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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哲丰能源工业废气资源综合利用碳减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01-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哲丰能源工业废气资源综合利用碳减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浙江哲丰能源工业废气资源综合利用碳减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了降低企业的碳排放,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980万元,利用企业空余场地新建厂房,添置各类搅拌器、鼓风机、输送机及配套设备等,年处置及综合利用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碳5.4万吨,同时副产12万吨轻钙,形成浙江哲丰能源工业废气资源综合利用碳减排项目

2023421日,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建设平台进行了备案,并取得了备案(赋码)信息表(2304-330822-07-02-753715)。

二、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区域周边保护目标与本项目场区的方位距离情况见表1

1 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人口数()

相对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环境功能区

X

Y

大气

塘北

646948

3204055

村庄居民

~15

W

~ 1400

二类

上金畈

647415

3204269

村庄居民

~70

NW

~ 1300

上张

647792

3204906

村庄居民

~95

N

~ 1700

花坟

648481

3203418

村庄居民

~15

NE

~ 105

久泰弄

648311

3202473

村庄居民

~310

S

~500

箬岭

648619

3201427

村庄居民

~90

S

~ 1500

小箬岭

648027

3201234

村庄居民

~35

S

~ 1700

关阳篷

647666

3201862

村庄居民

~98

S

~ 1100

余家

647264

3202729

村庄居民

~105

W

~700

王家

646896

3202706

村庄居民

~210

W

~ 1100

高山底

647198

3200921

村庄居民

~55

S

~2200

罗家

647265

3203610

村庄居民

159

NW

~800

童家村

646141

3203164

村庄居民

~300

W

~ 1800

冈上

649112

3205439

村庄居民

~ 1900

NE

~2400

南塘村

649126

3205469

村庄居民

~ 105

NE

~2888

狮子口村

649025

3204077

村庄居民

~ 1300

E

~ 990

揭家

649834

3202458

村庄居民

~ 1500

SE

~ 1500

牛头坞

649695

3202153

村庄居民

~5

SE

~ 1537

大坪坡

649456

3202236

村庄居民

~5

SE

~ 2871

麦坞

649556

3202264

村庄居民

~140

SE

~ 3153

柚苑小区

645139

3200544

居民

~ 1700

SW

~3600

枧头村

646268

3200555

村庄居民

~ 1000

SW

~3000

外港村

648535

3200264

村庄居民

~ 1300

S

~2700

辉埠镇人民政府

646214

3201669

职工

~500

SW

~2200

大弄口乐乐幼儿园

645961

3201145

学校师生、职工

~ 200

SW

~2700

城东中学

648594

3200486

~ 2000

S

~2600

狮子口中心小学

648436

3200395

~600

S

~2600

花坟

647262.19

3201636.79

村庄居民

/

SE

~105

2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

/

3类、4

地表水

常山港(开化常山分界断面至湖东上埠断面)

中河

SW

~3691m

常山港(湖东上埠断面至紫港断面)

中河

SW

~3801m

常山港(紫港断面至常山衢州分界断面)

中河

S

~4288m

枧头溪

小河

W

~736m

地下水

厂区及附近地下水

/

/

/

土壤

厂区及厂界外1000m范围内

/

/

/

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周边农田(隶属久泰弄村)

/

NE

~360m

风险筛选值

周边农田(隶属久泰弄村)

/

NW

~747m

风险筛选值

花坟

648481

3203418

村庄居民

~15

NE

~ 105

筛选值第一类用地

久泰弄

648311

3202473

村庄居民

~310

S

~500

余家

647264

3202729

村庄居民

~105

W

~700

罗家

647265

3203610

村庄居民

159

NW

~800

狮子口村

649025

3204077

村庄居民

~ 1300

E

~ 990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常山县属于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同时达标等条件,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收集处理、分别纳管至常山哲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常山港(紫港断面至常山衢州交界面)将维持类水质功能区类别。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西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4类声功能区的标准,其余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3类声功能区的标准,规划居民点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只要加强各种固废收集、储存及堆放过程的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防可控的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严格做好三级防控和分区防渗,从多方面降低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并针对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从源头控制与过程控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对周边区域土壤的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污染物治理情况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治理效果

废气

卸料及进仓粉尘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至常山哲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生产废水

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纳管至常山哲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噪声

车间降噪设计

车间日常关闭门窗生产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标准

设备合理布局

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特别是将环保风机布置在车间内,减少风机噪声外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设备隔声降噪

对高噪声的风机等,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风机、造型机底座基础减,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对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强化生产管理

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厂内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固废

一般固废

污泥、废布袋、废渣由有接受能力及资质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固废

废润滑油(含液压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风险防范

按运输、贮存、末端防治三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建设事故应急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浙江哲丰能源工业废气资源综合利用碳减排项目位于常山县辉埠新区。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划、规范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使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企业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是可控的,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5663771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姚凯

              联系电话:13625803122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建红)

联系电话:15957006381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2.如需报告简本,可向环评单位索取。

八、公告时间

2024122日~202425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哲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