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报(第176期)
发布日期:2023-01-0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一、全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

从各地报送情况看,目前我省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平稳有序。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7日,全省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421785.96吨,其中涉新冠肺炎医废52174.18吨。包括:

(一)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492吨/天。全省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418899.23吨(日均389.31吨),其中收集涉新冠肺炎医废51664.93吨(日均48.02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418899.23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56.62%。各市将1612个集中医学隔离点及相关口岸的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的涉疫废物纳入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共收集处置94047.77吨。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7日,全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492吨/天,全省共启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28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为744.5吨/天,全省已启用总处置能力为1236.5吨/天。全省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2886.73吨(日均412.39吨),其中收集涉新冠肺炎医疗废物505.75吨(日均72.25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2886.73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33.35%。此外,各市将463个集中医学隔离点及相关口岸的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的涉疫废物纳入医疗废物处置体系,2023年度共收集处置408.48吨。

其中,2021年8月22日至2023年1月7日,金华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启用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45吨/天,共应急处置16137.36吨;2021年11月23日至2023年1月7日,绍兴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启用应急处置设施4个,应急处置能力195吨/天,共应急处置4507.25吨;2022年1月2日至2023年1月7日,台州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启用应急处置设施2个,应急处置能力10吨/天,共应急处置4483.69吨;2022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7日,杭州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启用应急处置设施3个,应急处置能力180吨/天,共应急处置22749.12吨;2022年1月23日至2023年1月7日,舟山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启用应急处置设施3个,应急处置能力102.5吨/天,共应急处置1412.13吨;2022年3月6日至2023年1月7日,温州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启用应急处置设施8个,应急处置能力37吨/天,共应急处置5247.64吨;2022年3月13日至2023年1月7日,嘉兴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启用应急处置设施6个,应急处置能力100吨/天,共应急处置7398.33吨;2022年3月13日至2023年1月7日,衢州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启用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75吨/天,共应急处置3142吨。

二、全省环境应急监测情况

2023年1月2日至1月8日,各设区市加强自动监测设施运行保障,全省共有154个空气自动站、106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66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60个饮用水源地生物综合毒性自动监测仪正常运行。

(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3%,首要污染物为PM2.5。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国控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显示,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8.1%,Ⅳ类水质比例为1.9%,无劣Ⅴ类水质。

(三)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情况。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标65个,总磷超标1个(玉环市双庙水库)。生物综合毒性自动监测结果表明,各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安全。

三、全省医疗废水及定点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一)全省医疗废水处理情况

全省95家定点医院均配套有污水处理设施且满足实际处理需求。2023年1月1日至1月7日,实际日均处理水量3.07万吨/天。95家定点医院中,95家粪大肠菌群数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的100个/L标准要求。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接纳定点医疗机构废水的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1月7日,我省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共对5家次定点医疗机构和18家次接纳定点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统计结果显示,定点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接触池出口废水中总余氯浓度均在6.5~10mg/L范围内;接纳定点医疗机构废水的污水处理厂粪大肠菌群超标1个(庆元县污水处理厂)。

四、全省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环境管理督导检查情况

2023年1月2日至1月8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90人次,检查重点场所81家次(集中隔离场所34家次、定点医疗机构26家次、医废收运处置单位17家次、方舱医院4家次)。

五、信息报送和媒体宣传情况

2023年1月2日至1月8日,宣教中心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新冠防护必知的40个知识点》。

六、环境安全情况

2023年1月2日至1月8日,我厅未接到各地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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