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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千岛湖阳光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艘阳光高性能船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千岛湖阳光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艘阳光高性能船艇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千岛湖阳光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建德市下涯镇马目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租用杭州琦悦齿轮智造有限公司位于建德市下涯镇钟潭路2号的闲置厂房,租用面积3000m2,主要采用真空注入法、手糊法等工艺,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30艘阳光高性能船艇的生产规模。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固化废气、粉尘。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标。 经预测分析,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和敏感点处的预测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气事故排放。经预测分析,在加强厂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厂区排水为雨、污分流制,雨水排至厂区外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做好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末端治理采取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4年 1 月 22 日~2024年 2 月 4 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千岛湖阳光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建德市下涯镇马目 联系人:白总 联系电话:18989875568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501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71-88334122 环评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联系电话:0571-64722635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千岛湖阳光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 1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