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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吉梅溪2×9H级燃机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 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梅溪首站1座,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气规模为13.8×108m3/a,为无人值守站,主要建设卧式过滤分离器、汇管、清管发球装置、出站阀组和放空系统等设施,以及站场配套的自控、供配电、给排水和消防等工程内容;新建梅溪电厂末站1座,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规模为13.8×108m3/a,为无人值守站,主要建设清管收球装置、进站阀组和放空系统等设施,以及站场配套的辅助工程;改建湖北湾阀室,主要在阀室内增加接头和阀门。 新建湖北湾阀室~梅溪首站输气管道1条,设计长度0.4km,设计压力10.0MPa,采用D508mm×17.5mm L415M无缝钢管,管道设计规模13.8×108m3/a;新建梅溪首站~梅溪电厂末站输气管道1条,设计长度7.6km,设计压力6.3MPa,采用D508mm×7.9/8.7 mmL415M无缝钢管,管道设计规模13.8×108m3/a。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669.2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沿线鱼塘和沟渠;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的耕地、沿线植被、动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高深挖段等;本工程的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废水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检修废水,处理后拉运至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2、空气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管道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废气,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站场无组织逸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量非常少,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评价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沟渠和道路穿越施工和管沟开挖作业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少量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等。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站场设备间的气流噪声和非正常工况下的放空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管道敷设施工建设过程中对植被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管道敷设施工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开挖管沟、运输施工设备和材料、临时堆渣等作业队生态(水土流失、农业、林业、绿化植被等)环境产生的破坏,属非污染生态影响。这种破坏通常是短暂的,而且大部分可以得到恢复。 5、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输送的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故致使甲烷进入大气造成污染或发生爆炸,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环境空气。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时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尽量减少影响区范围。在低山高丘区对不可避让的塌方区、滑坡区进行预先治理。优化工程施工工艺,特别是高边坡管道敷设,施工过程中破土开挖后及时安排后序工作,同时采取挡渣和排水措施。并对临时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可能减少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严禁漏油和各类废水的直排,均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或回用。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检修废水严格按照要求贮存后拉运至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在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化管理,统一堆放材料,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降低施工期的粉尘散发量。保持运输车辆完好,不过满装载,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程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降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4、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午间和夜间施工。 5、环境风险:在管材选用、焊接工艺、焊后质量检验以及站场安装方面提出严格的技术要求,并实施工程施工监理制度。在管道外壁作防腐绝缘层,防止管道外壁腐蚀穿孔;加强管道防腐管理,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对管道腐蚀情况实施监测以及沿线泄漏和管道设施的检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属清洁能源输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外排污染物基本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项目工艺和设备选用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工程选址选线避开了环境敏感区,经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选址选线合理。工程环保设施安排较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措施可行,环境风险较低。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 联系电话:05718981 5916 (2)环评单位: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E1座9层913室 联系电话:010-82000578 邮箱:3233263422@qq.com (3)项目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地址: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62号安吉商会大厦F座4楼) 联系电话:0572-5039970
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