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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建设单位: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2023-11-2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园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1-2035年,其中: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3、规划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高新区的产业基础、区位交通、政策红利等优势条件,紧密围绕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产业,着力增强创新驱动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园区整体效益。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服务、商务金融、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坚持贯彻产城融合导向,加强园区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强化镇园融合,提升园区建设品质,塑造生态和谐宜居的生产生活空间,打造浙江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具体目标

(一)产业经济目标

构建以先进智能制造为主体、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的产业发展新体系,着力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将高新区打造成为浙江省智能制造高地。至规划末期,以现代物流装备为核心的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集群规模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占高新区营收比重达到98%。产业高新化发展迈上新台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93%、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70%。集聚一批链主型企业,上市(不含新三板)企业数突破20家。

(二)园区建设目标

紧抓交通升级机遇,依托区域交通优势,以开放推进合作,以合作激发创新,积极谋划打造高能级外资招商引资平台,切实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引领外向型经济发展,将高新区建设成为湖州中部开放创新门户。至规划末期,培育形成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家,累计达500家以上。创新人才集聚效应显现,研究开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20%。创新载体提质扩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100%,省级及以上研究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增至40个,创新生态体系更趋优化,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0%,显著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开放合作走深走实,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当年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企业超30家。对外贸易质量持续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比达97%。吸引外资能力增强,当年实际利用外资超20000万美元。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创新利益共享机制,高水平共建产业合作平台。

(三)生态环境目标

建设绿色生态园区。坚持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区内优质水网生态资源,塑造高品质生态环境,并深度挖掘溇港文化内涵,构建综合型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多元人群提供以人为本、全面均衡、品质优良的公共服务,将高新区建成绿色生态示范产业园区。至规划末期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完成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示范创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下达任务,园区总绿地率达到45%。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日臻完善,园区各级医院和各类学校数突破40家,人口承载力增强,当年新增从业人员30000人,累计集聚从业人员超18万人。

4、主导产业定位

着眼产业分工协作和产业链重构,依据高成长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低能耗、低污染的“三高两低”特征,加快打造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三大未来产业,配套发展相关产业,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构建“3+3+N”现代产业体系。

5、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高新区、织里和八里店三个行政区范围,规划面积:59.08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南起湖浔大道、G318、湖织大道,北至沪渝高速,东至织东快速路,西至三环东路、区府路、南太湖大道。

6、评价主要结论

总体而言,本次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分析,本轮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开发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工业路1

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织里镇吴兴大道8

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南塘漾路1017

联系人:施诗

联系电话:15957206928

五、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15255118702               

电子邮箱:3191195103@qq.com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20231127

 

附件1: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意见调查表

附件1:

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简本

1.1规划背景

1、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设立

2012年湖州南太湖高新区成立,2013年评为省级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4年获浙江省智慧园区最佳案例;2015年获批国家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2016年获批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8年成为国家级绿色园区;2020年列入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省级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202110月更名为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获批复对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区域范围进行调整,总面积59.08平方公里;2023年获批首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规划环评发展情况

20185月,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委托《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以201810月取得浙环函【2018441号审查文件;20187月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织里镇人民政府委托编制《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1219日取得浙环函【2018525号审查文件;20187月织里镇人民政府委托编制《湖州市织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12月取得织环管函【20191号审查文件。

3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四至范围核定

2022329日,经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同意(吴政函[2022]30号文),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面积为59.0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南起湖浔大道、G318、湖织大道,北至沪渝高速,东至织东快速路,西至三环东路、区府路、南太湖大道,涉及高新区、织里和八里店三个行政区范围。2023130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函【20232号文)关于认定宁波江北光电新材料等 14 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通知决定认定宁波江北光电新材料、乐清智能电气、瑞安智能成套装备、湖州现代物流装备、南浔智能机电、长兴新能源装备、安吉绿色制造、嘉兴南湖、嘉善通信电子、平湖先进装备智造、乌镇大数据、诸暨现代环保装备、义乌信息光电、丽缙智能装备等14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别定名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乐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瑞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平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乌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诸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义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丽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范围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批复文件确定的四至范围,实行现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政策。

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吴兴区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新动力、形成新增长要求,是省唯一的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长三角的中心花园,也是湖州打造美丽中国集成之地浓缩之地经典之地的重中之重,也是吴兴作为市本级打造增长极、提高首位度的重量级举措。

本次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范围以吴兴区人民政府同意创建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为基础。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规划范围:南起湖浔大道、G318、湖织大道,北至沪渝高速,东至织东快速路,西至三环东路、区府路、南太湖大道;涉及高新区规划面积37.70平方公里、织里规划面积9.33平方公里、八里店规划面积12.05平方公里三个行政区范围,总面积约59.08平方公里。产业园区注重协调发展关系,加快产业更新升级,大力集聚发展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三大未来产业,配套发展相关产业。促进区内城乡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

在此背景下,为减缓园区在先前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园区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型区域为落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新要求,推动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引导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用地布局优化,促进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委托编制了《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作为园区自身规划建设与空间拓展的纲领性文件。

1.2规划概述

1.2.1规划总体安排

1.2.1.1规划范围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同意吴政函[2022]30文),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面积为59.08平方公里。

规划面积:59.08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为:南起湖浔大道、G318、湖织大道,北至沪渝高速,东至织东快速路,西至三环东路、区府路、南太湖大道,涉及高新区、织里和八里店三个行政区范围。

1.2.1.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其中: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1.2.1.3发展定位

1)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高新区的产业基础、区位交通、政策红利等优势条件,紧密围绕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产业,着力增强创新驱动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园区整体效益。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服务、商务金融、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坚持贯彻产城融合导向,加强园区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强化镇园融合,提升园区建设品质,塑造生态和谐宜居的生产生活空间,打造浙江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具体目标

(一)产业经济目标

构建以先进智能制造为主体、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的产业发展新体系,着力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将高新区打造成为浙江省智能制造高地。至规划末期,以现代物流装备为核心的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集群规模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占高新区营收比重达到98%。产业高新化发展迈上新台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93%、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70%。集聚一批链主型企业,上市(不含新三板)企业数突破20家。

(二)园区建设目标

紧抓交通升级机遇,依托区域交通优势,以开放推进合作,以合作激发创新,积极谋划打造高能级外资招商引资平台,切实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引领外向型经济发展,将高新区建设成为湖州中部开放创新门户。至规划末期,培育形成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家,累计达500家以上。创新人才集聚效应显现,研究开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20%。创新载体提质扩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100%,省级及以上研究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增至40个,创新生态体系更趋优化,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0%,显著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开放合作走深走实,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当年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企业超30家。对外贸易质量持续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比达97%。吸引外资能力增强,当年实际利用外资超20000万美元。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创新利益共享机制,高水平共建产业合作平台。

(三)生态环境目标

建设绿色生态园区。坚持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区内优质水网生态资源,塑造高品质生态环境,并深度挖掘溇港文化内涵,构建综合型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多元人群提供以人为本、全面均衡、品质优良的公共服务,将高新区建成绿色生态示范产业园区。至规划末期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完成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示范创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下达任务,园区总绿地率达到45%。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日臻完善,园区各级医院和各类学校数突破40家,人口承载力增强,当年新增从业人员30000人,累计集聚从业人员超18万人。

