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绍兴市越城区气象局(企业)越城区极端天气“村安工程”——凤凰山气象监测站建设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6-19 14:57 |
浏览次数:
|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越城区极端天气“村安工程”——凤凰山气象监测站建设工程 | 越城区灵芝街道凤凰山 | 绍兴市越城区气象局(企业) | 项目拟在越城北部灵芝街道凤凰山新建1部X波段相控阵雷达,开展组网观测,逐分钟扫描监控冰雹、龙卷风、短时暴雨、雷雨大风等突发灾害性天气,进一步提高天气雷达网的探测精度、反应速度。
建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激光雷达、毫米波云雷达等多频段天气雷达各1部,辅助观测天气系统水平分布、垂直结构,提升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精准度。
本项目雷达与周边区县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绍兴市S波段绍兴新一代双偏振天气雷达协同观测,形成地面到高空、快速反应的多灾种天气监测矩阵,提升低空大气层1.5km以下雷达盲区的探测覆盖面和精细化水平。
根据本项目雷达的工作性能和选址要求,经选址评审,确定越城区灵芝街道凤凰山为雷达建设地点,该位置海拔52米,净空条件、电磁环境、基础设施条件等符合选址原则与要求,且有较好交通、供电、通信、用地等基础条件,建设投资规模适中,后期日常维护便利。 |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通过网站发布、现场张贴的方式公示信息并征求意见。 |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对灾害性天气有效监测,是提高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时效率的必不可少的探测工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产生的电磁辐射、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缓解或消除。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 电磁环境:
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电磁环境监测的数据档案。 加强对发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公众投诉等相关问题。 在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备案,依据气象雷达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确保气象雷达站周围的净空条件。
声环境:
加强对产噪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营运期噪声水平。
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应急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产生少量NOX、SO2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水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废水主要来自巡视人员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经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及时委托清运,不外排。
固废: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项目在场所内设置垃圾桶,巡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定的投放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厂家转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 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6-19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