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3-24419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文号: 浙环提〔2023〕159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湖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8 16:45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孙贤龙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建议》的提案(湖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外办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生态文明是“国之大者”,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特征。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绿色发展先行地。2020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州考察时,充分肯定湖州在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生态经济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湖州“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对湖州提出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要求,省委易炼红书记考察湖州时,要求湖州再接再厉打造美丽中国“集成之地”“浓缩之地”“经典之地”。2022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期间,湖州市被《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授予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称号。在浙江省湖州市建设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有利于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思路、新路径、新制度、新模式,更好地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提供示范;有利于打造生态文明传播窗口,讲好新时代“两山”故事,推动生态文明话语体系国际化,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有利于搭建国内外合作的平台和桥梁,统筹国内外优势资源,推动常态化深度交流与合作,探索中国国际合作的新模式,为其他领域国际合作提供实践参考;有利于助推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助力全省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一、相关工作进展

(一)支持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

一是2022年4月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外办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外交部、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馆、《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对接,争取各方支持。协助湖州市派团赴加拿大蒙特利尔出席《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及第三届中魁合作论坛。大会期间,湖州市被认定为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二是我厅支持指导湖州市编制实施《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前,《实施方案》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正征求各省级相关单位意见,后续指导湖州市修改完善《实施方案》。三是支持湖州举办环太湖“昆蒙框架”实施联盟启动仪式暨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活动。加强太湖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强化环太湖周边城市联动,全面提升全民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推动掀起生物多样性保护热潮,为增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探路先行。

(二)支持湖州开展土地综合整治

土地综合整治是提高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的重要抓手。近5年来,湖州累计获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70余个,共涉及湖州市40个乡镇(街道),项目区总面积306万亩,主要内容包括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用地整治、生态修复等。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优化耕地布局,统筹实施“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恢复等工作,全面推动耕地质量提升;通过推进开发边界外零星工业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腾退整治,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加大城镇存量用地建设用地挖掘力度,盘活了低效用地资源,有效破解了工业用地布局散乱和利用低效化问题,实现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持续推进废弃矿山修复,使得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乡风貌焕然一新,美丽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支持湖州建设国际化高能级科创平台

围绕湖州市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积极在国际化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一是支持建设湖州市吴兴区核源金属新材料研究院、浙江长兴中俄新能源材料技术研究院等国际化高能级科创平台和载体,引进培育产业化科技项目,吸引各类高端人才,推动区域科学技术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湖州市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建设14家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丰富拓展了一批合作渠道,引进集聚了一批创新资源,总结形成了一批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三是支持湖州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重点研发项目计划,近五年来共支持“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研发项目5项,总经费5774万元,省财政经费资助1037万元。

(四)将湖州市低碳共富综合改革列入省重大改革试点

2022年10月,湖州市向省政府请示湖州市绿色低碳共富综合改革列入省重大改革试点。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在征求并充分吸纳20个省级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指导湖州市编制形成《湖州市绿色低碳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湖州市充分发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品牌优势,高水平打造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平台,更好地讲述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故事,向全球展现美丽中国建设的实践成效,推动生态文明话语体系走向国际。同时,省发改委已经将湖州市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有关工作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浙江)实施方案》。

2023年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同意设立湖州市绿色低碳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批复》,明确试验区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构建支撑绿色低碳创新的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低碳技术创新应用机制、产业发展方式变革机制、环境治理社会协同机制、生态品牌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打造生态价值转化高地、低碳技术创新高地、绿色智造变革高地、生态富民共享高地、生态文明传播高地。

(五)持续加大对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

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加大对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2022-2023年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66亿元,安排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4.04亿元、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3亿元、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奖补资金1000万元等,助力湖州市生态文明国际示范区建设;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将安吉县列入2020-2022、2023-2025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范围,每年给予1亿元资金激励,打造浙北生态高颜值与经济高价值相得益彰的典范,推动湖州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六)积极支持湖州水利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省水利厅支持德清县创建浙江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出台《支持安吉县新时代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水利建设的意见》,吴兴、德清、长兴、安吉入选浙江省幸福河湖试点县,在11个设区市中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积极争取水利部政策支持,推选德清县成为第一批国家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加强建设过程指导服务,试点成果获水利部财政部终期评估优秀。长兴县成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德清县东苕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成为国家级示范园。推进西险大塘(德清段)、安吉两库引水、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提供水利保障。今年4月,推选安吉浒溪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为全省唯一。

二、下一步思路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为支持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下一步我们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指导完善国际合作示范区顶层设计。一是指导湖州市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后,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争取列入省深改委重要事项,报请省政府印发。二是拟协助湖州市向上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劲动能。三是拟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湖州市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的支持,强化部门协同、政策集成,在规划编制、产业培育、项目落地、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全力支持湖州打造生态文明传播高地。

(二)进一步协助支持湖州开展国际合作。拟进一步与相关各方共同做好支持湖州市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后续工作。一是继续协助湖州市对接我驻蒙特利尔总领事馆、秘书处及其他国际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后续合作。二是支持湖州市拓展国际友城交流,协助对接加拿大魁北克省驻上海办事处,推动湖州市与魁北克省相关城市建立友城关系。三是支持湖州市承办生态文明领域重要国际交流活动,在承办重大活动上给予更多资源倾斜和系统指导。

(三)进一步支持示范区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一是开展差异化、有特色的科技交流合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有重点的国际合作伙伴网络。二是营造更加开放的国际化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际科技合作生态。三是支持湖州市组织实施一批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重点品牌项目,全面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会同相关部门真正让湖州成为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的开放之城、枢纽之城、典范之城。

(四)继续支持湖州水利高质量发展。一是指导湖州市向水利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指导湖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承办好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专场会议,实施好安吉县浒溪国家幸福河湖项目建设,打造全国幸福河湖标杆。二是加大省级层面支持力度。指导湖州市推进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完成好吴兴区、安吉县省级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任务;加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省级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支持,推进湖州市老石坎水库加高扩容、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拟与安吉签订水利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感谢您对湖州市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 孙力

联系电话:0571-28897033   传真:28869121

邮 编:310012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 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