1.2.1.4功能定位

聚焦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打造科创高地、智造高地、枢纽高地、富美高地,全面塑造又“高”又“新”发展新优势,成为在全国有影响、长三角最具特色的国家级高新区样板。

科技芯·浙北地区科创高地。创新平台能级显著跃升,青年科创人才竞相汇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完善,推动创新载体最集聚、创新生态最活跃、创新协同最高效,在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塑造区域发展创新优势,成为浙北地区青创首选地、科创策源地、成果转化地、人才富集地。
    智造园·物流装备智造高地。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三大标志性产业链示范打造,产业链薄弱环节加快补齐,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提升。未来新兴产业及时切入,引领产业向新发展。大项目引入、大企业培育、大平台建设、大品牌塑造成效明显,制造集群效应凸显。绿色智造体系加快构建,示范引领长三角制造业绿色智能转型。
    窗口地·开放合作枢纽高地。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全面融入,区域产业科创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区内企业融通发展,大中小协同、上中下游联动,成为区域创新、产业和服务功能溢出首选地,G60科创走廊与环太湖科创圈连接枢纽。外资高质量引进,对外贸易质效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明显提高,成为对外合作重要窗口。

1.2.1.5空间总体结构

结合园区的规划思路与发展策略,本轮规划在空间发展中所确定的规划区的空间结构为“一廊、两轴、四区”的空间布局。

规划空间布局重点坚持与周边及区域统筹协同发展理念。在现状利辛园区建设的基础1)一廊:城市带状生态绿廊

沪渝高速南侧及向南延伸至西山漾湿地公园之间的永久性生态绿廊,同时充分利用生态资源,进行旅游业态的植入与开发。

2)两轴:产业发展示范轴、产城融合发展轴

产业发展示范轴:沿湖织大道联系各产业组团形成的东西向产业发展轴线;

产城融合发展轴:沿南太湖大道串联各功能组图,将产业片区与综合服务片区有序融合,促进高新区产业融合发展。

(1)四区:产城融合引领区、高端智能装备发展区、新兴产业功能区、产业生活配套区

产城融合引领区:该区域作为高新区的发展中心与发展引擎,定位为高新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与文化娱乐中心,需积极发展商业商贸、文创娱乐、公共服务,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建设人才社区、未来社区,引进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园区人才提供高效、精准、优质服务,形成高品质产城融合引领区;

高端智能装备发展区:以高端装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成台套化为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物流装备、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等,建设现代化的高端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园区;

新兴产业功能区:重点发展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区域内外联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链条,鼓励与新材料领域的交叉科学研究,促进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引领新兴产业发展;

产业生活配套区:戴山老集镇和常溪片区形成以产业生活配套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1.2.1.6用地布局规划

园区规划总面积5908.32公顷,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4130.27公顷,其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4019.71公顷,占总面积的68.03%,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99.50公顷。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99.80公顷,占城镇建设面积的9.95%,工业用地面积为1824.0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45.38%,陆地水域总面积626.2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0.60%,农用地面积1151.7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9.49%,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0.41公顷。
    1)居住用地(R

居住用地面积为399.8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9.95%,人均居住用地23.5/人。主要分布在常溪片区,戴山集镇和综合服务片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45.4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1.13%,人均建设用地2.67/人。主要分布在常溪北路、腾飞路、戴山路一侧,以教育用地为主。

3)工业用地(M

工业用地面积为1824.0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45.38%,人均建设用地107.29/人,高新区以二类工业为主,八里店和织里主要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

4)仓储用地(W

仓储用地用地面积为29.5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0.74%,人均建设用地1.74/人,主要分布在常溪组团。

5)城镇道路用地(S1

城镇道路用地面积为688.3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17.12%,人均建设用地40.49/人。

6)交通场站用地(S4

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27.1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0.67%,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60/人。
    7)公用设施用地(U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50.7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1.26%,人均建设用地2.99/人,主要为110KV220KV变电站、市北污水处理厂和东部污水处理厂等。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地面积为580.2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14.43%,人均建设用地34.13/人。主要为道路防护绿地及滨水公园绿地。

9)区域基础设施用地(H2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为10.41公顷,主要港口码头用地和公路用地。

10)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65公顷,主要宗教用地。

11)村庄建设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外预留的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99.50公顷。

12)陆地水域

陆地水域面积为626.2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比例10.60%

13)农用地

区域内农用地主要为耕地、园地和林地,总用地面积为1151.7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比例19.49%

1.2-1  规划用地结构一览表

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ha)

百分比(%)

1

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R)

399.80

9.95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教育用地(A3)

42.75

1.06

3

科研用地(A35)

0.70

0.02

4

社会福利用地(A6)

2.03

0.05

5

商业服务业用地(B)

商业服务用地(B1)

238.46

5.93

6

商务办公用地(B2)

131.16

3.26

7

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4.78

0.12

8

工业用地(M)

一类工业用地(M1)

652.55

16.23

9

二类工业用地(M2)

1171.46

29.14

10

仓储用地(W)

一类仓储用地(W1)

29.59

0.74

11

城镇道路用地(S1)

688.31

17.12

12

交通场站用地(S4)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15.68

0.39

13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11.45

0.28

14

公用设施用地(U)

供电用地(U12)

10.59

0.26

15

供热用地(U14)

7.69

0.19

16

广播电视用地(U16)

0.82

0.02

17

排水用地(U21)

19.89

0.49

18

环卫用地(U22)

6.39

0.16

19

消防用地(U31)

2.74

0.07

20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

2.67

0.07

2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公园绿地(G1)

178.82

4.45

22

防护绿地(G2)

396.22

9.86

23

广场用地(G3)

5.17

0.13

24

合计

4019.71

100.00

25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H2)

公路用地H22

7.45


26

港口码头用地H23

2.96


27

其他建设用地

宗教用地(A9)

0.65


28

村庄建设用地

99.50


29

合计

4130.27


30

陆地水域

626.29


31

农用地

1151.77


32

总计

5908.32


 

1.2.2产业发展

1.2.2.1主导产业定位

着眼产业分工协作和产业链重构,依据高成长性、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低能耗、低污染的“三高两低”特征,加快打造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三大未来产业,配套发展相关产业,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构建3+3+N现代产业体系。
    (一)打造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高端智能装备。把握高端智能装备产业智能化、自动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智能物流装备、特种设备、智能电梯整机、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系统集成等领域,强化成套化智能装备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打造国内知名的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地。围绕“链主型”项目,强化产业链上下游精准招商,着力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效应明显、市场占有率高、行业领先的装备制造企业集群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抢抓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推进MESERP等控制系统和软件的集成应用,培育认定一批“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

电子信息。紧紧把握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机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引进大企业、大项目为抓手,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保障,重点发展物联网、集成电路、电子专用设备和仪器、关键核心电子器件、应用电子产品和系统、软件六大核心领域,培育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建设的服务和扶持,以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研发中心为突破口,重点支持引进跨国公司、央企和台资企业来高新区投资建厂和建立研发机构,不断推进产业链升级与延伸。开展未来产业先导区创建工作,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建成若干产学研一体化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平台,努力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

