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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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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省委会: 贵委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时期加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的提案(第7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生物多样性通常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三个层次,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领域,主要涉及自然科学,还包括社会科学的一些内容(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性别与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标志。近年来,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大力推动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历届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之路,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相关工作。 一、近年来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展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规划引领。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22年高规格召开全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暨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二是完善法规制度。2010年以来,我省共制修订自然保护地、森林、湿地、河湖以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生物多样性相关法规规章37部,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首次写入地方法规。三是制订各类规划计划。先后发布《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浙江省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浙江省八大水系及近岸海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1-2025年)》,编制黄山-怀玉山、武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浙江部分)规划。2022年,我省率先系统全面完成《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中期评估,现已结合“昆蒙框架”完成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5年)的修编。 (二)加强调查评估监测。一是自然资源部门融合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绍兴市上虞区和安吉县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试点,探索形成普适性的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价技术方法。将海洋生物多样性指数纳入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全省340个海洋生态基础监测站位开展常态化监测。根据近两年的监测评价结果,全省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总体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且有向好的趋势。二是林业部门加快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县域本底调查、全省迁徙水鸟同步调查及环志,持续开展朱鹮、中华凤头燕鸥等濒危物种专项调查监测。三是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累计记录1.2万余种物种。 (三)加强生态治理和物种保护。一是实施的钱塘江、瓯江源头区域“中国山水工程”,获评首批世界十大“生态恢复十年旗舰项目”。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和省级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划定“三区三线”,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二是推进水生态修复,编制《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浙江水网建设规划》等。在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设计设置过鱼设施及洄游、产卵等场所,开化水库在全国首次设置生态库容。通过水系连通、岸坡生态修复、清淤疏浚等措施,系统推进河湖整治。全省建成美丽河湖585条,完成中小河流治理5000余公里。制定省级八大水系13条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开展24个重点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33座大型水库生态流量控制要求纳入控运计划。三是重点对35个珍稀濒危物种实施抢救保护,率先启动抢救保护基地建设,85%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全世界近80%的中华凤头燕鸥在我省海岛繁育,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多样性保护数字化建设。 (四)筑牢口岸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体系。一是加强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建设。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采取风险分析、检疫许可、口岸检疫、实验室检测、检疫处理、隔离检疫、有害生物监测等措施,逐步构建“三道防线,十二项措施”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二是强化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持续组织开展“国门绿盾”“跨境电商寄递‘异宠’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国门生物安全监测,科学监测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2022年宁波海关在货物贸易渠道共截获有害生物1.25万余次,在旅客携带物等非贸渠道截获植物疫情及外来物种253种次。2022年起,开展主要入境口岸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三是广泛开展国门生物多样性普法宣教。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联络机制。广泛开展国门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知识宣教活动,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开设公益课、志愿宣讲等“六进”活动;连续多年在省内博物馆、科技馆举办国门生物安全公益展,录制普法网课开展“云普法”。 (五)改革试点探索可持续利用之路。一是创新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取消山区26县等相对欠发达地区的GDP考核,发布全国首部省级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标准,在全省36个县(市、区)开展核算试点,成立“两山合作社”34家,山区26县实现全覆盖,“两山合作社”累计开发项目90个、总投资365亿元。二是在丽水开展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打响了“丽水山耕”“丽水山居”等品牌,生态价值转化实现路径不断拓宽。三是推进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景宁生物多样性产学研用试点县、象山县海上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地等7个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试点市县建设,先行探索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截至今年5月,全省已有11个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各体验地及试点示范点累计接待游客近615万人,带动收入6.5亿元。四是深入调查发掘各地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通过包装和展示,推动地方生态旅游发展。 (六)持续推动公众宣传教育。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连续4年组织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主场活动。组织开展观鸟胜地申报认定、夏令营、有奖征集、新闻发布会、科普展、观鸟赛、自然笔记等各类活动,创新开展中华凤头燕鸥、镇海炼化白鹭、搁浅鲸鱼救援直播。二是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知识普及。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鼓励中小学生围绕“生态之旅”等主题,利用我省丰富的生态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已认定公布生物多样性相关的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基地17家。多部门共同认定公布第三批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学农基地)104家。三是借力国际大会东风展示工作成效。受邀参加COP15两个阶段会议,分管省长在第一阶段昆明会议上作主旨发言,入选“生物多样性100+”案例5个。第二阶段会议成功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办中国角“浙江日”宣传活动,100余万人在线观看,通过城市峰会、自然峰会等平行活动及各类边会向全球展示浙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和经验,期间有关报道点击量超3亿。 二、下一步思路 下一步,我省将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助推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变革,在推动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具体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发布实施《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5年)》。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美丽浙江建设任务书进行考核,凝聚各地和省级相关部门力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专班建设,共商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是继续推动调查评估。完成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稳步推进生物资源调查。依托数字化平台高效记录整合调查结果。在今年发布生物多样性友好指数(试行)的基础上,不断迭代完善。适时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有关标准编制。 三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要求,加强空间管控,开展“绿盾”等专项行动,联合开展湿地公园检查。完成钱江源头、瓯江源头两大山水修复工程。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 四是进一步完善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加强海关与地方相关部门联系协作,强化外来入侵物种联防联控。持续开展国门生物安全普法教育,创新普法教育形式,提升国门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教育实效。 五是继续推进可持续试点示范。新建一批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指导支持丽水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引领区、景宁生物多样性产学研用试点县等试点建设,力争形成浙江品牌。 感谢您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 傅皓 联系电话:0571-28897033 传 真:0571-28869161 邮 编:310012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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