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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洞头区渔岙渔港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01-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洞头区渔岙渔港整治维护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洞头区渔岙渔港整治维护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新建4座渔业平台,1#渔业平台3481 m22#渔业平台4369 m23#渔业平台4685 m24#渔业平台3177 m2,共15712 m2;浮码头修复1座,同时配套建设供电照明、通讯、给排水、消防、环保等附属设施;总工期18个月,总投资9061.59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的海域和陆域敏感保护目标如下。

1-1本工程周边海域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敏感目标

保护对象

与本项目方位/距离km

主要影响因素

1

海洋特别保护区

浙江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

保护脆弱的海洋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适度利用区内

悬浮泥沙、海洋生态、水动力、冲淤

2

浙江温州洞头海岛省级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海岸线

S/0.62

水动力、冲淤

3

洞头霓屿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

红树林

NW/11.8

4

项目周边养殖区(开放式养殖紫菜和羊栖菜)

养殖区

本项目

周围

悬浮泥沙、海洋生态

5

海洋功能区

A1-23洞头东部渔业区

农渔业区

区内

海水水质、海洋生态

6

南塘湿地公园

鸟类、红树林

W/85 m

噪声、水环境、施工作业光污染

7

仙叠岩景区

岸线

E/1.27 km

冲淤

8

半屏山景区

岸线

S/470 m

冲淤


1-2本工程周边陆域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敏感目标名称

方位,与本项目最近距离

敏感区概况

保护对象

主要影响因素

1

打水鞍村

N/232 m

浙南中心渔港下辖村(打水鞍村和鼻仔尾自然村),常住人口328户,1028

居民

噪声

2

渔岙

E/160 m

洞头行政村(下辖洞头岭、岙内、渔岙和宫口4个自然村),总人口723户,2133

居民

噪声

3

宫口

E/269 m

居民

噪声

4

蓝港花苑

NE/60 m

蓝港社区辖中仑、洞头、后坑、南策和大瞿五个行政村,共有2301户,户籍人口6611

居民

噪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影响预测情况

1水质环境影响

施工悬浮泥沙

悬浮物浓度分布主要受地形和潮流动力的控制。打桩引起的悬浮泥沙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工程区附近,对大范围海域水质环境影响不大,随之施工的结束,悬浮泥沙对周围海域水质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施工生活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进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对附近海域水质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

采用沉淀、隔油处理方法对该废水进行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重新回用于施工运输路线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冲洗等,不外排,则该项废水对周边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

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施工单位通过优选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降噪吸声措施、加强施工管理的基础上,确保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该项目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3)环境空气影响

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车辆运输扬尘堆场扬尘对周边影响较小。施工区空气扩散条件较好,施工废气产生量不大,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涂装废气、焊接废气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固废均能够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营地进行植被恢复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6)对鸟类的影响

施工单位通过优化打桩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等保护措施,对鸟类活动影响不大。

7)海洋生态环境(含渔业资源)影响

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本工程会造成底栖生物一定的一次性损失量。

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导致的局部区域悬浮泥沙浓度增加不会对整体区域浮游生物产生显著不利的影响。但长期施工连续排放悬浮物产生的累积效应,可能导致周边海域悬浮物浓度不断增加,并导致局部范围内浮游生物量的降低。本工程施工一旦结束,影响亦随之消失。

对渔业资源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打桩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对鱼卵、仔鱼、成体生物造成一定的损失量。

2、运营期影响预测情况

1水文动力及冲淤环境影响

本项目涉海工程所造成的流速变化局限在工程附近海域,流速变化幅度和范围均较小,距离工程越远,涨落潮流的流速变化越小,不会造成大范围的水动力环境的变化。

本项目涉海工程对工程周边海域的冲淤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淤积量和冲刷量总体较小。

2水质环境影响

①渔业平台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

渔业平台配有污水收集池,冲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统一纳管进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船舶生活污水

船舶应对船上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并与机舱油污水区别对待,在船舶靠港时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禁止生活污水倒入海中。

船舶含油污水

船舶在当地海事部门的指导下对船舶的排污设备进行铅封管理,铅封后的船舶油污水定期排放至岸上接收设施进行委托处理,以保证船舶含油污水不排放入海,对附近海域水质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时仅在捕渔期投入使用,且时间相对来说较短,均在白天,因此对于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4)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周边环境开阔,扩散条件好,在做好管理的情况下,运营期停靠船舶排放的尾气及渔获物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均能够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3、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1)对周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对海域水质、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对周边海洋功能区影响较小。

2对浙江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影响

工程打桩引起的悬浮泥沙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工程附近区域,对大范围海域的水质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期悬浮泥沙影响为暂时性,施工结束后海域水质将逐步恢复,工程运行期无污染物排放,对水质环境基本无影响。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海洋生态保护和渔业资源补偿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建设对海洋公园而言具备生态环境可行性。