新材料。遵循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律,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以创新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坚持“高端金属材料、新型装饰材料升级提质,高分子功能材料、先进信息材料增量提效”发展方向,强化绿色引导,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高端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型装饰材料等重点领域,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物流和绿色管理,推动生产环节绿色制造和循环生产。聚焦优势产业建设集群。重点围绕具有较好产业基础的高端金属材料领域和钛合金、铝合金和高碳铬合金等细分领域,推进一批强链补链项目落地,着力推动前沿新材料产业由低端到高端、由分散到集聚、由弱到强发展,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态势,打造全国特色新材料先进制造高地。
    (二)积极布局未来产业

人工智能产业。紧紧围绕“科技芯、智造园”建设,突出“创新、产业、应用”三维增强,通过“平台+生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创新平台,加速企业聚集,重点挖掘引进潜在独角兽企业在高新区建立第二总部,迅速做大产业规模。不断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推动“AI+制造”“AI+医疗”“AI+教育”“AI+金融”等创新解决方案落地应用,发展跨界融合新业态。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坚持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推进高新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联合本地实验室、高校院所等新型创新平台攻关核心技术,重点在智能网联、人工智能、电器化等方面开展技术研发,突破动力电池、电驱动、轻量化等前瞻性技术。引进关键零部件配套供应商,支持动力电池、激光雷达、自动驾驶等汽车零部件企业提升配套能力。

新型储能产业。积极开展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储能关键技术研发,开辟多元化储能技术赛道。重点推进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领域技术攻关,加速储能核心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引进和集聚新型储能领域重大产业项目,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推动生产、建设、运营到回收全产业链发展,提高储能技术和标准话语权。

(三)配套发展相关产业

纺织服装。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业,重点发展品牌童装、羊绒等产业,突出优势、培育特色、淘汰落后,不断促进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和功能升级,努力提高纺织业劳动生产率和行业集中度。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推进童装产业设计能力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和个体户提高对设计、研发、物流、营销等各价值链环节的掌控和整合能力。加快整合中小童装企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设备更新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加强营销创新和供应链管理,鼓励企业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围绕羊绒制品特色优势产业,拓展延伸羊绒产业链,增加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年轻化产能,强化产品设计、品牌和营销体系建设,培育国内知名羊绒制品设计、制造、营销、集散产业链基地,打造全国品牌羊绒制品基地。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积极拓展羊绒、羊毛产品,强化新品种开发设计制造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着力打造中国羊绒之都。引导鼓励低小散印染企业集聚提升,推动低小散企业规范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

科技服务。重点发展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科技信息交流、科技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孵化、技术市场、科技评估等服务领域。鼓励高新区做优做实互联网+”科技创新服务业,搭建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咨询等专项和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推进与浙大湖州研究院、浙江省现代物流装备与技术研究院、哈工大机器人湖州国际创新研究院等机构合作,以物流装备制造企业研发需求为核心,推动院企技术联合研发、技术转让和成果产业化。开展上市培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产学研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信息共享,统筹创新数据全口径汇集与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拆除数据烟囱,消除部门分割,突破中间梗阻,实现海量科技数据的实时性共享。

软件信息服务。围绕软件开发、信息安全、物联网、云计算等行业领域,促进软件信息服务企业集聚发展。重点发展平台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培育发展智能语音识别与交互软件、视觉感知与算法软件、图像识别等前沿领域软件开发和高可信软件产品。支持有条件企业建设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服务平台,提供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等系统解决方案,加大软件信息对传统产业赋能升级。持续关注数字经济领域前沿科技创新发展,支持企业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科技金融。积极拓宽金融服务、风险投资领域,鼓励商业银行在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培育民营金融机构,发展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租赁、财务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多元服务。培育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规模,加强对早期科创企业扶持。支持高新区创新国有资本创投管理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跑出企业上市高新速度。建设高新区一站式金融服务+”综合服务平台,提升金融产品设计、投贷联动、人才扶持、技术与资本要素融合等方面能力。

知识产权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产业联盟建设深度融合,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并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打造一批知名商标品牌。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评估、交易等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工程试点,形成重点专利知识产权支撑高新产业发展的创新模式,构建融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四位一体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一流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楼宇经济。盘活提升总部经济园、高新区科创园等地一批存量楼宇,招引优质企业,提高楼宇税收贡献度。新建标志性高端楼宇,推进新兴产业上楼发展,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打造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开发、销售运营为一体的立体垂直产业链。规划建设一批面向年轻人创新创业的特色楼宇集群,不断聚焦新场景、聚合新消费,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打造科技型楼宇。引进优质楼宇运营管理企业,提升楼宇服务品质,打响楼宇品牌。

工业设计。鼓励和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联合设计机构、院校等,围绕产业优势开展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完善研究院基础研究、技术支撑、成果转化、交流合作等功能服务,推动工业设计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和服务输出。加强对工业设计中心的培育、扶持和管理,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提升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培育设计类企业,推动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创新设计理念,增强设计能力,提升企业工业设计服务水平。

工业会展。发挥物流装备产业集群产地优势,谋划举办中国(湖州)物流装备产业博览会,为园区企业搭建对外交流合作的平台。加快引入会展咨询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会展咨询服务业,为企业提供各类会展品牌策划、法律、中介、教育培训、会议论坛等咨询与商务中介服务。鼓励高新区相关企业积极走出去,参加中国国际物流设备展览会、中国(广州)国际物流装备与技术展览会、成都国际供应链与物流技术装备博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工业展会,扩大高新区物流装备品牌推介力度。

人力资本服务。依托湖州及周边城市知名高校院所和知名企业的人才和教学资源,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结合、多层次多样化人才培训教育,培育专业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管理咨询、猎头等业务,加快形成国际化、专业化、产业化、平台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解决引人难、用人难、留人难问题。

1.2.3基础设施建设

1.2.3.1综合交通规划

(一)对外交通

1、铁路

湖德市域铁路和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沿南太湖大道南北向穿越园区,加强了对外联系的方式。

2、公路

沪渝高速在园区北侧贯穿全境,并在规划区设有3个高速出入口,为高新区提供了面向周边的新门户和介入大区域格局、融合发展的重要空间节点。

高新区对外交通联系通道分别有湖织大道、湖浔大道、三环东路、中兴大道、老G318国道、织中快速路和东快速路。

(二)道路系统规划

按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体系结构,构建多层次立体互通的城市路网。

快速路:红线宽度40-60米,包括三环东路、中兴大道、湖浔大道、织中快速路、织东快速路,断面形式为“四块板”型式。

主干道:红线宽度32-68米,包括外环北路、湖织大道、区府路、老G318国道、吴兴大道、南太湖大道、珍贝路、大港路,断面形式为“四块板”或“三块板”型式。

次干道:红线宽度24-40米,包括戴山路、工兴大道、经一路、常溪北路、经九路、经十路、腾飞路、利济路、栋梁路等,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或“三块板”型式

支路:红线宽度1524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型式。

1.2.3.2给水系统规划

(1)现状给水

园区内现状用水由城北水厂引入,城北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10万吨/日。城北水厂水源为老虎潭水库。

园区主要道路均已敷设了给水管,其中沿湖织大道敷设了DN1200的长距离输水干管和DN1000的城市给水干管,沿珍贝路敷设有DN1000DN800的给水干管,沿栋梁路沿线、长安西路西段敷设有DN800给水干管,沿阿祥路敷设有DN600的给水干管,沿园区内其余道路敷设给水支管管径DN300-DN500不等。
    2)供水量预测
    综合考虑产业结构调整、居民生活和工业节水措施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规划区单位建设用地用水指标,预测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3.4m3/d

