区 | 约2638人 | 西南 | 2014 |
横蒋村 | 351000.5 | 3179002 | 居住区 | 约1232人 | 西南 | 1606 |
胜利村 | 351086.8 | 3179766.7 | 居住区 | 约1225人 | 西南 | 883 |
岸头村 | 350568.9 | 3179828.3 | 居住区 | 约1712人 | 西南 | 1211 |
谢杨村 | 349606.9 | 3178952.7 | 居住区 | 约826人 | 西南 | 2505 |
汾东村 | 351074.5 | 3180555.9 | 居住区 | 约2800人 | 西北 | 444 |
华东国际文武学校 | 350901.8 | 3181061.6 | 学校 | 约1800人 | 西北 | 794 |
湖头村 | 350519.5 | 3181332.9 | 居住区 | 约1972人 | 西北 | 1263 |
后洋村 | 349643.9 | 3180938.3 | 居住区 | 约875人 | 西北 | 1913 |
横湖村 | 349730.2 | 3181974.2 | 居住区 | 约350人 | 西北 | 2279 |
西峙村 | 349125.9 | 3181838.5 | 居住区 | 约750人 | 西北 | 2713 |
方田洋村 | 350840.2 | 3182344.2 | 居住区 | 约750人 | 西北 | 1889 |
沙港村 | 351226.1 | 3181803.4 | 居住区 | 约750人 | 北 | 1252 |
松中村 | 351500 | 3181397.5 | 居住区 | 约105人 | 东北 | 803 |
上四份村 | 352017.5 | 3181022.1 | 居住区 | 约1300人 | 东北 | 431 |
楼下村 | 352403 | 3180585.9 | 居住区 | 约320人 | 东北 | 755 |
西堑村 | 353427.8 | 3180382.9 | 居住区 | 约350人 | 东北 | 1790 |
横楼村 | 353001.6 | 3180880.1 | 居住区 | 约150人 | 东北 | 1389 |
卢家村 | 353559.7 | 3181083 | 居住区 | 约450人 | 东北 | 1979 |
富沈村 | 353052.4 | 3181641 | 居住区 | 约350人 | 东北 | 1765 |
富洋村 | 352788.6 | 3182036.7 | 居住区 | 约350人 | 东北 | 1857 |
下八年村 | 353559.7 | 3181793.2 | 居住区 | 约250人 | 东北 | 2269 |
杜前村 | 352210.2 | 3181975.9 | 居住区 | 约450人 | 东北 | 1512 |
杜南村 | 353633.5039 | 3182685.243 | 居住区 | 约1550人 | 东北 | 2900 |
杜前小学 | 352318.5386 | 3182546.711 | 学校 | 约1200人 | 东北 | 2094 |
湖田村 | 351192.1436 | 3182983.28 | 居民区 | 约220人 | 北 | 2415 |
松山村 | 351923.1213 | 3182457.92 | 学校 | 约350人 | 北 | 1897 |
横路村 | 351821.0995 | 3182935.549 | 居民区 | 约480人 | 北 | 2354 |
杜东村 | 353156.694 | 3183073.762 | 居民区 | 约2250人 | 东北 | 2922 |
杜西村 | 352598.611 | 3183318.991 | 居民区 | 约1450人 | 东北 | 2902 |
前王村 | 352663.2538 | 3183025.88 | 居民区 | 约1450人 | 东北 | 2670 |
西边村 | 349329.1388 | 3183126.37 | 居民区 | 约250人 | 西北 | 3373 |
地表水 | 河流 | / | / | / | 区域宽约8-10m | 北 | 紧邻 | 地表水III类 |
地下水 | 评价范围内地下水水质 | / | / | 非饮用水源 | 地下水 | / | / | 地下水III类 |
声环境 |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 |
| / | / | 声环境3类 |
土壤 | 项目周边1000m范围内农田 | / | / | 农田 | 土壤 | / | / | 农用地 |
半洋村 | 351612.1 | 3180075.8 | 居住区 | 土壤 | 南 | 427 | 第一类建设用地 |
胜利村 | 351086.8 | 3179766.7 | 西南 | 883 |
汾东村 | 351074.5 | 3180555.9 | 西北 | 444 |
上四份村 | 352017.5 | 3181022.1 | 东北 | 431 |
楼下村 | 352403 | 3180585.9 | 东北 | 755 |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度)》、《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度)》,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根据预测可知,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乙酸丁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PM10、TSP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的环境影响后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年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各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无超标点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涂装车间需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可以满足要求。
因此,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塑料眼镜振机/滚筒研磨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塑料眼镜冲洗废水、油性漆水帘除漆雾废水、油性漆水喷淋废水、水性漆水帘除漆雾废水、水性漆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塑料眼镜振机、滚筒研磨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汇同其他塑料眼镜废水经综合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废水由临海市南洋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综上所述,项目废水落实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地下水环境敏感区,企业废水不进入周边地表、地下水体,且废水水质简单。经过预测评价可知,只要企业在落实好防渗、防漏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不会恶化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建设项目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处置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磨水口废料、废研磨石、塑料集尘灰、塑料边角料、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振机研磨废水压滤污泥均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废油桶、废液压油、油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其他废水处理污泥、废抹布及手套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厂区内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执行。水性漆漆渣、废水性漆包装桶固废属性待鉴别,在鉴别前按照危险物质进行管理和处置,鉴别后根据鉴别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落实妥善处置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土壤影响评价分析
