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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马头毗邻矿区综合整治石灰岩矿950万吨/年露天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公示
建设单位: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023-10-1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石马头毗邻矿区综合整治石灰岩矿950万吨/年露天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石马头毗邻矿区综合整治石灰岩矿950万吨/年露天采矿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形成之后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整体开发利用浙江省建德市石马头矿区石灰岩矿资源,充分发挥当地矿产资源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安溪坪矿及燕山矿进行整合,整合后的资源一并进行出让。根据《浙江省建德市石马头矿区石灰岩矿勘探报告》,截止2022825日,两矿权整合后拟新设采矿权范围内查明熔剂用灰岩及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共18977.8万吨,可供给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两条熟料水泥生产线石灰石资源近20年。

企业拟在燕山矿和安溪坪矿基础上进行扩区开采,扩区后矿界由28个拐点圈定,面积1.2474km2,开采深度+398m+200m,采用山坡露天开采的方式,拟定矿山开采规模年开采石灰岩矿950t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依据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文物古迹、著名旅游景点以及自然保护区等重要保护目标,居住区包括岩源村、黄岙村、于合村、张家村、新市村、骆村村、更楼街道集聚区(含更楼社区、更化社区、后塘村、湖岑畈村)、童家村、西华村、绿荷塘村、桂花村、高田畈村、三岩村、罗源村、卜家蓬、寿昌镇集聚区(城北村、横山社区、望江社区、东昌社区)、大塘边村、金桥村、石泉村、余洪村、周村村、梅坪村、黄泥墩村、新蓬村、新安江街道城区(白沙社区、叶家社区、罗桐社区、沧滩社区、府西社区、府东社区)、岭后社区、茶园村等;学校包含更楼小学和初级中学、月亮湾小学、育才高级中学、新安江第一小学等;还包含千岛湖新安江大坝景区(环境空气一类区)、绿荷塘景区(环境空气一类区)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钻孔凿岩粉尘、爆破粉尘、爆破废气、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矿山机械燃油废气,经本次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项目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小于100%。项目长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小于30%项目新增污染源-“以新带老”源+其他在建、拟建的污染源的TSP贡献值经叠加背景值后各敏感点及网格点24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均浓度叠加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PM10PM2.5贡献值经叠加背景值后各敏感点及网格点95%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均浓度叠加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⑵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周边敏感点和网格点TSPPM10PM2.5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但相较于正常工况,周边敏感点和网格点的占标率均有显著增加,对周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剧

⑶根据预测,本项目矿区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

废水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矿区地表径流汇入矿区沉淀池,经沉淀后晴天时回用为矿区采剥抑尘、道路抑尘。多余部分做自然雨水排放。项目矿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点,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中,经处理后回用于水泥熟料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全场能够做到废水“零排放”,避免事故状态下对附近地表水的影响,因此企业只要做好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周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固废影响分析

表层土部分运往排土场单独堆放,后期用于矿区复绿,多余运往水泥厂综合利用。沉淀泥沙和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定期运至水泥厂综合利用。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暂存在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和综合利用措施后,妥善解决了固体废物的污染问题,不仅实现了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减轻了固体废物堆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且具有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表6.2.4-3可知,在不考虑地形等屏障衰减情形下,矿区集中作业点位于矿界142m范围内,局部矿界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矿区集中作业点位于矿界142m范围外,矿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根据外环境情况,矿区及矿界300m范围民房将全部搬迁,因此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部不再有声环境保护目标。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质量调查,项目1#~5#点位各项污染因子监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通过采取危废暂存、生活污水化粪池和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做好防腐防渗等措施后,项目基本不会对矿区土壤及周围土壤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爆破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处丘陵地区,矿界300m范围内所有民房均需征迁,矿界最近敏感点为东侧410m的燕山顶,掘场场内爆破产生冲击波、噪声、扬尘等会对周边民居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但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爆破影响属于瞬时影响,爆破后5min即可恢复原状。

本次评价提出,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爆破计划进行爆破工作,同时爆破区爆前洒水,提高表层土含水率,减少起尘量,爆后在确认安全后雾炮车及时进场进行喷雾降尘,减轻爆破过程中有害气体排放及噪声扬尘污染等。

生态影响分析

⑴对土地利用类型影响

目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类型变化主要表现为:林地面积减少588.01 hm2,占影响评价区总面积的57.36%;耕地面积(水田和旱地)减少6.17 hm2,占影响评价区总面积的0.60%;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减少0.84 hm2,占影响评价区总面积的0.08%

⑵对生态系统影响

项目实施后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类型与现状相比,主要表现为:城镇/村落生态系统增加593.84 hm2,占影响评价区总面积变化的57.93%;森林生态系统面积减少587.67 hm2,占影响评价区总面积变化的57.33%

项目实施前,评价范围内的总生物量为214987.52吨;项目实施后,评价范围内的总生物量为69366.07吨,工程建设前后总生物量减少了145621.45吨。

⑶对陆生植物影响

本次调查未在评价范围内发现珍稀保护野生植物。根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新安江街道”和“更楼街道”古树名木统计表,结合现场调查结果,未在评价范围内发现古树名木。

