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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新征用地面积56425平方米,总投资60053.21万元。本工程近期设计规模为5万m3/d(土建按10万m3/d实施),采用半地埋建设形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臭气收集处理等设施,包括:地下箱体1座,综合楼及管理用房1座、机修车间及仓库1座、门卫2座。总建筑面积4633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330m2,地下建筑面积8000m2),配套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2022年2月22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金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了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2-330700-04-01-570356。2022年10月19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3年9月26日取得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2023年12月8日,获得《金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3]111号)。 金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范围为婺城经济开发区江北片(栅川区块、竹马区块)、江北中心城区(新业街、明月街以西片)、高铁新城、罗店区块(浙师大、骆家塘)区块,合计建设用地面积约22km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行时,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纳污段河流金华江水质控制目标为Ⅲ类,项目出水污染物CODCr、总氮和TP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2要求,氨氮执行金华标准,其余DB33/2169-2018未作规定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接纳的废水,纳管前须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限值。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场界昼间、夜间最大噪声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噪声影响。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6、土壤 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废水处理构筑物及废水收集管道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废气均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在落实好场区防渗工作的前提下,项目对场区及其周围土壤影响较小。 7、生态 根据对项目地的调查,其项目地周围以工业用地、金华江为主,同时项目所在地附近没有国家级或省级及其他珍稀野生动物,故本项目实施后当地动植物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项目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汇总见表2。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金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用地性质符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龙乾北街以西、金华江北岸地块 联系电话:0579-82271529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5楼 联系电话:0579-82722951 3、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9-82469190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