3)水厂水源规划
    园区用水纳入城乡统一供水体系,水源直接由区域输水干管提供净水,规划远期为西部水厂和太湖水厂进行供水,西部水厂规模为40万吨/日,太湖水厂规模为40万吨/日,水源为老虎潭水库、赋石水库和老石坎水库。

4)给水管网规划

结合园区地块开发及道路整治,分阶段逐步改造和完善区内给水管网。

规划沿外环北路、湖织大道、南太湖大道、湖浔大道引入区域输水干管,管径分别为DN1400DN1000DN1000DN1000,其余沿干道分别敷设以DN500-DN1000为主的城市给水管,支路敷设管径DN300-DN400

1.2.3.3排水系统规划

(1)现状概况

园区现状道路基本已经建设有污水管,园区现状排水体制为分流制。

园区现状污水经收集后的污水统一送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涉及东郊污水处理厂、东部污水处理厂、市北污水处理厂。

(2)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预测参数有产污系数、污水收集率、外来水渗入系数等。根据城乡给排水专项规划,本次规划产污系数取0.8,污水收集率为100%

经计算,预测平均日污水量为10.72万吨。

(3)污水设施规划

扩建市北污水处理厂、东部污水处理厂和东郊污水处理厂,规模分别为12万吨/日,15万吨/日,10万吨/日,建设栋梁路、浒金港污水泵站。

(4)污水管网规划

规划沿区内道路敷设DN300-DN600污水管收集污水,纳入DN600-DN1000污水干管进入污水泵站,环渚片区部分重力流至市北污水处理厂,其余区域经泵站提升至东部和东郊污水处理厂。另根据工业园区工业废水特殊性质,规划建议在园内建立特种废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预处理。
    5)雨水管网规划
    雨水排放采用缓冲式自流入河方式,即:以河道为界,将整个规划区分为若干个雨水分区,各分区雨水单独排放。区内雨水重力自流,就近排入道路下雨水管道内,经雨水干管收集后排入河流。雨水出水口适当集中,便于在条件成熟时对初期雨水进行处理。雨水管径在D800-D1200

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近期建设的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公共建筑,逐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规划期内园区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控制面源污染,控制径流雨水总量,优先采用雨水花园、湿塘、雨水湿地、下凹式绿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控制径流雨水总量。解决园区内涝,以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

1.2.3.4供电工程规划

园区用电由220kV升山变、220KV雁沙变、220KV白雀变引入,由110KV毗山变、110KV环渚变、110KV戴山变、110KV西山变、110KV五林变、110KV前村变、110KV织西变、110KV官田变、110KV织里变、110KV浒港变联合供电。

电压等级为110kV高压配电网—10kV中压配电网—0.22/0.38kV低压配电网三级。

1.2.4生态环境保护

1.2.4.1环境保护目标

坚持发展中保护的战略,明确生态区划和建设限制性分区,实施空间管制。根据产业园区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制定环境保护目标,保护自然与特色人文景观,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措施。与国家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指引相符合,与浙江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与其他专业规划相互协调。制订企业环境准入规则,严控污染企业对环境造成破坏。

至规划期末,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和维持,重要生态系统得到重建与恢复,自然生态系统达到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达到各类功能区相应指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正确处理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关系,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类功能区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类以上水质标准;园区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绿化覆盖率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水管网覆盖率园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害有毒废弃物处理率达到对应指标要求

1.2.4.2产业准入标准

围绕主导产业规划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制定园区产业指导目录,强化产业项目准入管理。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优化完善产业用地标准,定期更新产业园区工业用地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最低标准。强化产业项目准入审核制度,明确工业用地项目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率和节能、环保、本地就业等的要求,并将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的依据。

1.2.4.3环境功能分区与控制标准

1)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地表水按功能进行区划,将本规划范围内的水体设定为类水功能区。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根据气象要素特征将本规划范围设定为二类。

3)声环境功能区划

声环境功能区划以用地现状为主要依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标准。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标准适用于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标准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将本规划范围内用地设为24类标准。

4)环境功能综合区划

为体现综合的环境功能,对园区内的空气和噪声进行综合区划,分别执行以下标准。

二类环境功能区:主要指规划区范围内除上述保护区和工业用地之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三类环境功能区:主要指规划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将本规划范围内用地设定为二类、三类环境功能区。

1.2.4.4污染控制措施

1)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保护

加快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建设,有效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快制定和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保本微利运行,大力培植从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专业公司,提高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和管理水平。高效利用水资源。对需重点整治的河段,制定和完善综合整治方案。

2)大气污染控制与大气环境保护

1)控制机动车尾气。机动车尾可能成为未来的主要污染源,其污染控制一是要与交通网络的规划和建设相配合,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行车顺畅;二是要合理控制和引导机动车的发展;三是要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四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对公交运营给予适当补偿,鼓励公交使用清洁能源。

2)实行封闭式施工管理。建筑工地、陶瓷原料场和道路等要加强喷淋、覆盖,保持湿润。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密闭和清洁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3)加强绿化建设。规划建设绿化景观带,推进道路绿化、小区绿化和绿化休闲带的建设,推广垂直绿化、立体绿化,逐步提高绿化水平。对空地、裸地进行绿化,配备必要的洒水车辆和清洁工具,减少地面扬尘的产生。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园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社会化。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卫生处置的全过程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后回收利用。对现有垃圾填埋场应落实及时覆土、保证垃圾不外露。填埋场要铺设符合标准的防渗衬垫,配备有效的渗滤液收集系统与污水处理设施,设置气体导出系统、监测设备与气体能量回收装置。

2)危险废物管理。在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普查的基础上,尽快建设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统一规划定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强化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和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

4)声环境目标与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噪声管制。对主干路的交通噪声实施管制,将其作为主要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区,实施交通禁鸣。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严格实行夜间施工噪声管制。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噪声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防止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2)完善道路绿化。在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绿化植树,建设护林带,建筑物积极进行垂直绿化。

1.3规划协调性分析

    1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涉及浙江省移沿山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不开发,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不予开发总体符合“三区三线”要求。

2)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发展定位与《吴兴全域发展规划(2015-2030)》、《吴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州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产业政策与规划要求基本符合

3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所在区域属于国家优化开发区域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等相关规划要求;规划与《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中与《湖州中心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1-2035)》、《湖州市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0)》、《湖州中心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污水】(2021-2035)》专项规划部分相符

4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方案中明确的环境保护规划内容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实施细则》、《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等环保政策要求基本相符。

5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不予开发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局部不协调,建议加强与后期即将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

1.4现状调查与评价

1.4.1自然环境概况

1.4.1.1地理位置

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区地处湖州市中部、浙江省北部、太湖南岸,东与湖州市南浔区、苏州市吴江区接壤,南与德清县相接,西与安吉、长兴县交界,北滨太湖,与江苏省的苏州、无锡隔湖相望。介于北纬30°37′—30°57′、东经119°51′—120°22′之间,总面积871.9平方千米。东距上海150千米,南接杭州86千米,西连南京230千米。杭宁高铁、宣杭铁路穿吴兴区而过,湖苏沪高铁已经开工;G25杭宁高速公路贯穿南北,G50申苏浙皖高速公路、S12申嘉湖高速公路横卧东西,104国道、318国道、306省道并辔而行、贯通全境,基本形成长三角核心城市(上海、杭州、南京、苏州)1小时交通圈。

