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造及新建连接线工程两部分内容,起点对南北湖互通进行改造,改造范围内高速主线长度为1.61km;连接线路线往东南方向行进,连续跨越G525、通苏嘉甬铁路检修站支线、楞港路(规划)后,分别与中兴路(规划)及武袁公路相交,终点设于本项目与武袁公路交叉处,路线全长4.2km。增设匝道收费站1处及管理用房等设施。工程共设桥梁2454m/7座,其中主线桥梁337m/4座(大桥220m/1座,中桥117m/3座),连接线桥梁2117m/3座(其中特大桥1987m/1座,中桥130m/2座)。南北湖互通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的高速公路标准,主线设计车速12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宽度35m。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宽度32m。 建设地点:嘉兴市海盐县 建设工期:2023年6月~2025年11月,共30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武通港等地表水体水质,此外本工程还涉及海盐塘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陆域;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及生态保护红线。主要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沿线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桥梁施工、道路施工以及施工车辆运输。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受本工程交通噪声影响,部分敏感点预测超标。针对不能满足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的敏感点,本工程通过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尽量降低了本工程影响,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车辆扬尘)、沥青摊铺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同时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随着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逐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周边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3、水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和生活,生产废水污染物以SS为主,废水量以施工机械冲洗水、养护废水居多,同时物料流失、施工过程也会产生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后,表土堆场、淤泥干化场、施工场地等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也较小;项目部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抽运;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总体而言在落实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作业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为暴雨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道路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不高,其直接入河不会对沿线水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余方就地固化处理,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收费站生活垃圾和道路养护时收集的路面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路面垃圾由养护工人收集后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过程中会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但本工程整体用地较小,主要是耕地、园地,影响的植被主要是农作物,故本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施工期主要环境风险在于桥梁桩基施工带来的水环境污染风险,以及路基施工的施工材料雨水冲刷污染和水土流失污染风险。应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降低施工期环境污染风险。运营期加强车辆管理,制订道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营运期本工程主要通过采用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施工场地产生的雨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禁止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营运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最大程度地保护水质环境。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土石方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作妥善处理。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卫清运。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生态的人为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废水回用;做好噪声防治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工程沿线跨河桥梁及临近路段的防撞设计,跨武通港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确保桥面径流不直排入河。编制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工程的实施对于完善海盐区域路网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将缓解区域交通拥堵、提升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对带动临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项目建成运营对周边地表水、声、大气、生态等环境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对策和措施后,其环境影响可控、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573-86115620 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39号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0571-87990428 杭州余杭区联创街199号 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0573-86121619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查阅。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