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剑”护航 | 典型案件曝光(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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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绿剑2023”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省已检查点位26858个,发现环境问题13490个,完成问题整改10261个,立案处罚1208件,罚款金额8277.22万元,移送公安60件,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59人。行动期间,还将实施典型案件通报,以案释法、以案育企,指导帮扶排污单位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守法氛围,为杭州亚运会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提供坚强执法司法保障。 案件一:浙江新昌某有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该案是根据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记者提供线索查处的一起涉嫌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典型案件。 2023年2月17日,根据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记者提供的线索,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媒体记者对位于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新昌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企业熔铸车间主要生产设备为平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共设有3根废气排放管道。其中管道A连接平炉热交换器,排放燃烧后的天然气。管道B连接熔炼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处理后的熔炼废气。管道C为企业未按规定设置的废气管道,直接通向屋顶,未纳入废气处理系统,平时仅使用石棉网板封堵。检查时,因热交换器内蓄热球磨损结块,堵塞空气流动,导致天然气燃烧不充分产生黑烟通过管道A排放,同时管道C用于封堵的石棉网板脱落,导致部分熔炼废气经该管路直接排放。 该企业涉嫌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非法排放污染物设备实施查封,并处罚款45万元。 案件二:台州市三门县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该案件是日常检查发现的一起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典型案件。 2023年3月3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硖礁塘的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的1台混砂机正在作业,有工人在对混合后的石英砂进行造型,但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的风机未运行,混砂粉尘未经收集在车间内直接排放。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固定,制作现场检查(勘查)笔录,并对相关设备进行查封、扣押。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负责人在未告知车间工人生产时要运行环保设施的情况下,组织车间进行生产活动,导致环保执法检查时发生了生产废气未收集直接排放的行为。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2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 案件三:宁波市某印染公司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 该案件是根据省厅卫星遥感线索发现的一起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典型案件。 2023年3月中旬,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卫星遥感发现海曙区石碶街道星光村奉化江江面出现大量灰褐色污水。根据这一线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市区两级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奉化江正在排放的灰褐色污水采样化验,对证据进行初步固定。通过污染物特征因子苯胺类比对,最终锁定一家印染厂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在该企业拒不承认高浓度废水外排奉化江的情况下,执法人员通过“水平衡”分析,怀疑该企业另设暗管,存在绕过标排口偷排废水的重大嫌疑。鉴于案情重大,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了公安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涉事企业负责人、操作工等被带到属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突击审问,当事人承认了相关违法行为,并现场指认暗管和偷排大量高浓度废水的违法事实,通过添加红色染料的河水演示了一遍整体操作过程、具体流向,最终确定奉化江非法排污口为该企业废水偷排口。 该印染厂(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生产车间予以查封,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4名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四:杭州市临平区某润滑油公司未经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案 该案件是杭州市首例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税务部门查办的一起未经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例。 2023年2月1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执法人员对某润滑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基础润滑油生产、加工及销售,主要生产工艺有原料预调和、分子精馏、减压精馏、白土补充精制、过滤等,涉及废含油白土(危废代码为900-213-08)等危险废物。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17年至2021年6月委托江苏省某材料有限公司处置废含油白土,但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中没有该公司跨省转移手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实施非法转移危废行为时间较早,委托处置单位又在省外,非法转移的危废相关信息也未真实记录在危废管理台账内,关键性的直接证据获取难度较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联合区税务部门以原料白土采购数量为突破口,通过原料白土与废含油白土的相对固定比例,查明了废含油白土实际产生量和非法转移量,确认企业未经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违法事实。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3.4万元。 案件五:温州市苍南县某文化用品厂涉嫌超标排放工业噪声案 该案件是温州市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借助群众举报,结合“绿色护考”,监测执法联动查获的一起工业噪声超标扰民案。 2023年4月20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金乡卫城中学、金乡二中周边有工厂生产时产生较大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因恰逢2023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前夕,苍南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噪声排查工作专班,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4月21日,执法人员对举报点周边排查后,锁定噪声污染源为苍南县某文化用品厂。该厂主要从事笔记本文具生产项目,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较大噪声。 苍南县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噪声开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二类区昼间排放标准。该厂涉嫌噪声超标排放,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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