1.4.1.2地形地貌

湖州市在地形上属浙西丘陵和太湖平原的一部分,主要受到北东——北北东方向华夏皱褶发育构造控制,为扬子准地台中之钱塘台褶带,三级1构造单元为安吉长兴陷褶带,市区具体则属武康湖州隆断褶束四级构造单元中的一部分,西北部跨入同级构造的泗安长兴拗断褶束,西部一部分(长兴县)属南京凹陷,东部(德清县东南)属杭州凹陷,区内曾经三次构造运动:印支运动、燕山运动和喜山运动

1.4.1.3气候

湖州市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总的特点是:季风显著,四季分明;雨热同季,降水充沛;光温同步,日照较少;气候温和,空气湿润;地形起伏高差大,垂直气候较明显。全市年平均气温12.2-17.3℃,一月平均气温-0.4-5.5℃,极端最低气温-11.1℃196926日);七月平均气温24.4-30.8℃,极端最高气温39.2℃2009720日)。无霜期224-246天,年日照时数16132430小时,年降水量761-1780毫米,年降水日数116-156天,年平均相对湿度均在80%以上。风向季节变化明显,冬半年盛行西北风,夏半年盛行东南风,三月和九月是季风转换的过渡时期,一般以东北和东风为主。年平均风速1.7-3.2/

1.4.1.4水文、水系

1、地表水资源

湖州东部为杭嘉湖濒太湖平原区,区内河网纵横、湖漾众多。按排水方向分为入湖溇港河道和入太浦河进黄浦江河道。入太湖溇港原有34条,现保留19条,骨干溇港为大钱港、罗溇、幻溇、濮溇和汤溇。入太浦河进黄浦江的骨干河道以南北横塘、頔塘、双林塘和练市塘为主。境内重要小型湖泊有2个,分别为西山漾和长田漾。规划范围内共有市级河道10条,区级河道11条。平均水质类。

【頔塘】原名获塘,又名东塘,是长湖申航道的一部分。该塘西自湖州船闸起,向东经八里店、旧馆、东迁、南浔至江苏省平望镇止,于平望镇南莺脰湖与京杭大运河会合,全长约60km,平均水域宽度78.3m,平均河底高程-2.7m

【南横塘】西起八里店镇的西山漾,向东经织里镇、轧村、上林村止于汤溇港,集西南来水经横古塘东泄入江苏境内,经溇港分泄入太湖,全长21.5km,平均水域宽度37.6m,平均河底高程-1.0m

【大钱港】位于五条骨干溇港最西侧,南起頔塘,北至太湖,上游为东苕溪故道菱湖塘,属杭湖锡线,頔塘至湖口段长度为12.8km,河口建有5孔总净宽40m的节制闸,闸底高-2.3m,河道平均水域宽度77.5m,平均河底高程-1.2m

【罗溇港】南起頔塘,向北流经利川港,穿南横塘至中横塘后折向东流,于三角漾转向北流入太湖,全长11.2km,河口建有3孔总宽24m的节制闸,闸底高程-2.8m。该河道曲折迂回,现状入湖口河道淤塞通水不畅,上游利川港河道顺直,平均水域宽度65.8m,平均河底高程-0.9m

【幻溇港】南起织里镇北流穿北横塘,经太湖村入太湖,全长10.6km,河口建有5孔总宽32m的节制闸,闸底高程-2.3m。该河道曲折迂回,通水不畅,平均水域宽度42.9m,平均河底高程-1.0m

2工程地址

根据地基土组成及性状,在勘察深度内,场地地基土从上至下划分为以下6个工程地质层组,细分8个工程地质层:

层:素填土(mlQ43)

灰色为主,结构松散~稍密。成分以粘性土为主,表层含植物根系。4#标准厂房位置表层含碎石及块石,均匀性较差。部分耕土并入该层。静力触探侧壁阻力平均值fs25.3kPa,锥尖阻力平均值qc580kPa。全场分布,层厚0.62.4m,层面高程1.222.80m

层:粉质粘土(alQ43)

灰黄、黄色,软可塑~软塑。切面光滑稍有光泽,摇振反应无,干强度及韧性中等,部分地段下部相变为粉土。属中(偏高)压缩性土。静力触探侧壁阻力平均值fs17.6kPa,锥尖阻力平均值qc380kPa。全场分布,层厚0.51.5m,层面高程-0.031.41m

层:淤泥质粉质粘土(mQ42)

灰色,流塑。切面光滑稍有光泽,摇振反应无,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含少量有机质、腐殖质,局部夹有粉土薄层。属高压缩性土。局部相变为淤泥及粉质粘土。静力触探侧壁阻力平均值fs5.2kPa,锥尖阻力平均值qc310kPa。全场分布,层厚9.911.9m,层面高程-1.140.52m

层:粉质粘土(alQ41)

灰色,软可塑为主。切面较光滑稍有光泽,摇震反应无,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属中压缩性土。静力触探侧壁阻力平均值fs50.1kPa,锥尖阻力平均值qc1850kPa。全场分布,层厚0.902.40m,层面高程-12.27-10.39m

层:属区域上软土层,本场地缺失。

-1层:粘土(alQ32)

青灰色、灰黄色,硬塑为主。切面光滑有油脂光泽,摇震反应无,干强度及韧性高,含铁锰质氧化物。属中压缩性土。静力触探侧壁阻力平均值fs153.5kPa,锥尖阻力平均值qc2960kPa。全场分布,层厚4.706.20m,层面高程-14.13-12.29m

-2层:粉质粘土(alQ32)

灰黄色,硬可塑为主。切面较光滑有光泽,摇震反应无,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属中压缩性土。静力触探侧壁阻力平均值fs108.3kPa,锥尖阻力平均值qc2730kPa。全场分布,层厚0.302.50m,层面高程-19.57-17.58m

-3层:粉土(alQ31)

灰黄色,密实。切面粗糙无光泽,含云母碎屑,摇震反应迅速,干强度及韧性低。局部相变为粉质粘土。属中压缩性土。标准贯入试验(N)实击数为21~26/30cm。静力触探侧壁阻力平均值fs137.2kPa,锥尖阻力平均值qc9470kPa。全场分布,均未揭穿该层揭露厚度1.54.6m,层面高程-21.19-19.06m

1.4.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4.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湖州市吴兴区近五年O3不达标,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近年的统计数据可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由向好的趋势。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TSP监测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氟化物监测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表A1标准;苯、甲苯、二甲苯、HCl、硫酸、NH3H2S、氯气、甲醛、甲醇监测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D.1”;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小时均值2mg/m3标准限值要求

1.4.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近三年例行监测数据分析,罗溇港桥(湖织大道)断面、浒稍桥断面、西山漾断面2020-2022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高速连接线断面、王母来桥断面、北横塘桥断面、罗溇港桥(吴兴大道)断面、西南汇桥断面、织里断面2020-2022年以来水质类别有向好趋势。除20222月西南汇桥断面超标外,其他断面2022年度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类限值

根据现状监测和分析结果,断面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个别断面出现超标情况,超标因子主要是COD、总氮。

1.4.2.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据现状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总体情况良好。

