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31019A1230的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已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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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31019A1230的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23年10月20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外东山弄5号 法定代表人:季瑜 种类和范围:射线装置活动种类—使用:Ⅲ类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A3115] 有效期至:2027年3月10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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