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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兴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处理10000吨废活性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兴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处理10000吨废活性炭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规模:投资2000万元,建设主要针对萧山区的企业单位产生的HW49类废活性炭的收集、贮存、转运及资源化利用,服务在VOCs处理设施环节产生废活性炭的企业。本项目利用位于萧山区衙前镇山南富村的现有厂区内的已建1#厂房,面积约1780m2。主要购置再生炉、活化炉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再生处理10000吨废活性炭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活性炭储存库暂存废气、投料废气、碳化再生下料粉尘、筛分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再生烟气。项目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此外,本项目的实施,能较大幅度削减区域VOCs的排放,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从VOCs排放考虑具有环境正效益。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不良影响。 3、地下水影响结论 项目所在地位于萧山区衙前镇山南富村的现有厂区,非地下水环境敏感区。企业将采取防渗、防漏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项目不会影响地下水水质。 4、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车间内各类设备的运行噪声等,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厂房、围墙隔声后,各厂界昼夜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叠加本底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固废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桶、布袋除尘收尘、制氮机更换的废碳分子筛、废油、炭末、飞灰、沉渣、废包装内衬袋、碱喷淋废液、废滤袋、实验室废物和生活垃圾等。筛分粉尘处理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收尘和废滤袋、制氮机更换的废碳分子筛、炭末可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桶、废油、沉渣、废包装内衬袋、实验室废物、碱喷淋废液、再生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飞灰和废滤袋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落实妥善处置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兴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处理10000吨废活性炭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能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因此,杭州兴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处理10000吨废活性炭项目在拟选址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主要内容: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和期限: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2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兴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6707077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博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航 联系电话:0571-87691983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城发天地大厦 3、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1-82899252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杭州兴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