1.4.2.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园区内各监测点各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园区农用地对照监测点各指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风险筛选值。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

1.4.2.5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园区及周边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各功能区现状噪声值能够满足敏《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1.5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确定

结合园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依据园区规划目标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标准、规范确定评价的目标和指标体系,见下表。其中部分指标基准参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等。

  1.5-1 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一览表

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值

指标

属性

指标来源

标准值/要求

经济发展

园区工业增加值三年年均增长率

≥15%

预期性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

绿色生态

单位GDP能源消耗年均降低率

13.5

约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基础设施建设运行

集中供热(汽)

100%

约束性

规划环评

集中给水

工业用水水源:地表水

约束性

规划环评

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

二级

约束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钱港、北横塘、南横塘、罗溇、頔塘、罗溇等水体水质

约束性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 能区划分方案(2015)》

各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

各功能区达标

约束性

声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总量控制

废水

COD排放量

工业园区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地方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

约束性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

氨氮排放量

废气

SO2排放量

氮氧化物排放量

VOCs排放量

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水废气有效处理

废水集中处理率与达标排放率

100%

约束性

水污染防治要求

废气处理达标率

100%

约束性

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污染源达标排放

重点污染源稳定排放达标情况

达标

约束性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

固废有效处置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100%

约束性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

危险废物处置率

100%

约束性

低碳发展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下达指标

约束性

《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环境风险防范及管理体系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度

100%

约束性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

工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数量

0%

约束性


环境管理能力完善度

100%

约束性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2项指标至少达到1

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

≥9亿元/km2

预期性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

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三年年均增长率

≥6%

预期性

绿化

绿化覆盖率

15%

约束性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资源产出率

能源产出率

3万元/tce

预期性

《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评价规范》(GB/T33567-2017

水资源产出率

1500/m3

预期性

土地产出率

15亿元/km2

预期性

资源利用效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5%

预期性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8m3/万元

预期性

再生水(中水)回用率

10%

预期性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0.5吨标煤/万元

预期性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7t/万元

约束性

信息公开

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率

100%

约束性

 

1.6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6.1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1.6.1.1资源能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措施

1、推广和提高再生水使用比例

鼓励和引导污水处理厂周边工业、市政、绿化、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新建居住小区和工厂企业及宾馆等公建项目在规划报建时要求同时报送再生水项目的设计内容;对园林绿化、洗车、道路浇洒、建筑施工用水、大型公建空调循环水等一些水质要求较低的行业用水,应执行强制性使用再生水的规定。

2加强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

建议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和车站等公用建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雨水利用改造,有效收集、贮存、净化及利用屋顶雨水,并提供建设经费和补贴部分运营经费。

3、坚持“ 以水定产” ,优先发展节水型产业

入园企业应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的前提下,以水定产,量水而行。

4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禁止高耗水、难处理的污染项目引进。建议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河网地区的环境整治,改善河网水质。完善区域分质供水管网建设对水质要求不高的企业生产用水采用回用水保证城市生活用水。

有序推进园区更新,满足土地持续供应。有序推进旧工业区、旧工商居混合区和旧居住区的改造,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绿化等用地的需求,实现土地的可持续供应。

1.6.1.2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要围绕推进集约、提高产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要严把建设项目审核关、新增用地供应关、用地合同管理关、土地利用监测关和土地供后检验关,严格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要优先发展高效土地利用项目,加快发展开发区经济、楼宇经济,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1.6.1.3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控制能源、产业机构

    积极响应国家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的号召,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园区能源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建议新进企业用热优先采用集中供热蒸汽,因工艺特殊需求等原因需要新建扩建锅炉时,优先考虑天然气锅炉。

2)工艺废气排放治理措施

1内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

2)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采用固定顶罐的应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有机液体装卸必须采取全密闭底部装载、顶部浸没式装载等方式,强化废水处理系统等逸散废气收集治理,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曝气池、气浮池、浓缩池等高浓度VOCs 逸散环节应采用密闭收集措施,并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应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工艺弛放气、酸性水罐工艺尾气、氧化尾气、重整催化剂再生尾气等工艺废气优先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应送火炬系统处理,或采用催化焚烧、热力焚烧等销毁措施。

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严禁直接排放,有火炬系统的,送入火炬系统处理,禁止熄灭火炬长明灯;无火炬系统的,应采用冷凝、吸收、吸附等处理措施,降低排放。加强操作管理,减少非计划停车及事故工况发生频次;对事故工况,企业应开展事后评估并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

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任务要求,全面推进现有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项整治。逐步推广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3)严格控制含有机污染物和恶臭物质的排放,强化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积极采取回收、吸附、吸收、焚烧或燃料回收系统等处理方法,保证处理效果。

4)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采用浮顶罐或拱顶罐加氮封、密闭装车等措施减少气体损失。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定期检修,使跑、冒、滴、漏降到最低。

5)有效防止项目产生的含尘废气污染,推荐采用布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技术成熟可靠,除尘后的气体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6)通过增配环境管理人员或委托第三方环保管家咨询服务机构,协助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开展关于企业特征污染物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对区内企业环境管理,对环保措施不符合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大力推行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现有企业生产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合理布置绿化区域及环境防护距离

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烟尘的车间与要求清洁的车间或部门之间应设隔离带;在要求较洁净的工厂四周不宜采用有扬花、飞絮的树种;对树形、色彩的选择应与环境相协调,还应兼顾采光和通风的要求。绿化布置应与管线与道路布置密切结合,管线附近不宜栽种深根性树木。

区内各类企业应按照环评要求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并适当设置绿化隔离带。环境防护距离、绿化隔离带内不得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新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未搬迁完毕的,项目不得试生产

4)加强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期大气环境保护

1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建设过程中需使用大量建筑材料,这些材料在装卸、堆放、伴合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砂、石子)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合处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喷淋防尘。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2)散装水泥罐下部出口处设置防尘袋,以防水泥散逸。

3)建设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车速。

4)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以免车辆颠簸洒出;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

5)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建设期的大气污染
    5)实施总量控制
    规划实施过程中除进行常规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外,还要对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烟尘进行总量控制。要进一步深化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 的环境准入制度快产业升级,严格项目准入 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 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放量实行等量削减; 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
    6)加强管理与监测
    建立完善园区空气质量监控体系及固定污染源监控网络、园区环境异味管理及溯源平台、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大气应急管控体系,完成“ 空气洁净园区”创建。

通过建立健全异味因子监测(固定污染源监控+移动式走航监测+无人机立体监测)、响应与管理平台与制度,采用“硬件搭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方式开展异味综合管控,实现异味污染物溯源,提高园区空气洁净化水平,减少异味污染投诉,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对于入驻有废气产生的企业必须按要求设置废气治理设施并安排经专业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负责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维持正常工作状态,避免发生废气治理环境风险事故。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需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并对企业进行错时检查,确保企业废气处理设施

1.6.1.4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快污水管网的铺设,提高截污率,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 

提高规划区污水截污纳管率,保区域废水可有效收集处理

2)加强企业内部废水预处理,实现达标纳管

根据各区块产业定位,入园企业废水针对废水水质较复杂,废水量较大,要加强企业内部废水预处理、综合处理稳定达标。

3)结合“五水共治” ,全面治理区域地表水

“五水共治”是浙江省政府推出的大政方针,是推进浙江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之策。目前,区域地表水水质良好,应继续保持并改善。因此,应结合“五水共治” ,由政府主导,在全面治理工业污染的同时,实现“农业面源污染彻底治、城乡污水综合治、河道污染系统治、河长领衔治、部门联动治、社会共同治”。

