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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91号重点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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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省委会: 贵委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建议》(第91号提案)悉。提案由省政协副主席叶正波督办,具体由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情况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立足现有科技资源,坚决补齐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短板,强化顶层设计和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有效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积极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科研创新体系,为全省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向全国推广浙江省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充分肯定我省工作。但是对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构建要求,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确实存在着缺乏高能级创新平台、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高层次领军人才缺乏等四方面短板。针对这四方面不足,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科技发展顶层设计。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科技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十四五”浙江省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常年征集、定期梳理、滚动迭代”工作机制,编制形成重点生态环境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清单,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累计建设能源清洁利用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共5家,布局了白马湖实验室、东海实验室2家生态环境领域省实验室,培育认定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等省重点实验室71家、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省新型研发机构22家。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与资源循环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重大问题,开展前沿科学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构建国家-区域-省-市协同创新机制。充分运用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和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等国家科研资源和相关科技成果,协同本省相关科研单位,形成科技创新合力;强化区域协同创新,积极融入长三角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圈,参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政策的高效性和协同性;充分利用已有科技成果,开展对市县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大力提升地方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水平。设立高端装备和数字经济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推动包含传感器、模拟软件等在内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浙江大学的“可调谐激光光谱结合飞行时间质谱在线监测二噁英”环保专利获第23届中国专利奖金奖。 (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装备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环境领域的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主体作用。2022年,新培育生态环境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997家、省级企业研究院26家。生态环境领域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小巨人”企业中生态环境领域的企业分别为3家、8家、12家;2021年、2022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生态环境领域的企业分别为39家、58家。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企业制度,审查时限压减20%以上,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周期从14个月压缩至70天以内。 (五)持续引育高端人才团队。建立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目前入库专家1531人。以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海外工程师计划等为依托,持续引育生态环境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团队。2022年新遴选培育生态环境领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才8人,引进资助海外工程师 21人。省生态环境厅建立首席专家制度,目前已经聘用5名专家,发挥科技创新领域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 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的痛点难点,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基础研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推动生态环境科技基础研究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紧盯生态环境科技重大科学研究方向,优化布局科技创新载体。以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和监督管理为宗旨,完善实验室体系,加快推动现有的生态环境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推进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技术“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推动科研设施开放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基础设施对基础研究的支撑作用。实施长三角科技创新联合攻关计划,合力共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升科技创新政策的高效性和协同性。 (二)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技术攻关。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方向,进一步凝练“卡脖子”问题,提出生态环境科技攻关需求,不断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同时聚焦需求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建立政府投入、单位自筹、社会力量科学基金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资源配置。重点打造以实验室、重大科研设施、技术创新中心和高校院所为核心的重大创新平台体系,覆盖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到产业创新的全链条,为各个创新主体开展科技研发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基础条件。支持浙江大学发挥“领头雁”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环境相关专业在全国的优势,加快在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理论和方法、大气复合污染协同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治理等前沿领域的基础研究,鼓励高等院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围绕生态环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需求、积极申报项目、开展技术攻关。 (三)有效激发环保企业创新活力。围绕生态环境领域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环境领域的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鼓励优势企业集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的创新资源,组建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和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加大“专精特新”等企业服务力度,开展知识产权申请专项辅导。协调省内外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提升环保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创造,力争2023年全省含环保领域在内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万件。积极探索环保领域技术专利化与标准化融合发展,支持环保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合作开展科技创新、专利创造、标准研制。 (四)引进培育高端人才队伍。坚持培养与引进“双轮驱动”,建立以资深专家为引领、中青年人才为骨干、具有凝聚力的生态环境科技基础研究团队,构建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把握长三角区域科创资源密集优势,依托各类高能级科创平台和重大项目,大力引进培育国内外高端人才和团队,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提供高端人才保障。省生态环境厅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在生态环境系统推选5名左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或者浙江省151第二层次及以上人才。选树10名左右首席专家,鼓励深耕细作,保障作用发挥。围绕生态环境科技重点领域,培育10支左右特色鲜明的创新团队。 感谢九三学社省委会对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九三学社省委会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 乔卫龙 联系电话:0571-28869193 传 真:0571-28869121 邮 编:310012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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