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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萧山区一阶段)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采用高架桥和地面上下分层的形式(局部受机场飞行进近区净空限制采用地面路),高架道路桩号范围为K4+543-K13+890,地面道路桩号范围K4+543-K13+986。其中新建高架桥梁长9.347公里,地面长度约9.443公里。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的形式。高架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并实施南阳北互通部分、红山互通部分,配建停车区1处(南阳停车区),红山互通含机场高速匝道收费站改建2处和管理用房1处。 项目总投资:85.7941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评价范围内共涉及三联村、龙虎村、远大村、永利村、红山村、同舟社区、新港村、梅仙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主要跨越龙虎横河、南阳横河、赭山横湾、义南横河、农丰河、光明直河、后解放河等河道,为III类地表水体。本工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及自然保护地,项目沿线未穿越或占用杭州市“三区三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营运期主要是地表径流和交通服务场站生活污水,路面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搅拌扬尘、车辆扬尘)、沥青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沿线服务管理设施食堂油烟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 根据现状调查,评价区域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将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根据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受影响人口数量增多。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沿线各敏感点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以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工程拆迁建筑材料就近社会化利用,拆除老路面统一市政回收利用,建设单位将根据《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余方处置实行承诺制的指导意见通知》的要求落实余方处置方案。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收费站和停车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和景观等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路基、桥墩、施工营地及临时场地的建设,将引起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原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同时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噪声、灯光,水体和底泥扰动等均会对陆域、水域生态环境及生物活动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少占用农田、及时进行土地复耕复绿、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建设围栏等水土保持设施,沿线加强绿化建设等措施,总体而言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集水沟,生活污水委托清运。 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路面养护,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经过滤消毒后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拌合站除尘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拌合站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 运营期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加强公路沿线进行绿化,有效抑制路面扬尘。沿线服务设施食堂油烟废气需采用净化效率不得低于85%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合理布置工程线位,同时采取隔声窗、加强绿化等不同措施减轻项目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工程弃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作妥善处理。 运营期路面维修产生的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进行综合利用。收费站和停车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节约土地资源,沿线加强绿化和植被恢复,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营运期加强公路沿线控制带、中央分隔带及人行道的绿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萧山区一阶段)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杭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也符合杭州市总体规划及沿线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的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科学施工,本工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因此,本项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内容 本项目环评信息同时在浙江省政务网予以公开。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9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袖清巷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0571-88960031;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87960753; (3)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