⑷对陆生动物影响

项目实施对两栖类和爬行类的影响主要是导致其在工程区及外围地带的分布及种群数量的变化,不会导致该区域内两栖类和爬行类的灭绝,对两栖类和爬行类影响较小。

虽然项目会对评价区内的鸟类生境产生诸多影响,但这些影响都在合理可控范围内。首先,由于鸟类具有迁移能力强、活动范围广及食物来源多样化的特点,项目占地区周围分布有较多的可成为其替代生境的林地、草地、耕地和水域等,工程完工后,随着采矿活动的结束、占地恢复和环境改善,受影响迁移的鸟类可重新回到原生境活动,评价区域鸟类种群数量将逐渐得到恢复。其次,只要项目实施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现场调查期间了解,爆破时间一般为上午10:00和下午16:00两个时段),尽量避免晨昏进行高噪声的爆破作业,减少夜间施工,定期洒水抑尘,就可以将施工活动对鸟类产生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项目对哺乳类的影响主要是工程永久占地对其栖息地的影响。在项目实施期间,多数哺乳类由于受到采矿爆破震动及噪音、运输车辆等干扰,已向采矿区外侧进行转移。采矿活动结束后,随着采矿区域植被恢复和环境改善,采矿区域哺乳类种群数量将逐渐得到恢复,永久占地区域范围内哺乳类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性调节,其种群密度将逐渐恢复。运输车辆对小型兽类的碾压风险、栖息地扰动、人为捕捉伤害等都可以通过加大宣传保护力度,采取生态保护措施来控制影响。综上,项目总体上对评价区域内的哺乳类动物影响较小。

评价区内分布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种,即林雕(Ictinaetus malayensis)和黑鸢(Milvus migrans)。由于评价区适宜生境较多,且猛禽类活动范围广,在项目影响区出现的频率较低,因此,项目对林雕和黑鸢等两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栖息觅食影响较小。

评价区内有浙江省级保护野生动物3种,其中爬行类2种,即王锦蛇(Elaphe carinata)和尖吻蝮(Deinagkistrodon acutus);鸟类1种,即棕背伯劳(Lanius schach)。项目会占用其生境,使其生境面积减小,但项目占地区域外相似生境较多,它们可迁移至周边适宜生境。采矿结束后,随着采矿区及周边进行植被复绿等措施落实后,将减缓项目对爬行类的影响,使项目对爬行类产生的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由于鸟类的迁移能力较强,且周边区域适宜生境丰富,其可顺利找到适宜生境生活,故项目对其栖息觅食影响较小。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环境污染及风险防治措施汇总见表2

2  项目环境污染及风险防治措施汇总表

治理对象

主要内容

钻孔凿岩和大块岩石二次击碎处理粉尘

潜孔钻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凿岩机采用湿法作业,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爆破粉尘

主体工程采用深孔爆破,降低炸药用量,控制一次爆破用药量,爆破后工人进场延期时间需按规定执行,爆破前洒水预湿,爆破后确保安全后,雾炮车及时进场,在爆破点附近进行喷雾降尘。

矿石装卸粉尘

铲装作业现场必须有洒水等抑尘措施,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矿区开采平台外的道路路面型式可采用砂石路面或硬化路面,并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路面处于湿润状态,必要时采用路面喷洒吸湿性强的钙或镁盐溶液、路面表层中掺入粉状和粒状氯化钙、路面用浮液处理等有效防尘措施。

炸药爆破废气

主体工程采用深孔爆破,降低炸药用量,控制一次爆破用药量,爆破后工人进场延期时间需按规定执行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

使用标准柴油,加强尾气检测,不合格设备及时检修及更换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水泥熟料生产。

地表径流

1、矿界设置截水沟,矿区内设置排水沟,开采平台设置3‰5‰上升坡度,平台设置引水沟。

2矿山在矿界折角处底部设置11个消能池,同时拟在拐点J8J12设置2处沉淀池,总容积约11000m3,地表径流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区内采剥抑尘、道路抑尘。

车辆冲洗废水

3、矿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点,所有外运矿车须进行清洗方可驶出矿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表土首先按照复垦预计量,将表土运往排土场暂存,后期用于矿区边坡复垦复绿,多余表土运往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沉淀泥沙及集尘经收集后,统一运至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综合利用。

3、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含有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设备噪声

风机和空压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采购低噪声设备;采用深孔爆破,控制一次用药量;边坡采用定向控制性预裂爆破;经常向机械设备注油进行润滑,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不正常的设备噪声产生;加强场区绿化。

振动治理

采用深孔爆破,控制一次用药量,大块岩石要求采用机械的方法进行击碎处理,不得采用裸露爆破边坡采用定向控制性预裂爆破,定时爆破,在爆破前必须通知附近的村民全部撤出到爆破警戒线以外,同时要求企业在施工边界道路上设立警示牌发出警戒信号,过往行人及车辆在爆破期间禁止通行

生态

本工程开采完毕后进行放坡处理,在完成边坡修整工作的基础上,修筑平台疏水沟,及时疏通平台积水,防止泡蚀边坡底脚。通过边坡修整和平台覆土后在最终形成的台阶式边坡上进行植物绿化,在坡脚设坡根槽种植爬藤植物或高大乔木,台阶上种植悬吊植物及灌木,坡面采取厚层基材喷射植被护坡,以浓密的枝叶覆盖和遮挡面达到绿化的目的。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石马头毗邻矿区综合整治石灰岩矿950万吨/年露天采矿项目选址位于建德市更楼街岩源村石马头,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建德市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村委公告栏和企业网站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31017日至20231030日)。

7、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庆晨    联系方式:15058108512

地址:建德市更楼街岩源村石马头

8、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玉望   联系方式:0571-22868999

地址: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4单元21

9、环保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联系电话:0571-64780217

 

 

 

公告发布单位: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