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2023年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标杆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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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今年分别印发《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三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第二批标杆项目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浙江省第四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第三批标杆项目、第三批低(零)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试点名单的通知》,新增试点94个、标杆项目208个。文件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三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第二批标杆项目名单的通知.pdf;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第四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第三批标杆项目、第三批低(零)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试点名单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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