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苍南县气象局浙江苍南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6-19 14:57 |
浏览次数:
|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苍南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工程 | 苍南县霞关镇烟墩山 | 苍南县气象局 | 本项目拟在苍南县霞关镇烟墩山建设1部新一代S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开展组网观测,一方面将使温州对来自南海和东海东南海域的台风探测有效距离增加90-110公里,另一方面,温州、文成、苍南雷达在100km内呈等边三角形分布,互为犄角,相互补充,可以使浙南的强对流、暴雨、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探测能力得以提升。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雷达塔楼、雷达设备系统、通信传输系统、雷达防雷系统、配套用房等。总用地面积6666.67平方米(约合10亩),总计容建筑面积1309.6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8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10.0平方米。 | null |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对灾害性天气有效监测,是提高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时效率的必不可少的探测工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产生的电磁辐射、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缓解或消除。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 电磁环境:
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电磁环境监测的数据档案。 加强对发射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公众投诉等相关问题。 在当地规划部门进行备案,依据气象雷达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及使用条件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确保气象雷达站周围的净空条件。
声环境:
加强对产噪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营运期噪声水平。
大气环境: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再高空排放,应急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产生少量NOX、SO2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水环境:
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经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由于雷达站日常值班、管理人员少,产生的污水量少,项目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带下山由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柴油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厂家转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 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6-19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913068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