4)高标准推进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开展企业排查,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编制并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整改方案。确保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5)推进水环境智慧化监管

加强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现状及污染状况的调查,通过河网水路连通、种植水生植物、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作河道生态补水等各种措施,推进地表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建设“美丽河道”。

探索医化企业高浓废水产生量和处理量、废水站进水量和排放量的水量精准化过程监控,实现企业水体收纳单元可视化、企业废水全过程智慧化监管。建设智慧化管理雨水排放口及自动监测断面,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网及预警系统。

6)其它措施

加强已建设用地的保洁和绿化,规范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的管理,加强汽车和机械维修废水、停车场冲洗废水的管理等,以减少地表径流中污染物来源,减轻地表径流对地表水质的影响。

1.6.1.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1)高标准建设内雨污管网铺设,建议所有穿过污水处理构筑物壁的管道及废水管道应预先设置防水套管,防水套管的环缝隙采用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填塞;定期检查雨污管线的密封性,严防污水排放过程中跑、冒、滴、漏事故发生,杜绝污水渗漏。

2)加强区内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的科学治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转运,工业废弃物要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危险固废要有专门机构收集处理,防止二次污染。严禁生活垃圾、工业固废随意丢弃、堆放,临时堆放地点必须有构筑物遮挡,场地地面为水泥铺设,同时要定期检查堆场地坪破裂情况,以尽量减少雨水淋溶,降低污染物渗入地下的几率。

3)区内危险品储罐要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并定期开展对危险品储罐的检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加强对员工操作流程和安全生产意识的培训,防止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

2)分区防控措施

依据各入区企业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对照评价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将入区企业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不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可能涉及的生产车间、危废临时存放场所、污水事故池、污水集水井、污水收集运送管线等应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防渗参照《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相关要求,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设置必须达到双人工衬层,且人工衬层的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2cm/s”的要求。

一般防渗区:指裸露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一般防渗区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类场的要求,一般防渗区需设置人工材料防渗层,人工材料的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

简单防渗区:指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包括控制室、雨水泵站和净水站、管理区等,这部分可以不用采取特别的防渗措施。区内一般防渗区铺设配筋混凝土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切断污染地下水的途径。

3)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措施

建议依照本次规划环评制定的园区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园区开展长期地下水动态监测,以便于实时了解区域地下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采取防治措施。

4)风险事故应急响应

制定园区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留等措施,提出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治理的具体方案。

5)地下水开采控制措施

1)禁止内企业的地下水开采,采取集中供水;严禁一切形式的渗井、渗坑排放污水和废水。

2)为了尽可能充分保护宝贵的地下水资源及地下水环境,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加强水资源动态监测,为地下水环境动态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3)建立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制度。

1.6.1.6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工业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合理布局

产生高噪声的工业企业选址应布置于区内距离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建议入区企业中噪声声级超过90dBA的噪声源不得布置在靠近居住用地一侧,厂内高噪声设备或高噪声车间远离厂界,并充分利用厂房、建构筑物遮挡隔声,厂区内外道路植树绿化,以减轻噪声影响。

2)控制噪声源

严格控制企业厂界噪声,新设备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因地置宜,采取安装消音器、隔声罩、减震底座,建隔声间、隔声门窗,车间装设吸声材料等多种措施。

3)加强管理

要求企业加强高噪声设备及其隔声降噪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维护,使其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合理规划和建筑物合理布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筑物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2)加强道路交通组织与管理

加强内道路的交通管理,切实执行废旧机动车辆限期淘汰制度,禁止尾气和噪声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上路。区内车辆需控制汽车鸣笛和车辆的行驶速度。

3)公路两侧种植绿化防护林带

在公路沿线尽可能利用空地,有组织地进行绿化,尽量种植常绿、密集、宽厚的林带,所选用的树种、株、行距等应考虑吸声、降噪的要求,这样即美化环境,又具有隔声功能。

4)合理选择道路材质

对于区内规划新建的道路,需在道路建设时采用低噪声路面,以降低噪声源的辐射声级。

3)施工期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1)限制施工设备和施工时间

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使噪声污染在源头处得到控制;限制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2)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施工场地的固定高噪声设备设在操作间,或搭建隔声棚、设置声屏障,施工场界采取围挡措施,施工车辆进出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要求场界噪声达标。

3)加强监督管理

对建筑施工项目采取开工前15天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对确需在居民区连续施工的项目,需由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提前公告周围居民。

1.6.1.7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对策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对策

园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着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其收集、贮运和处置均由产生固体废物的生产企业负责,由园区环境管理机构进行监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二是综合利用废物资源。主要控制措施有:

1)改进生产工艺

结合技术改造,从工艺入手采用无废或少废的清洁生产技术,从产品设计、原材料的选择、工艺改革等途径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从发生源消除或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引进先进设备,提高加工精度,充分利用原料,减少浪费,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2)物质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

发展物质循环利用工艺,使一种产品的废物成为另一种产品的原料,以取得经济的、环境的和社会的综合效益。综合利用方面要进行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新途径的开发,鼓励不同企业在互利原则下开展固体废物的横向交换以进行综合利用。主要是基于产品和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副产品和固废资源等,发展下游产品,促进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减少最终固态废物的产生量。

3)处置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送往外单位综合利用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2)危险废物处置对策

现有企业危险废物无合法处置去向的要依法处理;对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加强监管,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区内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支持园区建设相配套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暂存、处置场所,避免大量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带来的环境风险。

园区管理部门应成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对区内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向园区申报危废的种类、数量、成分特征及临时贮存设施,并提供危废去向等资料,完成相关申报登记及转移联单等手续,并及时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分类管理

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贮存,并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排污申报制度进行申报登记。

2)分类收集、贮存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分类建设暂存库,暂存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得在区内长期堆存,并配置相应的辅助设备,最终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园区固体废物的处理目标是充分的资源化,逐步建立废物的交换转让制度,建立废物交换市场和交换信息平台,建立废物利用企业认证制度,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分别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应送到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可以满足本园区入区项目发展的需求,确保入区企业产生的固废得到有效处置。

3)生活垃圾的处置

内各企业、生活办公区等均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

1.6.1.8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打造生态园区,改善生态环境

以建设生态园区为目标,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加强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园区建设,以减轻园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城融合协调发展。

2)加强建筑物外观设计,注重景观协调

建议内新建工业厂房、办公楼、商业服务设施等,尤其是临近居住区的区域,应加强建筑物的外观设计,并适当增加垂直绿化等,与周边城市居住景观相协调。

3)增加植物种类

依据工业区不同功能区,选择不同的植物种类,提高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加生物多样性。

4)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

建议在内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地面停车场和其它硬质铺地采用透水材料,既可以提高对区域地下水的补给,减少地表径流,减轻雨水系统的负荷,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还可以降低路面温度以及车辆运行时路面噪音,提高空气湿度,有效改善区域环境。但在加油站等其他具有环境风险隐患的区域应设置不透水铺装,以避免事故风险时危险品泄漏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

