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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万润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塑料粒子、3.5万立方塑料模板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新昌县万润塑业有限公司
2023-10-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塑料粒子、3.5万立方塑料模板搬迁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新昌县万润塑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迁建

4、建设地点: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61号1号厂房北侧三跨车间

5、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从新昌县梅渚镇镇前路36-2号搬迁至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61号。项目采用分拣、破碎、清洗、熔融挤出、冷却切粒、混合、发泡(水发泡)、熟化、切割等工艺,购置单螺杆挤出生产线、同向双螺杆挤出生产线、破碎机、发泡流水线等设备,实施年产4万吨塑料粒子、3.5万立方聚氨酯泡沫塑料模板搬迁技改项目。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162.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周边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
类别
保护目标
坐标(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纬度
经度
行政村
自然村
声环境
新昌县拔茅中学
120°58'01.5287"
29°29'03.3251"
约1000人
师生
2类
声环境功能区
WS
179
拔茅村
拔茅村(自然村)
120°58'05.1787"
29°29'03.7118"
约245户,662人
人群
S
81
环境
空气
新昌县拔茅小学
120°58'13.2027"
29°28'55.6341"
约500人
师生
环境空气二类区
S
259
岳岭村
岳岭村
120°58'18.9577"
29°28'46.7913"
约259户,370人
人群
ES
568
年岳村
120°58'39.1869"
29°28'53.5243"
ES
784
鸟柱沟
120°59'15.5223"
29°28'53.2637"
ES
1721
西山村
坞石坑村
120°59'45.6102"
29°28'52.8266"
约816户,2232人
人群
ES
2523
水竹
120°59'33.2313"
29°29'14.3444"
E
2153
上塘山
120°58'51.1578"
29°30'10.3205"
EN
2110
大湾
120°58'45.7118"
29°30'01.3114"
EN
1800
西山村
120°59'22.5228"
29°29'23.2034"
EN
1909
天宸庄园
120°59'08.8790"
29°29'11.9910"
约724人
人群
S
1496
蒋家亩村
120°59'19.5005"
29°29'12.1927"
约102人
人群
S
1785
中南青云里
120°59'23.9616"
29°29'16.1600"
约532人
人群
WS
1908
兰草幼儿园
120°59'41.0236"
29°29'07.0991"
约300人
师生
WS
2362
东郑村
郑家
120°59'43.4641"
29°29'48.9152"
约242人
人群
WS
2705
老屋基
120°59'24.3453"
29°30'22.3883"
WS
2942
西山卫生服务站
120°59'21.4124"
29°29'33.8187"
约10人
人群
EN
1976
西山小学
120°59'28.8282"
29°29'41.4921"
约400人
师生
EN
2249
拔茅村
磨石孔
120°58'32.3119"
29°29'09.7132"
约895户、2316人
人群
EN
510
小湾头
120°57'42.4654"
29°29'33.2911"
WN
990
双塘
120°57'52.0634"
29°29'54.7142"
WN
1436
何家庵
120°57'58.3687"
29°28'49.8613"
WS
526
排厂
120°57'49.0217"
29°29'04.0163"
W
527
岩头
120°57'45.5456"
29°28'53.6271"
WS
697
拔茅村
120°58'05.1787"
29°29'03.7118"
S
81
拔茅幼儿园
(泉清园区)
120°56'46.4995"
29°29'26.9119"
约300人
人群
WS
2284
泰禾雅苑
120°57'54.8346"
29°28'58.4183"
约202户,406人
人群
WS
401
新昌县拔茅中学
120°58'01.5287"
29°29'03.3251"
约1000人
师生
WS
179
拔茅幼儿园
120°57'59.5564"
29°29'03.1253"
约500人
师生
WS
243
天峰村
天灯盏村
120°58'34.2817"
29°29'41.8199"
约328户,822人
人群
EN
1114
天峰村
120°58'14.3190"
29°30'15.7444"
N
1986
安家弄湾
120°57'43.9234"
29°30'00.5130"
约32户,83人
人群
WN
1693
五丰村
沙山
120°57'42.9192"
29°30'24.7497"
约78户,250人
人群
WN
2393
水塘岗村
120°57'51.6289"
29°30'33.3716"
人群
WN
2592
新屋头
120°57'41.5577"
29°30'30.9010"
人群
WN
2583
三丰村
大桑园村
120°56'56.0492"
29°29'55.4285"
约76户,213人
人群
WN
2372
大元岗
120°56'43.1488"
29°30'02.6729"
WN
2785
庙下村
120°56'58.8977"
29°30'17.4973"

WN

2772
三丰村
120°56'41.2659"
29°30'27.6993"

