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1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淳安县浙江常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个固态硬盘(SSD)和电脑内存(DRAM)技改项目、淳安县浙江常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颗存储芯片技改项目、淳安县浙江常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颗存储芯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淳安县浙江常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个固态硬盘(SSD)和电脑内存(DRAM)技改项目、淳安县浙江常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颗存储芯片技改项目、淳安县浙江常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颗存储芯片技改项目 | 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 浙江常淳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沁荣环境有限公司 | 租用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已建生产厂房(康盛路268号15幢及19幢2层)约17772.66m2,拟购置高速贴片机、印刷机、回流焊接机、分板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1200万个固态硬盘(SSD)、电脑内存(DRAM)的生产能力;拟引进芯片测试柜、晶圆研磨机、切割机、全自动测试机等进口设备,购置芯片磨具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3000万颗存储芯片的生产能力。 |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酒精擦拭印刷机网版的挥发废气、洗板废气、焊接废气、点胶废气、洗板废气,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甲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酒精挥发废气、焊接废气、洗板废气须收集处理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研磨、切割、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2、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至坪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其中废活性炭、废浓缩液、废膜、废过滤器、废无尘布、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次品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边角料、废晶圆颗粒、焊渣、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