5)完善防护绿地建设,保证生态绿地的比例

建议完善现有生产防护绿地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绿地建设,重点加强工业用地与区内地表水系之间的控制性防护绿带建设,以完善区内防护绿带系统,减缓对生态流的阻隔;同时,评价建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最大限度的集约利用土地,扩大生态用地比例。

6)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在入驻项目施工和建设过程中,势必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问题,因此应采取工程和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1)做好渣场和取土场的规划管理工作,实行集中取土、集中弃土方案,既减少破坏又相对易于防治。通过修建挡渣坝、护坡、护脚、护面、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将渣场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施工期应当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临时占地面积要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完毕后,做好现场清理、生态恢复建设工作;地面施工工程中,应当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夏季暴雨时进行开挖与场地平整作业。应备齐防止暴雨的挡护设备,如盖网、苫布或稻麦草帘等。对于施工破坏区、开挖工作面和废弃土石,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首先配置适合当地生长的植物,迅速恢复植被,以防止新的土壤侵蚀发生。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坚决落实谁破坏谁治理边破坏边治理的水土保持政策,切实做好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3内各企业土建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拦挡等防护措施,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减少临时堆土和工程区等部位的水土流失量。区内各项目拟通过采取在项目周边建临时围墙、堆土防护、及时夯实回填土、施工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再排入雨水管网等设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内污水管网与雨水管网施工水土保持工作应坚持及时、多样、因地制宜、长短期相结合与总体和局部结合的原则。评价建议在管网穿越交通干线采用顶管施工工艺,干管埋地敷设在车行道下覆土深度不小于0.9m,人行道覆土深度不小于0.8m。顶管法施工基本不会影响交通干道的正常交通。开挖埋设的施工方式尽可能安排在车流量较少的夜间进行,采取半幅路面进行开挖施工则可进一步减轻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干扰,同时,应避免多个路口同时破路开挖施工。

另外,对建设中不需要再用水泥覆盖的地面进行绿化,要强调边施工边绿化的原则,实现绿化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达标验收使用。

4)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农作物;严禁砍伐用地之外的树木;施工期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征地范围内;施工时,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区内火灾的发生。

5)开展区域周边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大区域周边绿化工作,加大、加密人工防护林的建设,一方面可以降低区内水土流失强度,另一方面还可以起到景观美化的作用。

1.6.1.9土壤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

开展园区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掌握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状况,重点分析工业用地、居住小区等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毒害有机污染物污染情况、污染来源与污染变化过程,完善污染行业企业有毒有害废物登记制度、重点污染源登记制度,从源头掌握土壤污染途径变化情况,结合3S技术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园区要根据工业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2)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常规监测项目,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等要求着力推进土壤环境调查和监测标准化建设,配套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人才、设备及检测仪器,加强对重点场地使用功能置换全过程监测和跟踪监测。

3)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中,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完善企业搬迁场地风险评估信息服务平台和重点区域场地功能置换登记制度建设,明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与技术要求,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防止风险评估后产生的二次污染。

4)科学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结合园区企业搬迁、关闭、改造等情况,在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基础上,需进行风险评估的,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开展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工作。受委托的单位编制《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明确场地是否需要进行修复治理。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

5)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经评估论证需要开展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根据《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治理修复工作,防止产生遗留污染,满足土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要求。修复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实施;修复全过程应开展环境监理。修复完成后,由主管环保部门对验收通过的工业场地出具验收意见,作为土地进入市场流转的依据。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督,未进行调查评估的污染场地,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未经治理修复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污染场地,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审批原址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1.6.1.10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建议

1)循环经济发展建议

1)培养企业的生态工业意识、建立有偿交换体制

企业应对员工实施生态工业园的生产教育,提高生产技能,调动内部人员的技术革新、生产工艺改造,使企业内部全体成员树立生态工业意识。

在不同企业间建立的废料交换和资源再生机制是生态工业园的核心内容,园区管理部门应多方面指导不同企业间基于市场机制的废料有偿交换的衔接和建设,这是生态工业园区管理的重中之重。

2)建立入园企业的选择机构

园区在选择入园的企业时,在拒绝能耗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的同时。首先是要企业自身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其次是工业类型必须符合园区的用地布局并能起到循环经济上的连接作用。这方面必须有专门的机构严格把关,必要时需请专家论证。

3)加强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循环经济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以顺畅、便捷的信息交流确保循环经济体系的高效有序运行。为区内各企业的生产信息、经营状况、市场信息、污染排放、环境影响等等建立分布式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外部信息的标准和渠道,使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通过网络把企业内各个职能部门的信息集成在一起,使企业的内部信息高度共享,通过这个管理系统可以园区内部之间和企业之间的信息组织与集成,为园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保证。

2)清洁生产建议

1)现有企业

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名录,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

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及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而对于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主管部门。

2)新建企业

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它绿色认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对于园区未来新引入的项目,建议其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典型行业清洁生产建议

园区典型行业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钢铁边角料、包装废料等可回收利用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当地物资部门或下游工厂再利用;废漆渣、废抹布、手套、废有机溶剂与废油等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废漆桶、废油桶则交给厂家再利用。在各生产及辅助车间采用先进生产设备,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合格率,节约原材料,同时,使用清洁原材料、先进生产工艺及清洁环境管理。各车间保持清洁的生产环境,设专用的空气循环系统和抽排系统,降低车间内粉尘浓度

4)其它行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建议

国家不断颁布、更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有标准要求的要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二级以上水平,目前没有的建议按照下表的内容进行清洁生产自查、审核,以节约资源和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三废的排放量,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从而融入到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中。

1.6.2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1.6.2.1空间管制、总量管控、环境准入基本要求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园区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提出以下要求:

1强化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生态空间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两类。其中依法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核心区,为禁止开发区;生态用地中对于维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生活空间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区域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外一定范围的缓冲区,为限制开发区。

2严格总量控制,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根据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及相关行业污染控制要求,结合现状环境污染特征和突出环境问题,确定纳入排放总量管控的主要污染物。

3明确环境准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开发区产业定位基本合理,但目前尚未制定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等约束性文件,本次评价根据原规划环评提出的准入名录,结合开发现状,提出了开发区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可作为入区项目审批环境准入的核查依据。

下一步,开发区应根据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总量管控要求、清洁生产标准等,明确应限制或禁止的生产工艺或产品清单。当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现状超标时,应在推动落实污染物减排方案的同时,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针对超标因子涉及的行业、工艺、产品等,提出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适时制定环评报告负面清单等园区层面的约束性文件。

1.6.2.2生态保护红线

通过对比吴兴区三区三线成果园区规划范围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永久基本农田不予开发

根据《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本次评价结合区域特征,从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角度,识别并确定区内需要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作为区域空间开发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区内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等。

1.6.2.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次评价根据园区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导产业及区域特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等国家产业政策及《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地方法规要求,在考虑产业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程度,提出园区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主要包括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等。

1.7评价结论

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园区规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实施细则》、《吴兴全域发展规划(2015-2030)》、《吴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吴兴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经信绿色〔202357 号)、《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湖州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湖州中心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1-2035)》、《湖州市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0)》、《湖州中心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污水】(2021-2035)》、《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与《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局部不协调,与《吴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存在局部不协调,建议加强与后期即将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

规划的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基本合理,规划用地布局、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次评价均针对性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园区的发展过程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总体而言,本次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分析,本轮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附件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