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超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超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超凡日用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30日名称变更为浙江超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情况详见附件2)成立于2010年4月27日,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经中路2287号,建筑面积为14003.92m2。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技改,保留部分现有注塑机、拉片机、热成型机等,新增吹膜机、凹版印刷机、干式胶印印刷机、制袋机等设备,全厂将形成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详见表1和图1。 表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因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与厂界距离(m) | 经度 | 纬度 | 环境空气 | 复兴村 | 121°25′42.173″E | 28°35′59.733″N | 居民 | 约848人 | 二类环境质量功能区 | 东南、南、西南 | 353 | 上港佳苑 | 121°25′40.705″E | 28°36′26.229″N | 居民 | / | 东北 | 384 |
图1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500m范围内)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①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DA001)至屋顶排放; ②注塑废气、吹膜废气、拉片废气、热成型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③印刷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④制袋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⑤破碎粉尘:设置独立的破碎隔间且工作时隔间密闭; ⑥搅拌粉尘:采用密闭的拌料罐并加强车间通风。 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最终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放标准执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噪声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注塑、吹膜、拉片、热成型废气(DA002)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印刷废气(DA003)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1616-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食堂油烟(DA001) | 油烟 | 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至屋顶排放(DA001)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 破碎粉尘 (无组织) | 颗粒物 | 设置独立的破碎隔间且工作时车间密闭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搅拌粉尘 (无组织) | 颗粒物 | 加强车间通风 | 制袋废气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通风 | 地表水环境 | 厂区总排口(DW001) | CODCr、BOD5、动植物油 | 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氨氮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 声环境 | 设备运行 | Leq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 | 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固体废物 | ①建设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②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做好标牌、标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做好台账记录。具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的要求设计。 ③本次技改项目塑料薄膜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橡皮布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废原料包装桶、废液压油、废铁质油桶、废活性炭、废滤网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定期监测等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且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生态现状造成影响。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在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置过程等加强风险防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使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最大程度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①要求企业做好废气运行设施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例行监测台账等环保档案。 ②企业现有项目已进行排污登记,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相关要求,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办理排污登记变更手续。 ③要求企业按照本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厂区污染源例行监测计划。 ④要求企业做好厂内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厂区、车间整洁,地面无“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超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符合《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控制要求;建设项目选址布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超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经中路2287号 联系电话:18258697777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杜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北环路399号8楼801室 联系电话:13867699595 3、当地生态环境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88836730 浙江超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公示版-浙江超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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