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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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绿色低碳发展和环境经济等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开展技术咨询、评估、技术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 招聘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招聘方式等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如遇所有面试者面试成绩都不合格的,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 “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71-28869129。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0571-8992182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2023年招聘计划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2023年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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