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桐乡市八部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年产400万米高档墙布、600万米复合装饰布、200万米印花面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桐乡市八部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年产400万米高档墙布、600万米复合装饰布、200万米印花面料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桐乡市八部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投资900万元 建设地点:桐乡市大麻镇吉海路555号 建设内容:由于当前市场对各类后整理纺织面料需求的不断增加,桐乡市八部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瞄准市场,租赁桐乡力兵化纤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桐乡市大麻镇吉海路555号的闲置工业厂房,并购置复合机5台、出纸机1台、转移印花机1台、整经机2台、分割机1台、压光机1台、退卷机5台、打卷机5台、平接机1台、废气处理设施2套及其他辅助设备,实施“桐乡市八部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年产400万米高档墙布、600万米复合装饰布、200万米印花面料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400万米高档墙布、600万米复合装饰布、200万米印花面料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经隔油的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后纳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2)废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为印刷废气、转移印花废气、复合废气及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浓度。各类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经过降噪隔声措施后,四个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北侧敏感点吉字浜村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纱线、一般废包装材料、沾染物料的废包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胶渣、废胶水、废抹布、废溶剂、废印花纸、废版辊、生化污泥、废油和油泥、生活垃圾。 沾染物料的废包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胶渣、废胶水、废抹布、废溶剂、废油和油泥。 废纱线、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印花纸、废版辊外售综合利用。 生化污泥为一般固废,需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板框压滤废渣,膜浓缩的废有机膜,废树脂,废乙醇,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非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物,废滤芯,纯水制备废渗透膜,污泥,废布袋,废乙醇和生活垃圾。综上,各类固废均有合理去向。 各污染物经过相关处理措施后,预测结果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此外,项目各项能资源均有合理来源,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并且项目的建设不在当地环境管理负面清单之列,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文件要求。 桐乡市八部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年产400万米高档墙布、600万米复合装饰布、200万米印花面料新建项目,选址于桐乡市大麻镇吉海路555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土地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规划;项目选址可行,厂区布置合理;生产工艺先进,技术成熟可靠,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公示期间,未收到来电、来信等反对意见;通过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事故风险可控制在接受范围内;项目可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因此,项目需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月11日—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3-88622013 传真:0573-88061994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下城区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310000 联系人:朱郁葱 联系电话:0571-88351135 (3)建设单位名称:桐乡市八部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桐乡市大麻镇吉海路555号 邮编:314514 联系人:罗洪炎 联系电话:13806715936 公示发布单位:桐乡市八部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月10日 |