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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2月10日修正),现对浙江宝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片智能再生物流托盘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2年2月22日起,截止2022年3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宝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片智能再生物流托盘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汽船配2期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1200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主要购置设备为注塑机,粉碎机,智能机器人,塑料清洗回收系统等,采用废塑料清洗回收,废塑料改性等工艺。项目实施后可回收废塑料60000吨/年,生产再生物流托盘300万片/年,共享智慧托盘150万片/年。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周围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图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图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项目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系统单独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进入东沙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气浮)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生化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企业只要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防止污水进入周边水体,则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项目建设有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暂存系统及配套泵、管线,收集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进行事故应急处理产生的废水,再对收集后的废水进行化验分析后根据废水的受污染程度逐渐加入正常污水中进行稀释处理,因此基本也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2、废气 根据预测,本项目的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各类废气排放均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在做到环评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非甲烷总烃的影响值也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的运行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变化。 3、噪声 项目实施后,昼、夜间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满足功能区要求,项目选址与南侧的渔江村相距110m,与北侧的浦西村相距188m,经距离衰减后对保护目标处影响较小,保护目标处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项目实施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 4、固废 项目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固废处置严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确保所有固废最终得以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通过上述措施妥善安置存放固废及落实固废出处,企业固废对环境影响很小。 5、事故风险 根据事故风险影响分析有关内容,项目主要为漆包线生产,主要环境风险来自火灾爆炸次生/伴生事故,企业应做好相关工作。总体来说,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下表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浙江宝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片智能再生物流托盘技改项目拟建地位于东沙镇汽船配2期。租用岱山县东沙汽船配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实施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舟山市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政策;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项目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采取行政村、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8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是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宝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岱山县岱西镇盈浦路1号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1836877167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科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北盛德国际1幢100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8841618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单位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7号 联系电话:0580-733174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宝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