3对浙江温州洞头海岛省级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本工程冲淤平衡后,淤积量很低,涉及范围面积很小,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对周边养殖区的影响

根据数模预测结果,本工程悬浮泥沙不会扩散至周边养殖区,不会对养殖区造成影响。

5)对南塘湿地公园的影响

施工悬浮泥沙扩散范围不会到达湿地保育区,施工时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收集处理后回用或交至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排入附近水体,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避免夜间施工,减少施工灯光对鸟类活动的影响,此外,桩基施工区域与保育区距离较远,施工单位通过优化打桩设备后,施工噪声对鸟类生活影响较小。因此,拟建项目对湿地公园内的红树林生长环境、鸟类栖息地、觅食活动的影响较小

4、环境风险分析

本工程的主要风险源为船舶溢油,风险事故主要为碰撞引发溢油污染风险事故。船舶碰撞事故引起油类溢漏入海,将对当地的海洋生态和海洋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损害。对此,应充分重视,加强管理,严防船舶事故的发生,采取响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3主要环保措施一览表

类别

名称

施工期

运营期

处理效果

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

海域和陆域生态

1尽量减少临时用地,对于临时堆场,应设置围屏、设好排水沟等设施。

2)桩基作业时,尽量采用低潮露滩的施工方式。

3)在施工期应预防为主,在各种作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减缓对海洋生物生长的影响。

1)对临时场地进行植被绿化修复。

2)生态补偿金用于当地专项的海域生态修复资金或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增殖放流进行修复。

减轻施工过程对海域与陆域生态环境的损害

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生活处理设施,纳至城南污水处理厂。

渔船生活污水收集接收上岸处理。

禁止直接排污

船舶含油污水

/

船舶含油废水由船舶暂存,靠岸后交由海事部门备案的岸上接收设施进行处理。

禁止直接排污

车辆冲洗废水

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重新回用于施工运输路线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收集浮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不外排

打桩悬浮泥沙

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工艺,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例如低潮露滩时期。

/

尽量减少悬浮物的产生

初期雨水、平台冲洗废水

/

新建渔业平台设置污水收集池,污水池内设置污水提升装置,初期雨水及冲洗污水经收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不外排

废气

船舶及机械设备尾气

定期进行检修与维护;采用清洁燃油,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强对渔船维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用合格的燃料油,减少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合理疏导进出码头车辆,避免堵塞,减少汽车怠速行驶。

控制尾气排放

车辆运输扬尘

密闭运输,并洒水抑尘。

注重场地清扫、洒水工作,以减少地面扬尘。

控制扬尘排放

堆场扬尘

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取围挡、喷淋、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

/

控制扬尘排放

涂装废气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

施工高峰期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控制烟气排放

噪声

施工机械设备

加强施工机械的噪声控制和管理;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禁止靠近敏感目标区域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若因工艺要求需夜间连续施工的须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根据需要采取高效隔声屏障,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

减缓对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

设备、船舶停靠及交易区社会噪声

/

加强宏观管理,限制车辆车速和车、船鸣号;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提高设备精度和润滑度,减少摩擦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固体

废物

泥浆和钻渣

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洒水抑尘和绿化,定期外运至政府指定消纳地点填埋。

/

对外界环境无明显影响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设置若干垃圾分类桶收集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向海域随意丢弃固体废物

废水产品

/

浮码头修复更换的旧金属构件

统一运至指定场所回收处理。

/

建筑垃圾

工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能利用的部分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清运,运至当地消纳场。

/

漆渣、机械废油

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鸟类

施工干扰

1)应尽量避免在施工工区全面铺开作业,建议分区域分时段施工,避免夜间施工,以减少对鸟类栖息、觅食等活动的影响;

2)做好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鸟类保护意识,严禁捕杀;

3)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对鸟类的干扰。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机械设备应有消声减振措施,避免对鸟类造成惊吓,保护鸟类生境。

/

减少对鸟类干扰

风险

机械设备及渔船

配备一定数量的吸油毡等溢油应急材料。

配备一定数量的吸油毡等溢油应急材料。

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洞头区渔岙渔港整治维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环保相关审批原则和要求,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温州市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工程是洞头渔港经济区重点项目之一,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时,项目建设和运营后对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采取适当措施后,其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和运营单位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环保工作,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若需补充查阅报告书详细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通港路2号(中心渔港综合管理大楼)

联系电话:0577-63480321

2)环评单位:浙江重氏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地址: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慈凤西路18

联系电话:0577-56706503

3)环评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新行政服务中心1

联系电话:0577-63387017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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