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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徐献文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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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组研究决定: 徐献文同志任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锋同志任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洋生态环境副处长职务; 郭可燕同志任厅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奡同志任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莉同志任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免去其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周宁同志任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厅生态环境执法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董丽娴同志任厅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厅生态环境执法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王珏同志任厅生态环境执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厅生态环境执法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江涛同志任厅生态环境执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曲征南同志任厅人事处二级调研员; 黄照亚同志任厅综合规划处二级调研员; 孙向阳同志任厅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 潘齐学同志任厅水生态环境处二级调研员; 季明清同志任厅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处(核应急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邱中云同志任厅科技与财务处三级调研员; 蔡乐平同志任省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三级调研员; 俞鹏同志任厅综合规划处四级调研员; 蔡甫款同志任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 符刚同志任厅大气环境处四级调研员; 朱玲同志任厅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处(核应急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祝雨凡同志任厅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厅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金然同志任厅综合规划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厅生态环境执法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潘蕾同志任厅水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厅海洋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密同志任厅生态环境执法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厅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章少坡同志任厅生态环境执法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水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3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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