WN

3179
羽东社区

王家园村

120°57'27.2862"
29°29'19.0617"
约1869户,5200人
人群
WN
1104

东港花园

120°57'56.2830"
29°28'34.5205"
N
976
新岩村
120°57'24.9881"
29°29'00.4272"
WS
1168
语林花苑
120°57'17.9585"
29°29'02.6462"
WS
1355
泉清村
120°56'53.2972"
29°29'28.0129"
WN
2010
亲亲家园
120°57'09.2778"
29°29'24.5585"
WN
1697
王泗洲村
120°57'46.4295"  
29°28'23.6897"
约360户,1000人
人群
WS
1200
望江山村
望江山村
120°56'48.0444"
29°28'33.4025"
约331户,970人
人群
WS
2357
百步村
120°56'43.2454"
29°28'19.7255"
WS
2681
后岸村
甘竹屋村
120°58'02.8877"
29°27'59.0031"
约263人
人群
ES
2020
拔茅坑新村
120°58'46.1077"
29°28'22.7350"
约142户,304人
人群
ES
1567
坑西村
120°59'44.4683"
29°28'28.9977"
约320户,833人
人群
ES
2691
岳岭村
上湾
120°58'57.1252"
29°28'34.4113"
约259户,320人
人群
ES
1657
 荷花湾
120°59'00.0896"
29°28'17.6996"
ES
1934
里湾
120°59'14.6121"
29°28'15.8670"
ES
2241
千官岭村
120°58'41.5308"
29°28'06.9980"
ES
1938
大母
120°58'59.9158"
29°28'08.7802"
ES
2129
赵家
120°58'57.7142"
29°28'04.1733"
ES
2219
塘湾
120°59'11.3484"
29°27'57.1116"
ES
2610
地表水
新昌江
/
/
地表水
水体
Ⅲ类水质功能区
S
1057
地下水
周边无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保护目标
土壤
社区公园
120°58'09.7724"
29°29'03.8818"
/
公园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S
16
东南侧农田
120°58'11.3753"
29°29'03.8398"
/
农田
农用地筛选值
S
16
生态
评价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湿法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各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预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二沉池+接触氧化池+终沉池”工艺。处理后的废水65%回用于生产(湿法破碎和清洗工序用水),剩余的35%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污染物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其他污染物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曹娥江。

因此,只要企业加强管理,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2、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情况,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的污染源有:湿法破碎及清洗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线、危废仓库、储罐等。根据工程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项目可能对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生产废水运输及处理环节的设备因系统老化、腐蚀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能会发生污水泄漏事故,造成废水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环评要求本项目车间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规范落实不同区域的地面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泄漏、防溢流、防腐蚀等措施。因此,正常情况下,通过对车间不同区域采取防渗处理后,废水流动、衔接、输送等达到标准要求,废水污染物不会规模性渗入地下水。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工程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实施对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影响均较小。

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塑料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滤网再生废气、造粒熔融挤出废气经2套“水喷淋+除雾+高压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聚氨酯泡沫塑料发泡和熟化废气经1套“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储运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经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各类废气在经有效处理后,其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新增污染物区域落地短期浓度贡献最大值占标率均小于100%,PM10、TSP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叠加在建、拟建污染源及现状本底浓度后区域落地浓度预测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为使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杜绝超标排放情况产生,企业必须做好污染防治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事故性排放的防护措施,坚决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时,项目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待装置修复后再投入生产,以防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

4、对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因此,企业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夹杂物、废包装材料、沉渣、地面收尘、废塑料渣、废滤网、栅渣和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在室内一般固废堆场分类堆放暂存,定期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和静电除油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给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固废经以上合理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本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知,在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61号,在现有厂房内组织实施,不新增占地。项目所在地周围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无地下水出口,无珍稀动植物资源。根据分析,项目综合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根据预测,项目废气在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厂区设规范化固废堆放场所,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出路。因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环境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危害,事故还将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经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故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类型

污染物名称

排放口编号

治理措施

废气

废塑料破碎粉尘

DA001

在进料口设半封闭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滤网再生废气、造粒熔融挤出废气

DA002

滤网真空清洗炉废气经水喷淋冷却后直接与集气管道连接;另在每条螺杆挤出生产线挤出口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置塑料软帘)收集熔融挤出废气,收集的废气经2套“水喷淋+除雾+高压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DA003

发泡和熟化废气

DA004

发泡线烘道除出口外整体封闭,烘道顶部自带排气风机,直接与收集管道连接,同时在烘道出口设置上吸式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储运废气

DA005

各储罐排气口与收集管道直接连接,TDI和辛酸亚锡仓库整体换风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设施恶臭

DA006

对各产恶臭工艺段进行加盖(污泥房整体密闭抽风)并抽风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

湿法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

DW001

经“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二沉池+接触氧化池+终沉池”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65%回用于生产(湿法破碎和清洗工序用水),剩余的35%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

一般固废

/

分类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处置。

危险固废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

/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安装减震装置或减震垫;对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配套隔声罩或隔音房,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音。

②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③平时生产中需要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

④安装隔声门窗,生产过程必须关门、关窗作业。

地下水

/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

土壤

/

其他

/

①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以容纳因操作失误、非正常工况、停电等造成事故废水排放;

②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需涵盖全厂组织机构建设和岗位职责、用水用能管理、“三废”处理运行管理、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等应制成标示牌,挂在治污设施显眼处。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新昌县万润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塑料粒子、3.5万立方塑料模板搬迁项目建设于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61号。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62420001)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周围环境仍能维持现状。本项目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将建设项目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做到达标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居民等。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8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昌县万润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昌县羽林街道拔茅村  

联系人:陈六一    联系电话:13336702605

环评单位:杭州钜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华勇   联系电话:13456961683

环评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众可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查阅环评全本。

公示发布单位:新昌县万润塑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