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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伪装防护服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申报类别: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浙江三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新建路13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空余厂房,改造生产车间,总投资16000.00万元。引进日本进口大圆机20台;国产大圆机40台、定型机3台、水洗机16台、涂层机2台、热熔复合机3台等设备,采用机织、水洗、定型工艺和后整理涂层复合面料加工技术,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件伪装防护服的生产能力,预计年可实现产值47000万元。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宁市斜桥镇新建路13号,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印花废气、涂层废气、复合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恶臭。 定型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冷却+高压静电+除臭+脱白”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印花、涂层、复合废气收集后经3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经加盖和密闭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工艺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1和DA002排气筒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油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SO2和NOx满足《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限值要求。污水站、污泥压滤间和污泥暂存间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从估算结果来看,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均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因此,本次新建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运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计算得到的相关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废水可分为水洗废水、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水洗废水和喷淋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厂区自建污水站“格栅+调节+隔油+气浮+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厌氧好氧”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废水均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号)要求以及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后纳入管,最终经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本项目废水不向周边水体排放,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根据噪声预测的结果,在正常生产工况下,项目在采取所提及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企业厂区四侧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均相对较小;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周边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次品、一般废包装物、污泥、废胶、沾染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油、废抹布、废机油、生活垃圾。 沾染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油、废抹布、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废胶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污泥委外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只要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的储运管理,可以做到综合利用,不直接对环境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浙江三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伪装防护服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海宁市总体规划和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且符合总量控制原则,也基本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各项环保审批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8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三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新建路13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80670767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嘉兴环发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文桥路505号融通商务中心1号楼901室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3-82851163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1、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3、电话:0573-87288491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三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