本项目在落实好防控措施和分区防渗的前提下,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厂区内及其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评价分析
企业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事故风险可以得到控制,本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投产后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 污染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废气 | 镜片注塑废气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 |
眼镜注塑废气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 |
磨水口废气 |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塑料眼镜抛光废气 |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限值要求 |
3#车间2F油性漆涂装废气 | 油性漆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限值要求 |
2#车间2F油性漆漆涂装废气 | 油性漆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限值要求 |
2#车间5F油性漆涂装废气 | 油性漆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限值要求 |
2#车间2F水性漆涂装废气 | 经水帘(除漆雾)+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限值要求 |
废水 | 综合废水 | 项目塑料眼镜振机、滚筒研磨废水经压滤处理后汇同塑料眼镜废水经“调节池+铁碳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达到临海市南洋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进管标准 |
固废 | 磨水口废料 | 出售给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 资源化 |
废研磨石 | 出售给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 资源化 |
塑料边角料 | 出售给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 资源化 |
油性漆漆渣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水性漆漆渣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废活性炭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废催化剂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废过滤棉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废包装桶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废水性漆包装桶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一般废包装材料 | 出售给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 资源化 |
塑料集尘灰 | 出售给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 资源化 |
振机研磨废水压滤污泥 | 出售给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 资源化 |
其他废水处理污泥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废抹布及废手套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废液压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废布袋 | 出售给相关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 资源化 |
废油桶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日产日清,保持清洁 |
噪声 | ①新增设备在选型、订货时应予优先考虑选用优质低噪动力设备。 ②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是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地下水、土壤 | 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做好硬化防渗措施。 | 对土壤/地下水影响较小 |
环境事故应急 | 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应急设施以及必要的应急物资,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 环境风险可控 |
其他管理要求 | 项目建成后企业需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需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定期进行例行监测;需保证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进行处理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根据台环函〔2023〕208号和台环函〔2023〕81号,做好活性炭更换、填装工作以及日常的管理工作。 |
五、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临海市澳林眼镜厂年产80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位于临海市杜桥镇汾东村。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临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公众相关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2、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临海市澳林眼镜厂
地址:临海市杜桥镇汾东村
联系人:李金林 联系电话:13958559152
3、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浙江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市府大道东段201号创业服务中心10楼1016室
联系电话:1586860644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评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具体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注:如对项目建设不同意者,须说明其具体理由,否则视无效处理。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临海市澳林眼镜厂(盖章)
202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